河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采购合同公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814-C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814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北楼3层

联系人:刘成恩

联系方式:87559527

2.供应商(乙方):湖南龙马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 福区洪山街道御 景龙城B区A103 栋

联系人:田一可

联系方式:18073193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79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合格。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2人)
高清HDCAM格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
文献片及综述片节目时长:每个传承人口述片不低于300 分钟,项目实践片不低于 30 分钟,传承教学片不低于30 分钟,综述片约 30 分钟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

包1合同.pdf

合同书:r.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814项目名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包1)1甲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乙方:湖南龙马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包1)t根据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项目的招标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服务范围1.内容: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试行本)》要求,利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2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体包括文献收集、抢救性采集、整理编辑和宣传推广等工作。2.视频制作要求:高清HDCAM格式。3.文献片及综述片节目时长:每个传承人口述片不低于300分钟,项目实践片不低于30分钟,传承教学片不低于30分钟,综述片约30分钟。4.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验收2合格。二、费用及付款方式1.该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798,000.00元),包括文献收集、抢救性采集、整理编辑等本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前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于合同通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部门备案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总款额的70%,剩余部分于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在甲方支付上述合同款前须向甲方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2.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10000MB1P6691X63.乙方收款账户:湖南龙马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名称:湖南龙马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银行帐号:800225203908010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10:4.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误的,甲方无需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安排和总体协调,并有权派员参与和监督乙方在采集、著录、加工等全过程中的所有工作。2.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方案、建议等进行审查确认,对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度、质量、人员、可操3作性等)及时提出整改,保障甲方意图和各种决策意见在工作执行中得以贯彻。3.及时将各阶段审查、征询的正式书面意见提交给乙方。4.协助乙方联络本项目建设所需资源并全力促成三方的沟通事宜。5.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本项目建设相关内容及成果的版权。6.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成果的自评估审核。7.根据乙方推荐名单确定学术专员人选。8.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四、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为甲方在本项目的唯一合作人。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未经甲方事先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委托文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2.配合甲方组建记录工作团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以投:用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名单为准,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事先2042征得甲方同意,并通过甲方审核确认,推荐人选的业务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的条件。3.提供记录工作所需设备。投入记录工作的设备,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标准。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对于乙方工作时间、质量、进度、程序等各方面的要求,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及甲方所要求的各种资料,供甲方审查确定,并依照修改意见调整。最终符4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要求。5.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阶段和标准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汶6.乙方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未侵害合同外第三人的权益。如因乙方履行合同的行为引起诉讼或受行政处罚,乙方应独自承担全部责任。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字号等标识用于履行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8.该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文字等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或乙方侵犯甲方知识产权,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9.本项目建设相关内容及成果的版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及成果用于商业性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所承担记录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项目记录过程中,提供每位传承人的宣传微视频不少于10支,时长不限;提供每位传承人的纪实摄影图片50-100张,彩色与黑白不限,图片格式要求为长边边长不低于1600像素的JPEG格式,每幅图片文件大小不大于5M。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后提供每个传承人的口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综述片微视频各1支,时长约5分钟。5五、交付及验收本项目建设成果,须根据国家要求的进度,依次接受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自评估验收,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验收,最终通过所有验收合格视为正式交付。乙方应根据评估或验收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修改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P六、保密1.乙方对在该作品创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创作指示和思路等,负有保密义务。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创意、意图、文字资料、图片、声音、胶片、光盘、节目素材、节目母带的拷贝等),乙方应进行严格保存,采取特定的保密措施,并在制作内容正式交付后5日内全部返还给甲方。乙方不得分解、复制、变卖甲方提供的资料或任何衍生品。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其他任何第三方对其载体进行复制或保留。3.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在约定的履行期间向乙方全额支付委托制作费用的,每迟延一日(遇法定节假日可自然顺延),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全部应付费用的3‰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间交付该作品的,每延迟一6日,甲方有权扣发全部应付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超过履行期限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动乱、政府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8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叶盈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LI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有关的建设内容、要求及技术标准、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最后签字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4.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盖章):D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智慧化中心法人代表;联系人:李艳0371-6117920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北楼3层日期:2024年10月8日乙方(盖章):湖南龙马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田一可1807319322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御景龙城B区A-103栋日期:202年10月8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