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乐市公安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博乐市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31101000015386189
五、合同编号:11N10287164420248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司法鉴定服务
详见附件

1.0
425000
42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乐市公安局
联系人:阿日斯楞
联系电话:18799621373
传真:/
地址:博乐市锦绣路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法律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287164420248601).pdf

合同编号:11N10287164420248601采购单位(甲方):博乐市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天山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法律服务”迁入项目-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法律服务”迁入项目-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法律服务”迁入项目-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7755号司法鉴定服务--咨询能力:已投保执业保险,品牌:,服务方式:线下服务,咨询类型:司法鉴定服务,服务周期:次1件425000.0042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25000.00425000.00425000.00425000.00425000.00425000.00425000.0042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肆拾贰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7755号其他法律服务1425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合作方式:甲方就其业务需要向乙方进行司法鉴定,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鉴定费;乙方就甲方的委托鉴定事项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需求参与处理诉讼事务。一、乙方进行技术鉴定的业务内容、方式:1、司法鉴定的业务内容:交通事故鉴定、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DNA)、微量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病理鉴定。2、处理以上有关案件及内容的鉴定事务。1/33、作为鉴定人协助甲方出庭、并进行质证及诉讼,包括诉讼前的准备、诉讼过程中的出庭质证等。二、鉴定报告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鉴定,并向乙方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就甲方委托的该案件中有关所有司法鉴定的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并就鉴定结果出具书面的鉴定报告。三、乙方应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本协议项目的司法鉴定工作: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料,乙方一般在三十日内完成司法鉴定工作(复杂案件的完成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出具咨询报告书或司法鉴定书。2、乙方有义务就其向甲方提供的鉴定结果,积极协助甲方开展诉讼工作。3、乙方应选派有较好资质的人员为甲方提供鉴定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据真实、准确、采信度高、说服力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咨询及鉴定报告。4、对于疑难案件,乙方应选派其权威人员主持处理甲方委托的相关事务,全力帮助甲方处理好疑难问题。5、乙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公正鉴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甲方利益不受侵害,并帮助甲方合理减少损失。四、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条件。五、双方应对有关案件及咨询、鉴定协议中的内容予以保密。六、物证材料传递:因鉴定工作需要,由乙方派员提取物证材料,乙方保证在限定期限内到达指定地点交接材料。七、违约及赔偿:乙方承诺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鉴定资格,如因不具备合法鉴定资格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鉴定结果有误给甲方造成或带来损失的,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费方式:乙方严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司法厅的新发改收费[2017]882号、新发改收费[2017]883号、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文件收取鉴定费用。一、乙方根据实际发生次数结算,持甲方采购人签字、签章确认的检验鉴定委托书、清单凭证和税务发票与甲方按服务项目实际需求办理批量支付手续。二、乙方的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87636802N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行号:103881000316帐号:30000701040005137电话:0991-469337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400号融亿海盈·城市公寓二层此帐号为乙方指定的唯一收款帐号,甲方只能将合同款项支付至该帐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账号:账号:300007010400051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