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儿童医院2024)



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CZBZC-GK-202405016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儿童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3587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ZCZBZC-GK-2024050162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儿童医院

地址 :天津市儿童医院

联 系 方 式 :87787848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徐庄村桥下物流园5号

联 系 方 式 :176122585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70(万元)

合同金额: 47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21110104000336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靖江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754839267X

企业办公电话:176122585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docx

天津市儿童医院
2024年10月08日

合同编号:ETYY-ZW-CG-202406-044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天津市儿童医院合同乙方: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25日签订地点:天津市儿童医院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天津市儿童医院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C-GK-2024050162)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合同组成其他相关承诺;附件一三、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服务。2、服务内容:儿童医院马场院区职工食堂的原材料(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粮油类、调料类、餐盒类、蔬菜水果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等全部品类)。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4日止。四、合同金额本合同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万元整(¥4700000.00);1、供货折扣率:93%(以华润超市、物美超市当日销售价格的平均值为准,当日未定价食材的价格,按市场实际发生价格为准)。2、在供货服务期限内结算总金额达到本次采购额(47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结算总金额未达到采购预算的,招标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5、服务质量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相关规定。6、验收方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或者投标人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7、付款方式:货款按照采购确认后的实际发生数量按月结算,无预付款。所供原材料均需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付款。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靖江路支行银行账号:02211101040003361八、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5、如因乙方提供材料导致甲方员工或其他人发生食品健康问题,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九、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十、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1.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疫病、禁运以及政府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合同的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一方不能或延误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该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买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7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由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十二、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十三、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附件一1、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相关规定,我公司服务期限内所有供货产品均提供质量保证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食材均为新鲜、绿色、无污染食材,所提供的食材均在生产源头进行质量控制。我公司承诺如因我公司提供食材有质量问题,我公司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无理由退货、换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因食材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贵院人员发生食物中毒或生病事件时,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公司是保证提供安全配送进院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送原材料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原材料造成的安全事故,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公司以质量、信誉求生存,提供良心食材,坚决杜绝腐败变质,不卫生甚至有毒、有污染的产品。如有违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供货商名称(公章):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5日2、配送价格承诺书1、我公司在接到采购人电话24小时内依据采购明细进行报价。提供的食品原料价格按照优惠批发价供货(以华润超市、物美超市当日销售价格的平均值的93%折扣率供货,当日未定价食材的价格,按市场实际发生价格为准)。2.我公司按照甲方要求每个月随机提供华润超市、物美超市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肉类、禽蛋)价格表。我公司严格按照此承诺执行,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供货商名称(公章):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5日3、按时供货承诺书我公司提供7×24小时服务,自确认供货后3小时内送达。必须时刻保证通讯畅通。供货及时,若供货不及时给食堂造成损失,由我公司承担赔偿。我公司严格按照此承诺执行,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承诺!供货商名称(公章):天津市金钟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