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 监控设备服务费 补光设备服务费 信号灯服务费 信号机服务费 辅材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323-SQZH-G2024-0003001
二、合同名称: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323-SQZH-G2024-0003
四、项目名称: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东路66号
联系方式:13951522224
供应商(乙方):江苏联合交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李口镇广州路8号
联系方式:177689088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内已过质保期的信号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及配套的相关设施提供全面的运维服务,保证所有系统满足使用要求。
联系方式:17768908816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389600.00元
合同金额:138.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08 16:23:4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政 府 采 购 合 同.pdf
自愿放弃项目首付声明.jpg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3-SQZH-G2024-0003采购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标供应商:江苏联合交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8日政府采购合同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项目名称: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卖方)江苏联合交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泗阳县经济开发区内已过质保期的信号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及配套的相关设施提供全面的运维服务,保证所有系统满足使用要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运维质量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1.5履行地点:泗阳县经济开发区。1.6履行方式:1.7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389600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主要标的物清单(详细列明)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位费用单价(元/月)合计(元)备注1监控设备服务费36月12000.00432000.002补光设备服务费36月8500.00306000.003信号灯服务费36月8000.00288000.004信号机服务费36月4000.00144000.005辅材服务费(线材、机箱、杆件、交换机等)36月4100.00147600.006后台设备服务费36月2000.0072000.007网络传输费用1项0.000.00包含在设备维护费用中…………报价总计报价总计¥:13896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3896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3896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3896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3896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本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资金支付的方式:按照以下服务类项目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进度款:甲方每月对乙方维保工作进行考核并计算当月的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每3个月支付一次(合同价格/36月*70%),维保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维保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100%。资金支付的时间:收到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资金支付的条件:满足相应阶段的要求且收到供应商发票;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7验收标准:国家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遵照执行;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上述标准、规范均没有的,按招标、投标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4年10月8日#idc error#自愿放弃项目首付声明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司江苏联合交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参加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3-SQZH-G2024-0003),并作出如下承诺:1、因本项目首付时间和第二笔付款时间间隔短,为了简便流程,我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首付款。2、项目实施坚决按照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承诺单位:江苏联合交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价有车坊格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I230980712024年10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交通系统运维服务 监控设备服务费 补光设备服务费 信号灯服务费 信号机服务费 辅材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