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网络线路租赁 公安信息网络运维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2024)



[JXSX2024-JJ-J4175]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4B001238417
二、合同名称: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XSX2024-JJ-J4175
四、项目名称: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444号
联系方式:15907925728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长虹西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13979290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经常性业务费
网络线路租赁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公安信息网络运维专项
网络线路租赁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金额:7719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限1年(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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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4、基于甲方申请办理的物联卡业务使用场景,需要将物联卡实名登记到甲方责任人或实际使用人个人名下的,乙方将严格限制登记到个人名下的物联卡数量,个人用户名下在全国范围内所登记的中国移动物联卡数量不超过10张。乙方相关规定如有变更或修改,以最新发布、通知为准。5、甲方使用乙方的物联网卡如开通语音功能(定向语音),需遵守乙方的“一证五户”规定。“一证五户”也叫一证多机,即一个身份证件最多可为5个全国范围内开通语音功能(定向语音)的中国移动号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乙方“一证五户”规定如有变更或修改,以最新发布、通知的为准。6、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因不修改初始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密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7、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可凭在乙方登记的有效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或通过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受托人真实有效证件原件及委托书。乙方可以收取相应费用。8、甲方拒绝提交有效证件或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身份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乙方有权不为其办理入网手续。甲方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了入网手续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通信服务内容及资费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需要乙方提供不少于【186】张M2M(物联网)专用卡,本合同开卡上限为【300】张,其中第壹年不少于【186】张M2M(物联网)专用卡,超出186张卡后按6.5元/张收取,在网时长不少于12个月,基于此,乙方同意免费提供个月的测试期,测试期包含免费资源MB国内GPRS流量、无条短信,超出部分按【0.29元/M】计费。测试期加沉默期/库存期时长不超过3个月,可提前激活或到期自动激活,激活后计费规则以乙方选择资费方案为准。如果甲方违反承诺的,甲方应当按0.29元/M、0.1元/第8页共20页20:31H1130%中标通知书.pdf···文件预览成交通知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公安厅的委托,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SX2024-JJ-J417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赣购2024B001238417费经常性业务年1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771900.0000赣购2024B001238418公安信息网络运维专项年1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7719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安厅日期:2024年09月27日日期:2024年09月27日0000Ⅲ(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附件2: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责任书信息源责任单位(集团客户)使用中国移动物联网业务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不得利用中国移动行业网关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三、不得利用中国移动行业网关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类型的信息。四、不得利用中国移动行业网关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五、在使用互联网业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应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息、骚扰诈骗电话等。六、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七、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八、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电信业务和因特网的法规和规第19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业务)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3、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江西省市。6、本合同附件共【2】个。附件1:M2M(物联网)通信业务服务合同附件2: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责任书.1甲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盖章)张签字:日期:w年万日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盖章)务签字:日期:年月日.21第5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7)甲方申请停机超过6个月仍未重新启用的;(8)甲方将物联卡使用于非承诺应用场景;(9)其他突发异常情况。8、甲方销户90天后,乙方有权将甲方原号码回收后进行二次放号。第七条隐私保护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2、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4、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免责条款04C1、协议期内如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以及乙方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权在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受影响的部分进行调整。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疫情、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第15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条支付测试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2、M2M(物联网)专用卡的通信费,每张卡激活当月开始按以下资费开始收费,物联网专用卡被正式注销的次月开始停止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流量:6.5元/【月】(月/季/半年/年)/张,包含4G【国内】(国内/省内)定向GPRS流量,,超出部分按0.29元/MB另行收取。流量使用费合计为每月1209元/月,功能费合计:14508元/年口流量池:共享池功能费1元/月/张,共享池国内【/】流量(通用/专用)【/】元/GB,流量不足1GB按1GB收费。国内短信:元/月/张,包含条短信,超出部分按0.1元/条另行收取。.语音通话:__元/月/张,包含国内【/】定向/通用)主叫分钟,国内被叫免费,超出部分按元/分钟另行收取。指定号段:口1064口1440口1476口1480口1849口1724口1729口其他0指定号段具体开通数量与明细,以附件1M2M(物联网)专用卡业务受理单约定为准。可选增值服务:回流量共享服务:订购流量池服务的数据卡必须使用同一档流量套餐,流量池中所有数据卡共享流量池内所有数据卡套餐流量的总和,新加入流量池的数据卡可使用流量池内的共享流量,但其自身套餐流量在新加入当月不纳入流量池。回超流量套餐即封顶服务:单张数据卡当月使用流量超过流量套餐时,即关停GPRS服务,下月重新打开GPRS服务。口OneNET/OnePark行业增值服务:【/】元/连接,元/月/连接,元/年/连接),共计/个连接。3、其他资费说明: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按期支付停机保号费。M2M(物联网)专用卡的流量产品计费周期内包含的流量仅在计费周期内有效,本周期结束则立即执行清零且不结转至下一个计费周期使用。上述资费属于双方商定的个性化资费,甲方应当严格保密。第9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2、乙方保留资费调整的权利,并承诺在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3、如因系统调整或网络升级影响甲方物联网卡的服务使用,乙方应提前知会甲方。4、乙方所提供的物联网卡,甲方不得私自开通移动梦网和WLAN功能等非物联网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强制退订和停止提供通信服务,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一律由甲方承担。5、乙方认为甲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1)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的;(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预付费用余额少于或等于已发生未结算费用)而未及时补缴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划扣下一笔预付费用)的;6、甲方名下如开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物联网卡或物联网产品,其中任何一个物联卡或物联网产品发生欠费的情况,乙方有权对其他物联卡号码采取暂停服务的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欠费及相应的违约金的;7、乙方认为甲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收回甲方的物联卡号码,停止特定服务功能、解除协议或限制甲方新入网申请,并有权向甲方追讨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因本协议第六条第6款的原因被暂停服务的时间持续超过3个月的;(2)甲方(包括受托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不全或未按工信部实名制要求配合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录入的;(3)甲方利用乙方的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违背公序良俗或出现违规外呼、呼叫频次异常、超约定用途使用、转租转售等违反国家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为;(4)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乙方、第三方或公共合法利益之活动的;(5)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及其他文件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乙方亦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6)甲方欠费满90天仍未交纳费用的;第14页共20页+F(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修改1、若乙方需修改资费方案及相关约定内容,应当提前30天通过短信、APP、微信、邮件、门户网站(WAP/WEB)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若甲方不接受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甲方应在结清全部费用后,办理相关服务终止手续。如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原则上甲方和第三人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名称开户的客户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和委托书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在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客户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办理变更手续之前,因使用该号码导致的交费义务及一切后果仍由甲方承担。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对本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事项。无合法、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条特殊情况约定1、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所承担的赔偿总额之和不超过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乙方对甲方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终止业务接入,甲方需消除影响,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乙方提供的物联网卡暂不支持携号转网,不能参加全球通客户积分计划,并且与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等不同品牌产品的资费和服务存在差异。甲方第16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2专网100M21270680403专网1000M145554604公安网100M21300756005物联网卡/186张6.514508合计合计合计合计771900备注:(1)、本合同线路为320条为已施工完成为存量线路,后期有新增按此合同单价收取,具体以实际完成线路结算.(2)、物联网卡存量186张,后期如果此合同单价收取。(具体物理网合同及参数详情附件1)(3)甲方承担上述通信服务设施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第二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1、公安网、MPLS-VPN专网及物联网卡:存量或者新增提供验收单后根据实际开通时间分批计费。2、支付时间:合同期内,甲方需签订合同后付款95%,待公安厅审计处审计后,尾款到合同结束后据实结算5%。MPLS-VPN专网和公安网线路税率是9%,物联网卡税率为6%。3、付款方式为:转账(现金、托收、转账),(如采用托收方式,则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合同》;如采用转账方式付费,甲方需将费用转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4、帐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帐号:8888014500008328】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及甲方下属各级单位重点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通信业务和服务。2、乙方将甲方视为行业集团大客户,并为甲方提供优质通信服务。第2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5、承诺消费约定(若无每月消费金额的限制,则本条款略过):若甲方办理本次优惠的月消费未能达到所承诺的消费额度,将由乙方从甲方的账户中划扣每月承诺消费金额和实际使用话费额度之间的差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在承诺消费生效期间办理了其它有承诺消费限制的活动,则承诺消费额度采用叠加的方式进行收取。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自行负责物联网行业终端业务产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调试、系统数据的管理、更新、维护等工作,并保证所开发系统和终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甲方需严格管控生产、销售、分发或自用的物联网终端,不得用于违法犯罪、发送不良信息、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等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如将M2M(物联网)业务或卡用于违法犯罪和发送不良信息、或者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收回号码并作账务销户,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部赔偿。2、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乙方相关业务和技术管理规范。3、甲方所开发的业务系统所有权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并通过其他方式另行约定。·4、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暂停服务,期间乙方为甲方保留移动电话号码,甲方应按期支付相应的停机保号费。5、甲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电信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经营业务转接和业务落地等业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甲方物联网卡出现违规外呼、使用异常、受到第三方投诉、政府和监管部门通报等情况时,乙方有权暂停、关停甲方开通的所有物联网卡相关业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停机、取消相关业务、终止业务接入等,追究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7、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发送垃圾短信,不得有拨打骚扰/诈骗电话等不当行第11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确认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情况。如规定有变更或修改,以乙方最新发布、通知的为准。4、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甲方因使用未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或未能支持其相应服务功能设备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方已充分知晓并同意:对甲方开通4G/5G功能但在2G模组或设备中使用的情况,乙方仅保障4G/5G网络的正常使用,不承诺保障2G网络的服务质量,对于因2G网络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6、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骨干线路中断等)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均无异议。7、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对且仅对乙方提供的物联卡业务网络负责。乙方不对甲方的远程终端、信息中心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保证其所使用的终端、信息中心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业务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器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响公网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对乙方网络造成负面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所用终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的更新等措施以符合规范;同时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直至解除本协议,并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均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诉讼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第17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应当全部赔偿。12、甲方承诺遵循政府电信业务主管部门和乙方的业务规范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及相关证件,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终止业务接入,追究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13、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物联网产品和物联网卡,可通过技术、系统或内部风控等方式对业务进行监控管理,若发现语音、短信、流量、费用等任何异常,需及时通知乙方集团客户经理或到乙方网点办理停机手续,情况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门调查相关情况。14、甲方依据乙方公布的各渠道鉴权方式办理业务,甲方通过乙方鉴权方式办理的业务均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如使用服务密码或随机验证码办理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原因对鉴权方式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发现号码被盗的,甲方应及时拨打客服热线10086或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15、如甲方选择月均小于等于100M流量套餐,或者选择流量池单用户使用小于等于100M业务,必须开通限额管控功能,在达到100M限定流量使用量时,应暂停服务。不开通则视为选择大流量业务(即大于100M流量),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大流量业务的管理要求执行管控措施。如甲方选择的使用场景或用途属于固定场景或者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使用的,或终端设备位置固定的物联网场景,则必须开通区域限制功能。16、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约定的物联卡业务不得用于访问社交类、视频类、购物类、游戏类等互联网应用网站。17、甲方应要求并确保物联卡的实际使用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物联卡。如实际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支持、优先服务支持和技术支持。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开放相关可支持的业务系统接口,分配短信端口接入号和APN接入点,协助甲方进行应用系统开发,提供系统联调支持。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系统支撑开发费用,具体费用双方通过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第13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附件1:M2M(物联网)通信业务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强强联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M2M(物联网)通信业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本协议所称的物联卡业务是指:基于物联网终端,乙方采用物联网专用号段,以NB-IOT、4G(含Cat.1)或者5G等为接入手段的移动通信业务(不包含2G接入手段),通过专用网元设备支持数据通信等基础通信服务,并提供通信状态管理和通信鉴权等智能通道服务,满足甲方对生产过程监控、指挥调度、数据采集和测量、远程定位、远程诊断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目前支持的业务功能包括:(1)数据服务;(2)短信服务(点对平台);(3)语音服务(定向语音及通用语音)。2、物联网集团主体产品(包含但不限于机器卡/NB-IoT/车联网卡)是乙方推出的为满足集团客户物联网应用需求推出的业务。通过【4G】(NB-IOT/4、5G/4GCat.1)移动网络与集团客户局域网之间的安全连接拓展了集团客户内部网的范围,实现了智能化生产管理,为远程自动控制和移动电子商务提供了安全、可靠、快捷、便宜的通信渠道。3、OneNET行业增值服务是乙方为满足集团客户物联网应用需求的基于物联网OneNET平台定制的包括芯片及模组等相关物联网部件服务的整体服务。具体能力以乙方最终提供的平台能力为准,具体服务内容以附件OneNET服务清单为准。4、甲方约定使用场景为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根据以上约定使用场景需选择开通定向流量(1、通用语音/2、定向语音/3、通用流量/4、定向流量/5、点对平台短信/6、OneNET/OnePark行业增值服务)功能,并同意采用以下【2、4、5】(1、卡片限定:2、区域限制(不第6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九、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十、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十一、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测试期间不传播客户端群发软件,通过网站发送短消息功能应严格控制发送条数并设置关键字拦截功能。十三、若信息源责任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对来自信息源责任单位的互联网攻击,中国移动将通知信息源责任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通知信息源责任单位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十四、本责任书是短消息类业务协议的附属条款,自信息源责任单位签署之日起生效。信息源责任单位:(签字、盖章)信息源责任人:日期:年月日第20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网络通信质量及服务达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通信故障,按照国家电信服务标准进行故障排除。4、在系统联调过程中,各方应当共同确定技术及业务流程,相互配合,促进系统建设顺利开展及完成。5、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用途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设施及服务,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行为及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网络通道提供给其他方使用或挪作他用,否则乙方有权收回相应的设备或设施,并且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通信服务。6、各方分别负责对下属机构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7、如国家或乙方上级部门对有关资费标准进行调整,如调整后的资费低于本合同实际执行资费的,乙方应参照调整后的资费于次月内对甲方资费给予调整;如调整后的资费高于本合同实际执行资费的,合同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本合同。8、乙方禁止甲方通过带宽汇聚等手段用于CDN分发等,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合同所指的所有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仍需赔偿。9、甲方单方面毁约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相关损失。第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即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延长次数不限。第五条保密条款1、双方承诺,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泄露。2、未经他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所获悉的有关另一方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行操作方法等保密信息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公众透露,且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和抄写(除非该拷贝和抄写是为履行本合同目的)。3、如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3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超过省级范围);3、限额管控;4、黑名单限制;5、机卡绑定)的技术管控手段用于保障信息安全。使用区域限定为:口全国、回江西省内、口其他5、是否需开通专用APN服务:是(是/否)。甲方若申请开通GPRS专网接入服务,乙方将结合甲方的物联网应用提供专有APN端口,APN编号:CMIOTGSJJZD.JX,接入方式为GRE隧道(公网NAT/GRE隧道/L2TP隧道/IsPsec隧道)。6、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物联网卡,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同时理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移动通信网络尚无法达到无缝隙覆盖。第二条入网实名登记1、甲方使用乙方物联网卡并接受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甲方委托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甲方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具体入网登记手续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甲方必须按政府电信业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最新规范要求办理和提供。甲方同意乙方影印留存甲方及其委托的受托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甲方因欠费销户,甲方将被限制办理乙方业务,甲方需缴清欠费后方能解除限制。甲方从乙方购买物联网卡再将载有物联网卡的设备销售给其他用户的,应当核验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并将销量、存量及用户实名信息传送给号码归属的乙方。2、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办理实名登记,并可采取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等技术方式对甲方干系人身份信息进行检验。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或集团客户经理处申请办理资料完善手续。因甲方或其受托人、责任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变更、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第7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X-JJ2024093612K】)第六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各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各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如继续履行可行,一方或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付清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按照欠费金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故累计欠费超过3个月(含3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收回产权设备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如甲方擅自损毁设施的,或将设施提供给其他方使用或挪作他用的,或有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情形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相应的设备或设施,并且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通信服务,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本合同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如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九条其他事项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合同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2、各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主体,但各方下属的各分支机构、有合同签订权利的单位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具体实施合同,其内容可采取本合同认可合作领域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根据本合同的精神适当扩大合作范围。各方下属的各分支机构、有合同签订权利的单位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生效的合同,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继续生效。第十条合同变更、生效及其他1、合同任何一方如需对本合同提出变更或修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修改本合同。第4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合同编号:[]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2024年度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以甲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张武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十里大道1444号]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江勋华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西大道188号移动公司为支持甲方的信息化建设,就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甲方信息化应用提供国内通信设施等通信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通信服务范围1、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包括电路出租、出售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2、通信服务设施及费用承担2024年总招标金额为:771900元/年具体费用如下:(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原存量:MPLS-VPN专网及公安网及物联网卡提供以下服务.及费用标准.序号业务类型本地专网及跨区带宽条数(条)单价(元)总价(元/年)1专网50M277183608292第1页共20页.(客户简称)集团信息化接入通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MJX-JJ2024093612JK】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均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2、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3、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甲方(盖章)【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日期月日: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法定代农人或投权代农,何身经日期:年月日第18页共2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网络线路租赁 公安信息网络运维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