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 海丝文化活动 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 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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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GSZB24C0013C

合同名称: 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2 23:05: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合同金额: 4000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GSZB24C0013C

二、合同名称

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GSZB24C0013C

四、项目名称

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
联系方式:87650122
供应商(乙方): 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5楼
联系方式:13144402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
1(项)
400,000.00
400,000.00

合同金额: 400,000.00元,大写金额: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08日

3.合同变更.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4-00386项目编号:GSZB24C0013C项目名称: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包2)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GSZB24C0013C)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下表“服务一览表”。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名称服务期限1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工作结束时间止。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县肆拾万元整,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了合同税、活动承办服务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在合同签订后经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280,000元(大写)人民币_贰拾捌万元整中科技(二)待本项目活动顺利完成、总结报告提交并经采顺人审定通通燕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瑞(三)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如因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或乙方没有按时提供发票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和违约,支付时间顺延至经费下达后或提供发票等不可控因素消除后付款。乙方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对于项目服务过程,乙方均按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清单具体执行,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甲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提前结束项目时间等为理由,拒付或减付费用,遇不可抗力除外。第六条条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对价。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为乙方办理财政付款手续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如遇不可抗力(如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均不负法律责任。如因疫情原因,开展活动需要依据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具体完成2时间。5.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违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面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收取甲方进度款后违反本条约定的,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如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已产生相关费用,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情况说明及经费使用情况,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由乙方退还剩余款项。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需符合合同核定范围且不能超过合同总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九条合同的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甲方(盖章):签字:2024日期:年5日乙方(盖瑞扬签字:44010809681692024日期:年1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4-00386项目编号:GSZB24C0013C项目名称: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包2)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GSZB24C0013C)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下表“服务一览表”。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名称服务期限1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工作结束时间止。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县肆拾万元整,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了合同税、活动承办服务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在合同签订后经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280,000元(大写)人民币_贰拾捌万元整中科技(二)待本项目活动顺利完成、总结报告提交并经采顺人审定通通燕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瑞(三)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如因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或乙方没有按时提供发票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和违约,支付时间顺延至经费下达后或提供发票等不可控因素消除后付款。乙方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对于项目服务过程,乙方均按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清单具体执行,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甲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提前结束项目时间等为理由,拒付或减付费用,遇不可抗力除外。第六条条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对价。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为乙方办理财政付款手续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如遇不可抗力(如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均不负法律责任。如因疫情原因,开展活动需要依据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具体完成2时间。5.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违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面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收取甲方进度款后违反本条约定的,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如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已产生相关费用,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情况说明及经费使用情况,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由乙方退还剩余款项。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需符合合同核定范围且不能超过合同总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九条合同的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甲方(盖章):签字:2024日期:年5日乙方(盖瑞扬签字:44010809681692024日期:年14情况说明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我司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现变更为以下账户,请熟知,谢谢!基本账户信息:名称: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6MABQB4J7X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广东瑞扬文化料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8日情况说明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我司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现变更为以下账户,请熟知,谢谢!基本账户信息:名称: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6MABQB4J7X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广东瑞扬文化料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8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4-00386项目编号:GSZB24C0013C项目名称: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包2)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GSZB24C0013C)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下表“服务一览表”。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名称服务期限1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工作结束时间止。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县肆拾万元整,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了合同税、活动承办服务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在合同签订后经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280,000元(大写)人民币_贰拾捌万元整中科技(二)待本项目活动顺利完成、总结报告提交并经采顺人审定通通燕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瑞(三)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如因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或乙方没有按时提供发票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和违约,支付时间顺延至经费下达后或提供发票等不可控因素消除后付款。乙方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对于项目服务过程,乙方均按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清单具体执行,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甲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提前结束项目时间等为理由,拒付或减付费用,遇不可抗力除外。第六条条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对价。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为乙方办理财政付款手续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如遇不可抗力(如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均不负法律责任。如因疫情原因,开展活动需要依据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具体完成2时间。5.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违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面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收取甲方进度款后违反本条约定的,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如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已产生相关费用,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情况说明及经费使用情况,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由乙方退还剩余款项。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需符合合同核定范围且不能超过合同总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九条合同的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甲方(盖章):签字:2024日期:年5日乙方(盖瑞扬签字:44010809681692024日期:年1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4-00386项目编号:GSZB24C0013C项目名称: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包2)甲方: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广东瑞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广府庙会活动、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2024年越秀区海丝文化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编号:GSZB24C0013C)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详见下表“服务一览表”。服务内容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名称服务期限1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兰缘盛荟”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工作结束时间止。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县肆拾万元整,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了合同税、活动承办服务等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在合同签订后经乙方提供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280,000元(大写)人民币_贰拾捌万元整中科技(二)待本项目活动顺利完成、总结报告提交并经采顺人审定通通燕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瑞(三)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如因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或乙方没有按时提供发票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和违约,支付时间顺延至经费下达后或提供发票等不可控因素消除后付款。乙方账户信息: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钢新城支行银行账户:44050111816800000048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对于项目服务过程,乙方均按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清单具体执行,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甲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提前结束项目时间等为理由,拒付或减付费用,遇不可抗力除外。第六条条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对价。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为乙方办理财政付款手续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如遇不可抗力(如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均不负法律责任。如因疫情原因,开展活动需要依据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具体完成2时间。5.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违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面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收取甲方进度款后违反本条约定的,还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如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已产生相关费用,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情况说明及经费使用情况,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由乙方退还剩余款项。乙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需符合合同核定范围且不能超过合同总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九条合同的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甲方(盖章):签字:2024日期:年5日乙方(盖瑞扬签字:44010809681692024日期:年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 海丝文化活动 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办 文化旅游艺术周活动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