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合同公告(金沙县农业农村局2024)
【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金沙县农业农村局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项目编号:
P520523202400097L
分包名称:
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合同名称:
委托培训合同
合同金额:
800,000.00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
贵阳广信职业培训学校
文件预览:
【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金沙县农业农村局_中标合同.pdf
合同.pdf
项目名称: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项目编号:P520523202400097L分包名称: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合同名称:委托培训合同合同金额:800,000.00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乙方:贵阳广信职业培训学校合同编号:委托培训合同2委托培训项目: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委托方(甲方):金沙县农业浓村局受托方(乙方):贵阳广信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地点: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年年9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认乙方为金沙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受托方,经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合法自愿共同协商,一致达成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1.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及质量1.1培训对象及人数:高素质农民27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00人: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17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600人;1.2培训时间:经营管理型培训累计课时不少于100个课时(11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5天,培训累计课时不少于40个课时,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时间半天累计不少于4课时;11.3培训内容:素质素养、民法典、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农业技术。1.4培训质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及省厅制作的工作细则完成所有培训任务(270人做到理论学习+实操结合,并按照工作细则里面的板块收集完善培训印证资料,t做好参训学员系统录入、结业考试、学员满意度测评等,所有班级满意度测评必须达90以上,培训结束后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提交甲方验收,若因不按照甲方要求及省厅工作细则开展培训工作,导致验收不过关,影响甲方年终考核的,乙方将按合同款承担10%违约金,同时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任务。2.培训期限及地点2.1培训期限: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1月30日:2.2培训地点:金沙县城区(具体场地由培训机构自行协商租赁)。3.培训方式及要求3.1培训方式:理论集中学习+实训3.2培训要求:3.2.1甲方委派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与乙方协调、沟通,协助乙方管理培训人员;3.2.2乙方委派许丹凤作为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负一责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评估;3.2.3甲方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培训计划、培训人员概况等:3.2.4乙方在收到甲方培训计划后,根据甲方的培训计划制订培训方案,并报甲方审核;3.2.5乙方明确专人实名制负责培训管理系统,按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要求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及时办理开班审批、监管、结业考核等工作;实现对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师资库、综合评价等内容均实现线上和线下可查。3.2.6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培训方案,落实培训的时间、地点、教师及相关培训设施;3.2.7乙方应为培训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提供便利;3.2.8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培训人员无故缺勤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提议甲方终止其培训:3.2.9培训期满,按培训方案进行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成绩、培训评估和培训人员个人鉴定及相关培训记录一并交给甲方;3.2.10其他约定:培训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学员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90%)。4.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4.1培训费用(含税价)总价:(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800000.00元整。4.2培训费用构成:学员食宿费、场租费、教材费、教师授课费、学员实训费、交通费等总包干80万元。一4.3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垫付本次培训所有费用,待培训完成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90%培训费,余款的10%在乙方完成成培训学员的后续跟踪服务后,按贵州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细则提交相关资料(六个月后未收到不良反应、投诉、举报等乡镇出据的证明材料),经甲方验审后予以付款。乙方提供对公账号及身份证明等资料,并向甲方提供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原件,向甲方书面提交报账申请,里方按照程序申请资金后由对公账户向乙方进行支付。5.甲方权利和义务5.1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5.2审查乙方的师资配备,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5.3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改进要求;5.4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方面要求:5.5要求培训人员遵守乙方培训、实习的相关规定;5.6其他约定:无6.乙方权利和义务6.1乙方按照合同定履行义务,独立完成采购项目全部内容,不将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6.2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6.-3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纪律管理;6.4为培训人员办理进入培训、实习场所的相关手续;6.5乙方在培训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培训过程中印证资料并装订成册提交甲方;6.6其他约定:无7.安全保障乙方须保证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健康、安全。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7.1食品安全:乙方必须保证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饮食健康,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仍保有向乙方追责的权利。7.2人身安全:在培训期间,乙方要为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明确专人对参训学员安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员课间、课下不私自外出、不聚众闹事、不聚众喝酒、不聚众赌博等,晚上必须逐一排查,确保所有人员全部在寝后方可熄灯睡觉,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8.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乙方所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王8违约责任S9.1甲方违约责任小9.1.1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培训,应当赔偿损失;1.2其他约定:无9.2乙方违约责任9.2.1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条件,导致无法实现培训目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9.2.2培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9.2.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将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或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2.4因培训设施原因造成培训人员人身伤害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扣损咨贴偿责任:9.2.5乙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维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10.合同变更和解除10.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0.2.1培训条件不具备,无法实现培训目的:10.2.2乙方疏于管理,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10.2.3给甲方培训人员造成伤害拒不赔偿的:10.2.4培训人员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10.2.5培训人员拒不接受乙方管理,甲方不予协调解决:的:10.2.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10.3其他约定:无011、特别约定:本合同未事,按照《金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磋商文件》和乙方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履行。12.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1.2方式解决:12.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13.3合同附件与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专13.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合同附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3.4.1无13.4.2无13.其他约定:a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所在地:华节市金县城治路所在地。网省资阳市法定代表人负费人):法定代表入(负责太:荣1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S甲方对公账:乙方对公账号:8200000000005706开户行:开户行:乌当农村商居股有限公司本合同签订地: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4年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育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