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伴随规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ZLC-XA-2024015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
三、项目编号:ZLC-XA-2024015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43号
联系方式:16602907935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78号
联系方式:173917368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
1(项)
¥3,450,000.00
¥3,450,000.00
技术要求:1 本项目规划设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划行业设计规范、规定、规程、条例、标准等。 2 本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应符合行业及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的要求。 3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服务要求:强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体系与布局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衔接贯通,发挥“传令兵”作用。围绕市区(县)发展重点项目,统筹与衔接多专业技术力量,发挥“协调员”作用。围绕区县发展战略,发挥“智囊团”作用。针对城市建设具体问题,发挥“诊疗师”作用。 (一)对服务商的业绩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近五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截止完成所有成果交付,具体进度按甲方要求执行。 (三)成果交付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四)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设计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规程及规范,符合行业和地方通用标准和惯例要求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者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合同金额: 3,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09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团结东路24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合同.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2024年10月09日
20241048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服务方(乙方):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10月9日1甲方: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乙方: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开展伴随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16号),由市资源规划部门组建“行政+技术”为核心“7+21”市级伴随规划工作团队,形成“市局统领、专家领衔、市院牵头、多专业融合”的工作模式。其中技术团队由市规划院牵头,相关领域院士及大师专家领衔,联合多专业设计机构,组建“1+1+7+21+N”伴随规划技术团队,开展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现状调研、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局1042、服务地点:莲湖区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相关服务建议书;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三、合同价款1、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本合同为固定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内容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方案编制费,协调费,踏勘中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专家评审费,税金、采购代理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2、依据中标通知书,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伍万元整(小写):¥3450000.00元;四、付款方式及付款依据1、自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30%,计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元);2、2024年年底,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40%,计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1380000.00元);3、服务期结束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总费用的30%,计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元整(¥1035000.00元);4、付款依据: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等额发票。如因乙方缘故(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延误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服务期212024年度。六、委托内容及范围1、搭建信息平台伴随式服务规划数据平台将伴随式服务规划的各项数据进行整合,为各区县(经济功能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审批和相关工作服务。平台包括西安市功能体系布局规划指引、现状及底数管控内3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底图及展示数据五大部分。日常服务根据审批管理需要,进行数据和功能的添加,数据平台由伴随式规划服务团队数据组同志跟踪最新编的规划或已有规划进行的调整内容,对平台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即时性和准确度。2、提供技术服务土地储备阶段: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储备供应工作中,做好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储备单元可行性研究、土地整备方案与效益分析、土地储备方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供应方案等技术服务工作。3、协助智库建设协助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建规划智库,结合区县(开发区)的建设实际情况与发展问题,参与社会经济分析、政策分析、规划体检、规划评估等工作。4、日常事务工作为市局、功能区内的区县、开发区、各分局提供驻地技术支撑。“33各区县(开发区)分局提供项目前期初审、项目前期策划、政策分析与研讨;项目中期技术咨询与答疑,协助开展技术审查、上报等;开展钢地对规划重大修改、一般修改及优化项目推进与实施提供技术指导。5、政策技术贯宣33开展市级规划宣讲、政策解读、技术培训等工作,助力市、区(县)级、经济功能区政策落实与项目落地等;深入协助驻地规划工作,精准研判现状问题、规划问题,形成驻地化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6、开展规划联盟结合市局、各区县、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市、区县、开发区的要求,在重点单元、重点片区、重要项目等内组建规划联盟,对4投标类规划项目为组织方提供技术支撑、参与项目研讨等相关工作。7、协调专项规划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功能体系与布局规划的指导约束下,协助各区县(开发区)分局对接各专业局,参与编制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农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以上为双方长期战略服务范围及内容。本合同的实际服务内容由甲方在以上范围内具体指示乙方为准,且验收最终以乙方提供的服务时长为依据。七、承担业务的技术团队配备1、项目负责人:石秦;联系电话:842663782、甲方联络人:王凡;电话:84581998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配合乙方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5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甲方负责牵头规划方案评审研究,在每个段汇报讨论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出具书面意见;A2、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规划设计费。万(二)乙方权利与义务J551、乙方应按委托内容及范围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工作以及伴随服务,要求全程配合好相关工作;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有关部门的汇报,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3、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纰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54、及时向甲方汇报本项目执行范围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责任的权利。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不计算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因乙方责任造成工作重大返工或重作的,乙方不得另行收费;3、如果本合同因非乙方过错在执行中途被终止,乙方将不对终止时的阶段性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及可行性负责;4、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甲方享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未按合同或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十、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6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且不限于: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总价款不发生变动;若合同总价款确需变动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2、除本合同约定,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十二、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10月9日。2.订立地点:西安市。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7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29-84581998电话:029-84266378开户行: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南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908011580000079357日期::22024年10月9日日期:2024年10月9日8中标通知书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受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委托,西安众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度伴随规划服务(项目编号:ZLC-XA-2024015),2024年09月10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3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9-8458199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章)2024年09110国月610113047052252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西安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了解详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伴随规划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