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麻醉机 一氧化碳治疗仪 脑电测量系统 新生儿监护仪采购合同公告(从江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52263325603450350777072024003810

二、合同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0637-248102031227
四、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从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丙妹镇俞家湾路142号
联系方式:0855-6412285
供应商(乙方):贵州博林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界牌林场乌当村光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内8 楼
联系方式:0851-864621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168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通用电气等规格型号:AeliteNXT

2.合同金额(元):168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10.09.pdf

因素除外),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自工程师进行人员培训,甲方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继续给乙方提供技术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的备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予以提供。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乙方一份。纪系甲方应单位名称(章):从江县人民医院单位地址: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俞家湾路85号法定代表人:王涛理委托人:开户行:帐户号码:电话:0855-6412285·乙方单位名称(章):贵州博林药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界牌林场乌当村光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内8楼法定代表人:赵林委托人:雪亚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银行编号:313701010856账户号码:10850123670001600联系人:黎雪亚电话:0851-86462119签约地点:从江县人民医院日日至2025年9月28日有效期:2024年月2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2日3.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名称:麻醉机新生一氧化氮治疗仪脑电测量系统儿监护仪T组合产床项目编号:0637-248102031227合同编号:CJXYY-2024092501供应商:贵州博林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人:从江县人民医院二0二四年九月计九日签订日期:.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0637-248102031227合同编号:CJXYY-2024092501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甲方:从江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乙方:贵州博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9月19日13时2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经协商达成以下麻醉机、一氧化氮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内容。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供货时间麻醉机AeliteNXT江苏无锡台1446000.004460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氧化碳治疗仪eNOairE200江苏南京台1332000.003320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脑电测量系统RX24北京套1465000.004650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新生儿监护仪STAR8000H广州深圳台231600.00632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T组合BQ70A广州深圳套244600.00892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产床KL-2D江苏高邮.张397200.0029160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1687000.00元)1.二、设备整体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2、交货方式:送货到使用现场,运输费由乙方负责。3、交货地点:从江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四、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五、验收方式:现场检验,并一次性合格。六、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伍拾万零陆仟壹佰元整,¥:506100.00元),设备到达医院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60%(计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贰仟贰佰元整,¥:1012200.00元)使用十二个月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中标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计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168700.00元)。七、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在约定的交货期内货物未到达合同约定地点,甲方有权终止21合同,乙方将支付甲方5%的违约金(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2、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内容及合同约定规格型号内容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无条件进行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使用,乙方必须进行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国家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的结果分别由甲方或乙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使用进行全员培训。2、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年的整机质保,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人为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麻醉机 一氧化碳治疗仪 脑电测量系统 新生儿监护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