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采购合同公告(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4)
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赫山财采计[2024]07010-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
2、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4]07010
3、项目内容: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清明
6、联系电话:0737293517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108117.19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09日,完成日期:2025年04月07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87379792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 #40;园丰苑& #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6001250190059988888
附件下载:
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第1标段工程施工合同书.rar
益阳市赫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第1标段工程施合同书合同号202438号发包人: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必承包人: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期:二O二四年九月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监理单位: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招标,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第1标段由乙方中标承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I(一)工程名称: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第1标段;(二)工程地点:赫山区衡龙桥镇、岳家桥镇等;I(三)工程计划批准文件:《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赫山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二批)实施计划的批复》益农函[2023]47号。(四)工程范围和内容:按甲方招标工程清单及设计图纸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渠道防渗衬砌、山塘扩建加固、节制闸及其附属建筑物建--设、机耕路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期限(一)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80天。-1-(二)本工程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9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07日。(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定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施工进度;2.甲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三、工程合同价格(一)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肆佰壹拾万零捌仟壹佰壹拾柒元壹角玖分(小写4108117.19元)。其中分类分项工程4050005.85元,安全生产费用58111.34元)。工程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计算依据。(二)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工程项目规格、长度及附属建筑物数量发生变化;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引起工程造价变化。2.工程量清单中总价的计算原则:总价为验收的实际工程量乘以该项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单价的按此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此单价I的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相似项目单价,没有相似单价的按当时当地市场价计算。3.经甲方批准(一律以变更申请及工程联系单为准)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的调整。4.发生材料转运费用的,按下列两种情形处理:(1)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了材料转运费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而确需发生的材料转运费,以监理人员现场签证、业主审核为准。-2-1(三)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本合同工程区级验收后支付依据,本合同工程最终结算造价以区审计局审定为准。四、支付1.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2.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单,由监理方签证,持公司正规的增值税发票结账,并提交益阳市赫山区税务局开具的《益阳市税收协控联管信息单》。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工程进度付款。承包人必须将企业基本账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发包人拒绝将工程款支付到企业基本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2.付款单证和支付时间(1)本合同工程进度款分四次支付。第一次支付: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30%以上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如没有完成工程量清单30%以上工程量,则不予支付本次进度款。第二次支付:完成本合同主体工程,按合同工程量70%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没有完成本合同主体工程,则不予支付本次进度款。第三次支付:I经区级初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机构评审造价为准,按评审造价的90%支付工程款(余款中包含3%的质量保证金),同时需提交竣工验收与结算全套资料方可支付。第四次支付:验收合格满一年,以区审计局审定的造价为最终结算造价,支付全部工程余款及质量保证金。1(2)乙方按规定程序提交报账申请,如无正当理由,甲方应当在301日内审核完毕,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资金。(3)发包人逾期付款违约金:从逾期第一天算起,按当时中国人民-3-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6个月)利率计算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逾期支付而停工。3.质量保证金。符合设计要求完成的全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按审定后的结算造价支付,支付时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再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15天内支付质量保证金。五、材料设备供应为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效果,本工程所有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报告),同时乙方所有原材料及预制构件等需接受甲方聘请中介机构的平行质量检测六、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履约要求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履约的通知》(益农函(2021)18号)文件要求,将对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影像识别考勤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且已11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达不到考勤考核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同时,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台新的项目人员履约管理文件,将按其文件规定执行。(一)现场管理人员要求1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且已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项目经理:周刚-4-项目技术负责人:易清军专职安全员:黄婧(二)考勤要求考勤时间:施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止。考勤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考勤地点:甲方指定的工程项目指挥部考勤要求:1.正常施工日项目经理须每72小时刷脸考勤一次,每月考勤次数不得少于6次;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每72小时刷脸考勤一次,每月考勤次数不得少于6次。2.现场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的,需填写《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3.在建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乙方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向甲方报告,并提交暂停考勤申请的书面报告,项目恢复施工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恢复考勤。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申请终止考勤。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报甲方同意,请假一周以上的,应先安排符合要求的代履职人员并报甲方同意。有异常频繁请假等履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5.在履约考勤中弄虚作假、连续两个月考勤次数1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将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七、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本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补I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5-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八、其他事项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验收单具体内容逐项申请阶段检查验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申请旁站监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道工序。2.施工场地由乙方联系,通水、通电、施工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工程协调工作。3.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乙方须按《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益农函(2022)17号)文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施工场地设置安全防范设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如上级部I门出台农业工程投保相关政策文件,按新颁发的政策文件执行。4.乙方应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向甲方提供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许可证,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发放。5.甲方委托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乙方必须配合作好受监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监理的有关资料。6.严格按计划施工,工程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确定变更价款,否-6-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7.施工材料及中间产品必须由乙方聘请检测机构自检合格,并经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平行质量检测合格。8.未尽事项需要作出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九、违约责任1.工程未按时完工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甲方现场监质、抽样,发现偷工减料或质量问题,由甲方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所有承包工程项目,在设备安装和使用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与逾期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十、甲乙双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我公司将按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安排周刚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到位履责,无挂名脱岗、1无证上岗、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情形;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十一、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名并分别-7一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甲方(盖章):益阳市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青年路分理处户名: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帐号:82012650000491990乙方(盖章):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简捷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者市分行户名: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帐号:36001250190059988888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