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汾西县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12865300D2024202
二、合同名称: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包2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342024BCS00133
四、项目名称: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汾西县林业局
地 址:临汾市汾西县林业科技大楼
联系方式:0357-5123648
供应商(乙方):山西永润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东王村109号
联系方式:137035703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包2 数量:1.00 单价(元):34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具体施工范围内容及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施工工期:施工工期50天,养护期2年。项目经理:张俊洋执业证书信息:中级职称证书(082552392)
2.合同金额(元):34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包2合同(11N12865300D2024202).pdf
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包2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山西省汾西县林业局承包方(乙方):山西永润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30日,在山西晋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召开的竞争性磋商中,确定乙方为汾西县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包2的成交人,为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双方本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1、工程地点:佃坪乡郭家村,永安镇蛇家沟、柏乐村(3、4、21、22、32、35号小班)(以作业设计为准)。2、合同金额:(大写)叁拾肆万叁仟元整(小写):343000.00元3、工程内容:栽植油松、连翘416亩4、施工标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5、施工期及抚育期:施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抚育管护期:自工程建设完成后至2026年10月底。6、工程付款:本工程分三年四次按3:3:2:2的比例支付:(1)签订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的30%预付款,以便乙方采购材料、苗木、设备和组织人员等的启动费用;(2)工程完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的30%;(3)2025年10月进行成活率验收,成活率达到90%以上,甲方再付乙方20%的工程款,如不合格,甲方不予付款,由乙方进行补植,补植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进行再次验收;(4)2026年10月竣工验收后,全部完成合同内容,保存率达到85%以上,验收合格后,申请竣工审计,根据审定金额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的工程款。如保存率在85%以下,甲方不予结算,由乙方组织补植,直到保存率达到85%以上时再予以结算,期间补植、管护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7、施工要求:⑴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⑵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⑷施工抚育期间,乙方要搞好管护和防火,要确定有专人对该工程段的人为破坏、牛羊放牧和护林防火情况进行管理和巡护,以巩固造林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8、违约责任:甲方责任: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不得无理由推脱。⑵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完善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⑵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后条款终止。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