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材配送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大福源贸易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31101000015489062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695202413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材配送
详见附件
批次
1.0
34111.7
34111.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杜中官
联系电话:13364947447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中山北路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蔬菜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3695202413801).pdf

合同编号:11N0106136952024138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大福源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大福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大福源贸易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大福源贸易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食材配送无品牌-品牌:无品牌1批次34111.7034111.7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4111.7034111.7034111.7034111.7034111.7034111.7034111.7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叁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柒角食堂食材款二、付款方式对公支付三、服务条款(1)乙方保证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并随货物送达卫生许可证(2)货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供应。食材做到品质优良、不掺假、不造假,不短斤缺两。(3)乙方确保提供的货物质量均应达到相应行业标准,如有样品的,以样品质量为准或不得低于双方共同认可的样品质量(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把合格的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采购人验收合格。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个别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第一时间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退货或调换相同合格的货物。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1/2地址: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青年北路14号振华市场二期一楼电话:电话:0902-69862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爱国北路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786390000019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