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采购合同公告(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4)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标段/包/标的物名称
合同甲方名称
合同乙方名称
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
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JXX-GC-GK-2024559001
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合同
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政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964783.99

2024-10-10
180
合格

附件:
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施工合同.pdf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政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2.工程地点:绩溪县城区扬之小学旁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249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绩溪县城区扬之小学附近,该段道路为城市支路,路宽12米,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7米机非混行车道+2.5米人行道。道路全长约850米。主路面摊铺沥青约6000平方米,人行道浇筑透水混凝土约5200平方米,新建护岸挡土墙约300米,沿河栏杆600米。新建雨污水管网各约850米,配套雨污水井、路灯、弱电管线、交通标识标线及绿化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0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陆万肆仟柒佰捌拾叁元玖角玖分(¥9964783.99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零肆佰陆拾玖元壹角壹分(¥280469.1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戴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绩溪县住建局四楼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2本合同自承包人缴纳履约担保,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伍正本伍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贰份正本,贰份副本,承包人执陆份,叁份正本,叁份副本。发包八:(公章)发包人:(公法定表人或其委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费人国程(签字)(签字,印云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40111地址:绩溪县东门桥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华阳镇印潭路201号综合邮政编码:245300邮政编码:245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家政承包(公章)签字)组织机构代5:地址: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邮政编码:242000法定代表人:窦政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行行行账号:3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4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人的招标文件;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招标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绩溪县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乙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规划净用地范围,临时占地段(施工单位自行考虑)。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净用地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投标企业自行考虑且承担费用。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适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及国家、安徽省、宣城市有关建设工程的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5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条。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工程施工范围的所有图纸及相关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安全、进度、进度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明及通讯录等其他工程报监资料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满足业主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不小于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及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单位会议室;L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单位会议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单位会议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6及取得施工所需的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给予协调。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净用地范围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和交通实施由承包人自行修建、维修、养护,并承担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王职务:住建局;通信地址:绩溪县东门桥头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电子信箱:7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时间为实际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额度:施工合同金额8%。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专业担保公司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等方式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相关政策文件附件及支付担保格式:《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支付担保格式。其他要求:(1)、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2)、支付担保办理时限: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3)、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4)、支付理赔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装订成册(附电子版)8(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戴泉;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212109389;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21)027885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C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的拟派的项目经理到岗(应到岗合格率60%及以上),并常驻工程施工现场,离场必须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现场到岗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人要一致,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同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考勤,项目经理考勤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工程价款中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800元/天进行违约处罚;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的,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罚款。无故缺席监理例会、业主组织的工程相关会议及主管部门检查等会议的,按800元/次进行违约处罚,累计三次以上的,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罚款;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原人员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人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28天后书面通知该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停施工,并按照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处理。其他:①承包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变更;②投标项目负责人若要更换,按50000元/人进行处罚;且承包人更换后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业绩信誉和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项目负责人,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考核同意并接受处罚后方可变更;9③项目负责人如因重病或极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可不做处罚,但更换后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其资质资格、业绩信誉和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有人员,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并征得发包人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将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五天内予以更换,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5天内仍拒绝更换的,监理人将书面通知该主要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停施工,并按照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班子中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18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其余天数中的离场必须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同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考勤。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关键人员原则上不予变更,原人员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技术负责人违约金3万元/人次(除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违约金按2万元/人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每人每天300元向承包人进行罚款,承包人当日缴纳罚款。月擅自离开施工现场>7天的,发包人及监理人均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并按照20000元/人的标准承担违约金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材料应存放于施工、监理项目部备查,建设单位、监管部门检查时未在项目部见到书面请假材料的,视为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投标人须知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规定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签订合同时承包人须提供社保证明供发包人查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关键性工程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102、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文件落实《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发包(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位其委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组织机构代码:1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绩溪县东门桥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华阳镇印潭路80号综台t邮政编码:245300邮政编码:245300大nag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家政承包(公章)代享机材1码:地址:宣57飞彩街道办事处邮政编:300法定代表人:窦政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23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廉政协议附件4:安全生产合同附件5: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24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政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1年;2.绿化工程,为1年;3.照明工程,为1年;4排水工程,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25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发包人(公章):地址:绩淨县系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华阳镇印01号办公按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委托代理人签率)委托代理产):电话0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宣域市彩行香江金郡西区8幢128号法定代表签字)委代程人电话:35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24200026#idc error#附件3: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项目所在地廉政建设的规定,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安徽政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28(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63-8165025。(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4.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十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方(盖危):田(盖章):乙章):洁房代或定代容八兴法定代装人或毛吴授权代表.授权个表授权代表:国和印轩姓宅姓名:始名:姓宅家签字:签字:中云改29附件4: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河滨南路扬之小学段道排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安徽政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30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发包人(盖羊法定代寿或1托代平、: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1(签-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素政承包人:(单位章)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字)2024年1月031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签字)日期:2024年10月10日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