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公路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伊犁公路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源县南洋汽车装璜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公路管理局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61101000015280579
五、合同编号:11N458216831202437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5680
56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犁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汪丹丹
联系电话:18399079601
传真:/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23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车辆及机械维修合同(南洋5680).pdf
伊犁公路管理局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甲方:伊犁公路管理局则克台分局乙方:新源县南洋汽车装璜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养护车辆维修保养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一、维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则克台镇则克台公路管理分局维保类别:行车记录仪二、质量标准按有关技术标准执行,若甲方指定代理人在车辆维保期间发现产品以次充好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三、验收方式乙方派人会同甲方指定代理人试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指定代理人向乙方签署验收单。四、维修费用乙方收取人工、配件材料款、税金等共计568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捌拾元。具体见双方盖章确认的已标价清单。五、违约责任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完成配送,乙方延期完成配送工作,每延误一日应按日承担100元(人民币)违约金,延误达5日,甲方即可解除合同。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甲方延期付款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六、付款方式甲方在配送完成后,由甲方代理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乙方凭甲方代理人签署的验收单、已标价维清单及正规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货款,甲方收到以上付款凭证后20日内支付货款。乙方指定收款开户行:新疆新源农村商业银行文化路支行账户:819010112010109117676行号:402899600024七、配送工期由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前完工。八、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质保12个月。九、其它事宜1、配送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配送时,工期可顺延。2、若乙方或甲方违约,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持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备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工伤,工亡及对第三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费按规定设置警示标示和安全防护设施,如乙方设置有瑕疵所产生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其可履行本合同的资质文件。7、甲方指定:汪丹丹身份证号:******************电话:18399079601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指定:时陆陆身份证号:411324199412183217电话:18099422550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双方指定的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签署的履行文件双方都各自予以认可。8、双方对机械的交接以双方指定代理人签署的交接单为准。(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