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1022024000078-1

二、合同名称: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22024000078

四、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
联系方式:18090390258
供应商(乙方):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层2号
联系方式:028-860513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
1(批)
¥1,345,540.00
¥1,345,540.00


合同金额: 1,345,5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伍仟伍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8日至2025年02月08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09日

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1022024000078-1履约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签订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签订时间:2024年09月27日采购人(甲方):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供应商(乙方):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层2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345,54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345,540.00品目编码C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度食品抽检服务采购服务范围详见附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伍仟伍佰肆拾元整(¥1,345,540.00)二、服务要求抽检任务:由甲方指定和分配。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人确定具体抽样地点。抽样办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相关要求,并根据检验项目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采样方法及采样数量抽取样品。抽样时间: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时间。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乙方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配合甲方抽样。检验依据:依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检验。购样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保存:根据样品性质,采用符合要求的保存方式保存,确保样品完好,符合检验要求。样品运输:由乙方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样品检验:由乙方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交通工具:乙方自行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并配车载冰箱。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345,540.002025-02-20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抽检工作完成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发票和抽检样品清单支付抽检费用.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第2页-五、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3页-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乙方:成都科美迪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白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冯力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1栋1层2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账号:51050169080800000175,账号:309651000109签订时间:2024年09月27日,签订时间:2024年09月27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抽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