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4)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淄博市社会保险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402000279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社会保险咨询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000202402000279
四、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社会保险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方式:2862288
供应商(乙方):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91号创业大学701室
联系方式:13573315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无
1
47.79
47.7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联通路202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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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淄博市社会保险咨询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402000279A_001采购编号:37030000051200120240012甲方(采购人):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乙方(供应商):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中标通知书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D、投标服务价格表等(见投标文件)E、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F、澄清文件G、合同执行期间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4872000.00元。4、付款方式每月在满足甲方合同需求后,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于服务期限每满一个月财政资金到位后的1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5、服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方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1)协助或根据招标方委托,做好员工招聘工作。(2)按照招标方要求做好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关系办理,做好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3)确保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缴纳。(4)保证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特别是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用于本项目,不挪作他用,工资按时发放、社保及时缴纳)。(因招标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5)对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待遇状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以保障双方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6)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淄博市科学技术馆规定的各项标准。2、保障服务(1)人员保障公司组建项目管理团队,从储备项目经理中选拔优秀人员,并从已有服务项目中协调人员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基本服务。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着手全部项目人员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团队按计划组建完成。(2)资金保障财务部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包括投标期间、后续日常服务过程中所有资金需求,以保证本项目各项资金支出。(3)管理保障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本项目管理考核具体办法,根据招标方所有方要求及合作合同要求,定期考核。公司组织调配培训老师,针对项目交接期、日常服务期进行定期培训,保证项目人员胜任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及时更换工作人员。3、协调关系①协调与上级机关和直接领导的关系:及时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对上级的指示执行要坚决,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要认真,对上级的规定落实要严格。②协调与统计部门的关系: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属于其他部门要开展的工作,及时与他们通气商量;属于我们配合的工作,主动与他们协作;属于不同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勇挑重担。③协调对外关系:加强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力求做到:有关重大活动,主动邀请参加;有关重要情况,主动上门汇报;对方有了困难,主动支援帮助具体方案如下:(一)服务目标确保客户在项目结束后,依然能够获得及时、准确、优质的服务支持,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二)服务内容1.问题解答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和电子邮箱,客户可随时就社保问题进行咨询。保证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即时响应,电子邮件在24小时内回复。2.方案调整建议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定期为客户提供建议。(三)服务团队1.设立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社保顾问和客服人员组成。2.团队成员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3.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售后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四)服务流程1.客户咨询客户通过电话、邮件或线上平台提出问题。客服人员记录问题,并及时转交给顾问进行解答。2.问题处理根据客户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供准确的解决方案。客服人员将解决方案反馈给客户,并跟踪客户的满意度。(五)服务保障1.服务承诺严格遵守服务时间承诺,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获得服务支持。保证服务质量,对客户的问题提供准确、专业的解决方案。2.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客户可对服务质量进行投诉。售后服务团队及时处理客户投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3.持续改进定期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提高客户满意度。6、服务期限、内容及要求6.1服务期限:36个月。6.2服务内容:开展社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增减变动、个人账户返还、职业年金、退休待遇核定、死亡待遇核定、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信息查询、退休遗属管理、资格认证、工伤待遇核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创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单位就业(失业)登记、网上发布求职信息、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租房购房补贴、职业介绍、企业招用重点群体资格认定、社保卡管理、信息维护等相关工作。6.3人数及工资要求6.4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四、技术要求”6.5工作时长:根据甲方要求。7、甲方的责任和权利7.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标,按照考核方式及办法进行相应扣罚。7.2甲方及相关单位在对乙方服务状况进行抽查、检查、联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不及时,并收到投诉电话、媒体曝光等信息的,影响比较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乙方的责任和权利8.1乙方在合同期内负责管理运营工作。8.2乙方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8.3在管理咨询期限内,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乙方在管理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落实造成他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劳动保险,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4乙方在管理咨询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乙方管理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8.5乙方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雇佣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及礼仪培训,确保雇佣人员能高质量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乙方对雇员的行为负责,并自行承担因雇员的不当行为而产生的各项损失,不得牵连甲方。8.6乙方所有岗位人员职责规定须认真执行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因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相关规定,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较大失误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到满意为止,如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及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8.7乙方派出人员因本项目发生劳动纠纷时,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派出人员进行协商、调解或仲裁等,甲方不承担经济等任何责任。9、违约条款9.1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服务协议。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9.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9.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9.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9.6乙方所提供投标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中标后发现有作假事实,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10、违约责任10.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服务要求不合格、服务响应时间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10.2乙方在中标后15天内向甲方派遣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3如果拟派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与退还后的5天内派遣新的工作人员,没延后一天,从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费用中扣5000元/人。连续三次派遣新的工作人员不合格直接执行每延后一天罚款5000元/人的规定。10.4如果前三个月拟派工作人员50%以上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5乙方需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私自扣留、克扣、拖欠,并需妥善处理劳资关系,尽量避免劳资纠纷。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6乙方对拟派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场馆安全培训、必要礼仪培训以及科技场馆必要的其他培训,否则甲方不予以接收。10.7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如果不能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乙方应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8如果拟派工作人员擅自离岗、脱岗三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乙方应予以应予以配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9甲方制定相应的考核检查标准,每月对乙方进行全方位考核,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全年)发现乙方考核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10如遇上级检查、媒体宣传、重大活动、或应急性任务等情况,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任务且服从甲方的指挥及安排。10.11若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或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拒绝赔偿的,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后果。10.12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内发生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承担。乙方需及时妥善处理上述事件,做好善后工作,尽量避免事态扩大。11、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等所有费用。12、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甲方: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2862288签订日期:乙方:淄博鲁宏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3573315999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保险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