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班车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2024)
合同编号:Y305002202300009_001_003
合同名称:班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码:ZFCG2023016397
项目名称:班车租赁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城阳区正阳西路2999号
联系方式:87921502
供应商(乙方):青岛顺宏成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南京北路160号7栋(百乐二期扩建)1单元12户
联系方式:15318870688
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6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948万元
合同金额:14.89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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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乙方(承接主体):青岛顺宏成运输有限公司3四)第1页共16页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甲方(购买主体)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西路2999号张言林法定代表人:青岛顺宏成运输有限公司乙方(承接主体):地址: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南京北路160号赵卫祥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齐鲁云采-超市竞价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班车租赁服务。2.服务内容及数量:9座车辆1辆(平度方向)、14座车辆1辆(西海岸方向)、17座车辆2辆(青岛市区、即墨城阳方向)。青岛市3.服务地点::4.服务期限:自24年月业日至204年12月3日。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第2页共16服务项目按季度进行验收,需达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要求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进度、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均需合格。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肆拾贰万柒仟肆佰壹拾陆元整人民币(427416.00_)。12.报价明细:4辆车辆合计日租金为1619.00元(含车辆燃油费及道路通行费用),充分预计汛期等工作时期用车,服务期内租赁时间不少于264天,如超出264天,不再另行支付合同金额以外服务费用。3.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分理处银行账号::381515010400125484.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4.1“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方可按照流程申请安排付款。4.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第3页共16页,(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3)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4)发票上的信息错误;(5)发票打印不清晰,超出票面打印;(6)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第四条款项支付甲方以下述第2.(2)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1.一次性付款:(预付款比例:/%,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履约完毕后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验收合格后,于上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预付款比例:%,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根据上季度车辆实际使用天数核算服务费用,次月1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第四季度服务费用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每季度付款前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款项。第4页共16(3)本合同签订后上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元(或服务费总额的1%);在交付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元(或服务费总额的%)。(4)按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度支付服务费:1)乙方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点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日内,甲方将总服务费的%支付给乙方;T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在乙方提交服务阶段0200报告及其它文件,且该报告及相关文件符合本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后上日内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应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递交服务总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完毕后工1日内付给乙方。甲方原则上按照上述方式向乙方按时付款,如确因国家及青岛市政府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或国库支付程序及财力下达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向乙方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延缓支付的资金以市财力资金实际下达情况完成支付。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履约保证金事项。第六条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o二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第5页共16页:2.验收程序及标准:达到验收条件后,甲方及时组织服务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要求标准,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项目采购人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并签字确认,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作为资金支付凭据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专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第6页共16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驾驶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准驾租赁车辆驾驶证(以甲方提供的驾驶证及身份证载明人员为准),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2.在双方对车辆及附属部件进行统一交接时,甲方应认真了解、检查、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并签字确认后方能驶离。3.甲方租用的车辆发生各类机件故障或事故车修复,必须到乙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告知乙方,并保护好现场。5.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驶,车辆修复上路之前,乙方应在当天为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使用,甲方租金照付,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期间的租金,不予计算。甲方租用车辆被盗应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在车辆被盗期间的租金,不予计算。6.甲方租用车辆期间,按照上下班路线行驶,不做它用。7.甲方提供的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及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有效期限的,一切经F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8.甲方驾驶员应每日坚持例行检查工作,严禁使用乙方车辆从事与合同约定无关行为。第7页共16页9.甲方对乙方保留车内的特征、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10.甲方租用的乙方车辆不得转租、抵押、出售、转让、私自拆装。11.甲方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通知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取车。甲方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设备齐全,如需整修和清洁项目,则由甲方按规定支付整修费用和清洁费用。但正常损耗除外。12.甲方每月底将租用车辆运行公里数告知乙方,以确保车辆每5000KM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据此安排车辆进行保养或检测,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3.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记录,甲方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乙方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1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15.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16.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3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第8页共16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1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赔偿。乙方提前收回车辆、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取车。4.甲方使用车辆时因停放、保管不当,造成牌照或证件丢失的,在租赁期内,甲方除承担补办牌照费或证件的全部费用外,仍应支付租金。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该情况出现的,甲方不承担租金,由乙方向第三方主张索赔。(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第9页共16页(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专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承担。4.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1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7.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8.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第10页共1610.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11.保证租赁车辆在交付甲方并在甲方使用期间性能良好,备胎、灭火器、随车工具等必需的附属部件齐全可用。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负责交纳有关法规和部门规定的各种车辆保险(其中包含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00万元;交强险、驾驶员险,责任限额为2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责任限额为145万元),各类税费及管理费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交纳车辆有关保险不全或者责任限额不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3.车辆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及时修理和定期保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对甲方工作人员故意造成的车辆和机件损坏,由甲方承担费用负责修复。14.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理赔手续。15.租赁期间如乙方租赁车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车辆出现故障当天向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使用,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期间的租金,不予计算。16.在车辆保养、维修期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车辆保养、维修同日向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使用,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同等次车辆期间的租金,不予计算。第11页共16页17.在车辆租赁期内,燃油费用及车辆通行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款项支付按合同第四条2.(2)条款执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服务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在乙方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乙方提供的服务合计或单独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按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_0.0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_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第12页共16项,并按总服务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分包给第三方承担,如擅自分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30%的违约金。6.除上述情形外,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乙方中任一方因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在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遭受损失或侵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如乙方违约或侵权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需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的调查费、检测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8.本合同其他条款针对违约行为有规定,按照相应条款执行;本条未作规定的违约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事项。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第13页共16页)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欢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2第14页共16第十五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六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子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相对方按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相应通知的,因地址错误或拒收等原因导致通知被退回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依法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双方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第十七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无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无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无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月16日。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本合同订立地点:青岛市大沽河管理服务中心。第15页共16页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D)执壹份。第十九条合同附件(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老2Cc1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1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_月日日期:年_月_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_月日日期:年_月_日第16页共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班车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