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器械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卫生培训中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产医院)2024)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209527202436812
二、合同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YF-2024047
四、项目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四川路287号
联系方式:13031364836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凯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2201号恒汇机电城一期机电区33栋2-43号
联系方式:186902188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包1)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达科为规格型号:HP300 P1us
2.合同金额(元):2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伊犁州妇幼保健院。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7.(扫面件)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全自动组织脱水机采购合同(标段一)(1).pdf
合同编号:2024HW0018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YF-2024047/1甲方:伊犁州妇幼保健院乙方:乌鲁木齐凯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所供医疗器械的购销、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全自动组织脱水机达科为(深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HP300Plus达科为1台280000.00280000.00合计: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元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备注:1、中供应商承诺设备整机质保3年。2、中供应商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二、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中标金额为:大写贰拾捌万元整(RMB小写:280000.00元)1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货物(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式、技术支持、检验、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税费及其它必需服务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无重大变更,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甲方为此项目不再向乙方付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自筹集中支付,签订合同交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30%,满6个月付合同款的40%,满1年后付20%,满3年后付10%。四、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五、交货地点伊犁州妇幼保健院。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六、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货物需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并承担与维修和更换相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全部费用。5天内没有维修好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甲方可从2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另行找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及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保修3年,免费更换配件。若货物有缺项或达不到甲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免费更换全新整体货物。3、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设备的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操作指南等相关技术资料。4、乙方提供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七、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保修3年,免费更换配件,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乙方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1、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自行修复或委托修复、替换设备。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并单方解除合同。.·..·1.2、产品验收合格,在质量保证(修)期开始计算的前三个月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乙方需更换新的且与原产品型号规格都一样的产品;在质量保证(修)期的第四个月至质量保证(修)期结束期间,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所有费3用由乙方承担。产品质量保证(修)期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均有管原厂维修保养,产品质量保证(修)期自全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设备到货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现场开箱检验、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核对技术资料是否与买方的要求相符。有损坏、错发等情况,由乙方负责20天内更换到位。若20天内没有更换到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单方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同总价款2%的违约;:5金。..:八、售后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3年,提供长期技术服务,乙方要对设备的安装、启动、运行、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等提供免费培训,直至受训人员考核合格后,使其能独立完成产品的各项操作,以及使用时注意的事项和常见简单问题的处理,保证用户对产品能进行熟练的操作,乙方售后工程师才能离开。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采购方。2、维修相应时间:使用方在提出维修申请时,供货方应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包括节假日),若电话不能解决的,供货方应在2小时内派专业维修工程师到场维修。若24小时内还不能对设备进行修复,乙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档次的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a设备修复为止。同时保证提供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为原厂全新件。每年4次上门维护保养,每年2次巡检服务,巡检和维修维护均有记录,并且由使用科室及设备科签字确认作为付款的凭证之一。若乙方不能履行该义务或履行不到位,视为乙方违约,每4次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3、质保期后,乙方提供无偿的技术支持。4、定期回访:乙方需每个季度对使用方进行电话回访,每四个月到现场一次,及时解决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硬性规定的,需免费提供系统升级和接口。承担院内HIS、PACS、LIS等系统连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6、对于属于计量器具的医疗设备器械需要进行校准、校验的,在开箱验收后,由中标方联系伊犁州计量检定所或上级单位完成校准、校验服务并出具报告,作为完成性能验收不可缺的一部分。7、甲方指定设备科周宇(电话15209991012)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乙方指定穆超(电话:18909918962邮箱:642049246@qq.com微信同手机号)作为本项目的联系人。后期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以合同约定为准。九、包装及验收1、所提供设备必须进行包装,免收包装费,包装物不回收。2、因包装不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4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验收方法:甲方成立验收小组现场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5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41、若甲方对订购的货物有任何更改,包括货物的型号、品种、规格、数量、颜色、交货期等事宜,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交货期相应从变更之日起顺延,若超过七天乙方不予更改。由于变更引起的合同总额的增减,则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多退少补。2、若乙方在交货时,由于甲方的原因或要求,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和验收时,则甲方负责承担与仓储及再次运输相关的2费用,并给予乙方书面确认书,视为乙方已按期交付货物。3、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如期交付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如需安装调试,并提供免费的安装调试。4、乙方对售予甲方的货物提供的质量保证期的质量保证范围,不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原因及违规使用。十一、合同变更、违约及其它1、甲方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履约,合同价格不变,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征的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0.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交货,否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在甲方同意延长的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货时,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本合同解除。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七天按迟付款总金额6:-的千分之五支付;不满七天按七天计算,依次类推。.3、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技术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和质量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承担违约金。4、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此附件,方能生效。5、合同所有附件,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乙方中途废止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甲方中途废止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中途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的违约金。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如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应向伊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3005甲方(公章):伊犁州妇幼保健院乙方(公章):乌鲁木齐凯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机,水地址:伊宁市开发区四川路287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三坪农场头屯河公路2201号恒汇机电城一期机电区33栋2-4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磨沟区支行帐号:帐号:0000020080110097837181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9月29日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9月29日8附件:HP300PIus自动组织脱水机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说明1HP300Plus主机(含电源线)1台标配2通风管1个标配3试剂瓶组件13个标配.4冷凝瓶组件1个标配:5过滤器组件1套标配:.6石蜡缸组件1.套标配共4个,三小一大7蜡铲1个标配8托盘1个标配9触控笔1个标配10组织处理篮套件2件标配单篮150个包埋盒11抽液管组件1套标配12排液管组件1套标配,J9#idc error#伊犁州妇幼保健院购销领域廉洁风险责任书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乙方:乌鲁木齐凯诺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正当交易,规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行为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现象发生。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杜绝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商业欺诈、商业贿赂、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严格履行合同,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廉政责任书。本责任书用于我院药品、设备、耗材、工程基建、服务、货物等采购活动,在责任书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履行签订的采购类经济合同过程中,违反本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条款,按本责任书规定追究违约责任,以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11..家必lI还通知》,确保药品、设备、耗材、工程基建、服务、货物等阳光采银购。二、甲乙双方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药品、工程基建、服务、货物等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器械、药品管理规定。.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工程基建、货物、服务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及发票查验,不得违反有,本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不得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借新药品、新设备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的回扣、物品或索贿等行为;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小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工程基建、服务、货物、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药品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Y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12六、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服务及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其他D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规格、价格或其他情况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出具相应文件资料。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宴请、娱乐消费、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不得派代表到医院推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产品,对医院领导、采购办、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医务人员等发放”红包”“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指定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给予任何好处费。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私人消费费用;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建造、装修、维修私人住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挂名工资、红包、佣金、报酬、回扣及有价证券;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境提供方便;不得与其他竞标人相互串标;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甲方利益;不得私下接触甲方人员;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十、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经济合同。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3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甲方的所有采购活动,涉嫌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十一、若甲方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法问题,乙方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0999-7885308)。十二、本责任书由责任科室负责实施,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十三、本责任书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药品、工程、服务、货物、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医药产品等项目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设备、工程基建、服务、货物类采购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陆份、贰份;耗材采购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药品采购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C.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投权代表:穆超授权代表:张我虚云,签约日期:2024年9月29日签约日期:2024年9月29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器械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