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5004920241001
二、合同名称: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天平代理2024-39
四、项目名称: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06号
联系方式:0573-82838065
供应商(乙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产业协会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梅花洲景区22幢
联系方式:130042120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该系列活动由南湖区委宣传部主办,计划于2024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在芦席汇历史街区举办,旨在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服务要求:活动内容包括“秋之享”艺术市集、书法美术邀请展、运河研学活动、运河文化讲座、武侠二次元现场演绎、宋韵主题街市文化演艺等板块。服务时间:合同生效至活动举办圆满结束服务标准:活动内容包括“秋之享”艺术市集、书法美术邀请展、运河研学活动、运河文化讲座、武侠二次元现场演绎、宋韵主题街市文化演艺等板块。

2.合同金额(元):2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合同.pdf

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合同.pdf

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招标编号:天平代理2024DL-39合同编号:天平代理2024DL-39政府采购计划(预算)采购计划文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产业协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1.本次采购的是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口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295000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人员工资、舞台展位搭建、物料制作、书画装裱、NPC、活动执行、管理费、税金等日常运行相关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款;71(2)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提交最终项目成果并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尾.-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相关领导或活动监督小组(采购人自行成立)可以对活动执行进行监督,如对某活动的任意一场提出批评或质疑,可相应扣除活动费用10%-30%。2.针对本项目的执行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明,人员专业性强、具有丰富的经验。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名单须与中标后项目实际执行团队人员名单一致,执行团队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000元/人次,随意更换小组成员扣1000元/人/次。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留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查,二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份第一条、服务内容系列活动一:“秋之享”艺术市集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沿河活动要求:现场布置整体围绕宋韵、秋季、大运河等元素,色调淡雅柔和,体现宋韵主题与大运河十周年主题;共邀请30家商户(含大运河沿线商家):点茶、插花、茶果子、美食小吃、饮料咖啡、非遗手作、文创好物等设置摊位,以点茶、插花,茶果子进行摊位装饰;穿插节目表演、互动体验、趣味游戏等活动。系列活动二:书法美术邀请展展览时间:10月下旬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活动要求:由各地主办方、承办方拟定邀请名单,120幅作品参展;邀请各地主承办方和参展作者代表来嘉兴开展交流活动,参展作品编印成册。负责参与方的各项活动安排。系列活动三:研学活动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6日-27日)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活动要求:根据活动主题,开展与大运河相关的研学体验活动不少于2场。负责活动对象的招募与执行。系列活动四:文化讲座活动时间:10月下旬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3楼)活动要求: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举办大运河文化讲座1场,报名人数不少于90人,负责专家邀请、对象招募和执行。系列活动五:动漫体验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街区3活动要求:结合活动主题与宋韵文化,现场开展漫画形象巡展、现场创作漫画等动漫体验类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负责动漫画师的邀请与活动执行。·--系列活动六:街头文化演艺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街区活动要求:开展情景剧、舞蹈音乐等节目表演,每天不少于3场,每场时长30-60分钟,连续演出不少于3天,提供与活动主题相关的文艺活动表演并负责执行。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2.履行方式:以“大运河成功申遗十周年”为主题,策划并办好相关系列活动3履行地点:芦席汇历史街区、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3楼)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相关领导或活动监督小组(采购人自行成立)可以对活动执行进行监督,如对某活动的任意一场提出批评或质疑,可相应扣除活动费用10%-30%。2.针对本项目的执行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明,人员专业性强、具有丰富的经验。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名单须与中标后项目实际执行团队人员名单一致,执行团队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000元/人/次,随意更换小组成员扣1000元/人/次。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第十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乙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产业协会I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梅花洲景区22幢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口1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L银行账房:33001638047053036557签字日期:02oE签字日期:205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招标编号:天平代理2024DL-39合同编号:天平代理2024DL-39政府采购计划(预算)采购计划文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产业协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1.本次采购的是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口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295000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人员工资、舞台展位搭建、物料制作、书画装裱、NPC、活动执行、管理费、税金等日常运行相关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2)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款;71(2)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成,提交最终项目成果并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进行结算,支付尾.-款。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相关领导或活动监督小组(采购人自行成立)可以对活动执行进行监督,如对某活动的任意一场提出批评或质疑,可相应扣除活动费用10%-30%。2.针对本项目的执行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明,人员专业性强、具有丰富的经验。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名单须与中标后项目实际执行团队人员名单一致,执行团队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000元/人次,随意更换小组成员扣1000元/人/次。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份留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查,二份送财政核算支付中心。(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份第一条、服务内容系列活动一:“秋之享”艺术市集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沿河活动要求:现场布置整体围绕宋韵、秋季、大运河等元素,色调淡雅柔和,体现宋韵主题与大运河十周年主题;共邀请30家商户(含大运河沿线商家):点茶、插花、茶果子、美食小吃、饮料咖啡、非遗手作、文创好物等设置摊位,以点茶、插花,茶果子进行摊位装饰;穿插节目表演、互动体验、趣味游戏等活动。系列活动二:书法美术邀请展展览时间:10月下旬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活动要求:由各地主办方、承办方拟定邀请名单,120幅作品参展;邀请各地主承办方和参展作者代表来嘉兴开展交流活动,参展作品编印成册。负责参与方的各项活动安排。系列活动三:研学活动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6日-27日)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活动要求:根据活动主题,开展与大运河相关的研学体验活动不少于2场。负责活动对象的招募与执行。系列活动四:文化讲座活动时间:10月下旬活动地点: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3楼)活动要求: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举办大运河文化讲座1场,报名人数不少于90人,负责专家邀请、对象招募和执行。系列活动五:动漫体验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街区3活动要求:结合活动主题与宋韵文化,现场开展漫画形象巡展、现场创作漫画等动漫体验类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负责动漫画师的邀请与活动执行。·--系列活动六:街头文化演艺活动时间:10月下旬(暂定10月25日-27日)活动地点:芦席汇街区活动要求:开展情景剧、舞蹈音乐等节目表演,每天不少于3场,每场时长30-60分钟,连续演出不少于3天,提供与活动主题相关的文艺活动表演并负责执行。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2.履行方式:以“大运河成功申遗十周年”为主题,策划并办好相关系列活动3履行地点:芦席汇历史街区、大运河数字诗路e站(3楼)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相关领导或活动监督小组(采购人自行成立)可以对活动执行进行监督,如对某活动的任意一场提出批评或质疑,可相应扣除活动费用10%-30%。2.针对本项目的执行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职责分明,人员专业性强、具有丰富的经验。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名单须与中标后项目实际执行团队人员名单一致,执行团队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000元/人/次,随意更换小组成员扣1000元/人/次。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第十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乙方:嘉兴市南湖区文化产业协会I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梅花洲景区22幢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口1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L银行账房:33001638047053036557签字日期:02oE签字日期:2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