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



一、合同编号:2
二、合同名称:房县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325202401000113
四、项目名称:房县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房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地址:房县诗经大道1号
3、联系方式:3224363
4、供应商(乙方):房县龙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四楼B01号
6、联系方式:138868245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文化人才培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860000元
5、合同金额:38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5年05月30日;履约地点:房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4-0048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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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房县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合项目名称:房县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房县文化和旅游局乙方(成交供应商):房县龙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签订日期:2029年9月29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房县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420325202401000113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4-004804.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为详见服务内容。二、服务内容(一)第一板块:1.主要对旅游促销、线路推介、景点介绍、重大项目等进行APP及时发布;2.对房县整体形象、春夏秋冬四季美景、重大项目等自创短视频等进行及时发布;3.在市级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主题策划的微信;4.在传统媒体,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公共频道黄金时间播出宣传片;5.深入景区采访制作专题节目在市级以上文化旅游栏目发布播出;6.确保合同期内在央视、人民视频、湖北广电台、学习强国、长江云、今日头条等上级媒体发稿。(二)第二板块:开展设施提档升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房县三张名片(诗经、黄酒、野人之谜),进一步打响“千里房县·诗酒远方”文旅品牌,推动文旅融合、农旅融合、交旅融合、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为提升房县人民的文化自信,实现文化塑县、体育强县、旅游活县的目标,进-步加强全县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达标建设,以标准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我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依托现有业务管理平台,对公共文化的设施、服务进行提档升级。三、服务质量乙方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可靠详细的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等)。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乙方应为本次活动人员购买保险,乙方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元整(¥:3,860,000.00)。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甲乙双方商定费用结算日,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付款方式为转账。乙方收款信息:户名:房县龙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房县支行账号:4205016190010000100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325MADN17EM5Q七、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验收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政府采购合同及附件文本、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2.验收方案:活动完成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乙方是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服务完毕、服务工作是否存在失误。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作为对本服务的最终认可。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场地租用、布展、组织宣传服务、人员安排等与服务项目内容有关的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影像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如甲方对服务质量有异议,乙方需作出客观的解释说明,解释说明不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次约定的工作内容重新梳理提交成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工作需要完成活动内容。(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包括及时与乙方沟通,交流意见,提供所需资料。(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勤勉、尽责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要求,按照上述双方商定的程序执行,并对实施程序的结果出具书面成果。(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完成本项目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另行委托。(3)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4)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工作内容时,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5)乙方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有经验且数量足够的工作人员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若有关专业事项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心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长(6)乙方应保存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血海因乙方未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7)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的工作质量承担最终责任。(8)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活动延迟完成,乙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工作服务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有其他重大瑕疵,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本合同价款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四、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五、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m单位名称(盖章)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地址:房县诗经大道1号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TI924日期:2029.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房县龙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1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四楼B01号#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文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