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呼吸湿化治疗仪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湿化治疗仪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001]XNGC[CS]20240002
二、合同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
三、项目编号:[230001]XNGC[CS]20240002
四、项目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联系方式:1320465251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康百嘉医疗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庆丰村
联系方式:188461775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呼吸湿化治疗仪
40(台)
¥48,500.00
¥1,940,000.00
PT101AZ
合同金额: 1,9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23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附件.pdf
合同.pdf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10月10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黑龙江省康百嘉医疗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24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1(全称):黑龙江省康百嘉医疗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编号:[230001]XNGC[CS]20240002(2)采购计划编号:黑政采计划[2024]08171(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呼吸湿化治疗仪(40台)品牌:费雪派克规格型号:PT101AZ(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7)合同是否分包: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呼吸湿化治疗仪金额:1940000元国别:新西兰进口产品编码:9019200000品牌:费雪派克规格型号:PT101AZ(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否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940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2(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支付货款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4年06月24日,完成日期:2025年06月23日。(2)履约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验收主体:设备科、重症医学科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6月24日合同订立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3甲方(采购人)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康百嘉医疗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方东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孙嘉蔚孙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女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庆丰村联系人王玥联系人孙嘉蔚联系电话82103751联系电话18846177577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机关楼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庆丰村邮政编码150040邮政编码150000电子邮箱HLG_caigouban@163.com电子邮箱2664350155@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000424176376U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MADFRK2C72开户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户名称黑龙江省康百嘉医疗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街第二支行银行账号231000736018010002070银行账号23050186534800000337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合同标的及金额1.1供货一览表序号品目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其他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费雪派克PT101AZ费雪派克医疗保健有限公司4048500.001940000.00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合计:(大写):壹佰玖拾肆万元整(小写):1940000.00元其中税金:19207.92(元)1.2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2.2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3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3.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3.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3.6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5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4.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4.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4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5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5.合同履行5.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5.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应先行履行,在其未履行情况下,无权要求后履行一方履行。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无权要求后履行一方履行相应的履行部分。6.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6.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6.2货物的运输方式及费用:陆运,费用乙方自付6.3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6.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6.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6.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3(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6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7.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8.权利瑕疵担保8.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8.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欢10.保密义务页10.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卡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履约保证金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1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10%比例提交。11.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比例向甲方逾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712.售后服务12.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2.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2.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12.4货物保修起止时间: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4年。12.5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13.违约责任13.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算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并不免除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方法的主张权利。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3.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3.4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013.5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13.6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2‰违约8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3%,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0.05%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3%。13.7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3.8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13.9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3%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14.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4.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4.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4.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2酒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5.不可抗力915.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5.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6.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7.法律适用17.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17.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18.通知18.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18.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18.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8.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010合同附件一般货物类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我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最终指定的地点并负责拆箱安装就位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要调试设备测试程序,使整套系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标人须在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匹配足够、适宜的人员、车辆、工具,材料。提供货物为全新未拆包装商品。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免费保修期: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4年。2、免费保修期:如续保的全包的年保修费用(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全部硬软件):年保修不高于货物金额的5%。3、在免费保修期及采购人向投标人购买的全包年保修期内,投标人免费更换整机部件及所含全部消耗性配件,免收相应人工工时费等费用。免费将软件优化升级至最新最高版本并免费提供升级所需的硬件。4、整机终身年度定期免费预防性维护保养,如果需质控次数要符合不少于一次,并提供年度运行维护分析报告。5、保修期外维修更换配件仅收取配件成本费,重复维修同一故障不收费。6、设备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换配件在订货后的30天内到货并在安装后免费保修12个月,投标人保证安装后的零配件供应。7、售后服务部门将在电话报修30分钟之内响应,2小时之内到现场解决故障(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8、我公司提供主机,零备件的中英文对照详细清单(含软硬件)及操作维护中文或中英文对照说明书以及维修密码。免费提供系统操作和维修的必要的专用工具及技术咨询。9、系统终身免费升级(含应用软硬件等全部费用)。10、免费开放所有数字通讯接口及协议。11、保修期外,维修零配件供应及保修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设合同协商决定,不得以投标人格式合同条款方式对采购人进行任何约束。投标人不得对采购人购买保修合同的联保年限等提出限制性要求。12、设备运行需要与医院运行系统需要对接时,销售方负责与主业务系统对接费用及接口对接工作。保修期责任:1、售后服务部门将在电话报修30分钟之内响应,2小时之内到现场解决故障(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2、免费保修期:由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4年。111其他具体事项:无其他具体事项:无甲方(章):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6月24日乙方(章):02024年6月24日124)呼吸湿化治疗仪配置单1套1、呼吸湿化治疗仪1个2、氧气流量计1套3、输氧管及接墙氧硬喉管1个4、病人界面及病人组件5、支架1个6、筐1个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呼吸湿化治疗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