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应城市陈河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CHZ-NCGL-2024-001
二、合同名称: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981202406000148
四、项目名称: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应城市陈河镇人民政府
2、地址:应城市陈河镇中街173号
3、联系方式:0712-3731115
4、供应商(乙方):湖北田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玻纤厂小区C栋2-102
6、联系方式:0712-82820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638674.03元
5、合同金额:163.8674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1月26日;履约地点:应城市陈河镇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81-2024-005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施工合同.pdf
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s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应城市陈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湖北田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一、1.工程名称:应城市陈河镇2024年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应城市陈河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应发改审批[2024]209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路基工程、路面面层、管涵、交通安全设施等(以甲方发布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部分材料、安全防护警示带、警示牌、施工指示牌由发包人提供。)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内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0程的施工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安全防护警示带、警示独牌、施工指示牌由发包人提供)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1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果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叁万捌仟陆佰柒拾肆元零角叁分(¥:1638674.03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网(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总价包干,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履约(工程量以竣工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单价以中标人投标单价为准;根据现行定额、施工期信息价格、现场经济签证据实计算工2程单价。)。3.付款方式:(1)本项目的总价款按竣工验收工程量进行核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2)本项目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按审计结算价格总价支付(待上级奖补资金拔付到陈河镇财政专户后),村级自筹资金按照各村审-计结果分摊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汤行杰/鄂242222332316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静(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oer(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3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北出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担履行本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工程安全、质量的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应城市陈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h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十四、后附清单+5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的行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98101130726XM91420984MA48BCM478地址:地址:-应城市陈河镇中街173号汉川市人民大道玻纤厂小区C栋42-102邮政编码:432400邮政编码:431600法定代表人:田大勇法定代表人:汤四望委托代理人:刘康委托代理人:电话:0712-3731115电话:0712-8282012传真1传真: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A=应城市农商行陈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汉川市支行账号:82010000002208685账号:4205016866080000023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的行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98101130726XM91420984MA48BCM478地址:地址:-应城市陈河镇中街173号汉川市人民大道玻纤厂小区C栋42-102邮政编码:432400邮政编码:431600法定代表人:汤四望法定代表人:田大勇委托代理人:刘康委托代理人:电话:0712-3731115电话:0712-8282012传真:1传真1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A=应城市农商行陈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汉川市支行账号:82010000002208685账号:4205016866080000023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连通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