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2024)
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第2包 监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 11010524210200017878-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第2包 监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11010524210200017878-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第2包 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
联系方式: 010-85979246
供应商(乙方): 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第2包 监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08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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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合同扫描件.pdf
、合同编号:CEPC2024-008-2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监理人: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9日e.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委托监理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与监理人“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概况如下:总投资额:¥1,442,8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项目内容:包括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二、本监理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合同金额: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40,800.00(人民币大写:肆万零捌佰元整)。三、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四、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书(合同编号:CEPC2024-008-2);2.本合同标准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履行中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5监理人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6.中标通知书。五、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六、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监理的项目终验合格审计工作结束止。八、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本页无正文)委托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监理人: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展指导中心(签章)限公司(签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14号楼八路1区1号-R2911法定代装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合同专)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051007499司东城支行账号:1601000103000011542邮编:100026邮编:100013电话:010-85979246电话:010-84255688本合同签订于:2024年10月09日-2-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项目。(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项目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项目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2(8)“项目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F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续时间。(9)“项目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3-1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相关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当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当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当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当将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八条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监理方不得将其监理工作转委托给第三人。委托人义务第九条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款项。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项目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项目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91-4-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三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四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项目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对项目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2)对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项目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项目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审批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环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4)主持项目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5)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6)项目上使用的材料和项目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项目和不安全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7)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在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项目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项目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米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确认,委托人不支付-5-/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项目款。(9)监理人有权及时向委托人获取项目过程中有关如:洽商变更、材料采购及项目拨付款等重要信息、资料,委托人应当给予支持。(10)所有项目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洽商)应当通过监理人的审核和签认。第十五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项目质量、进度或增加了项目费用,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当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有关人员。第十六条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应当首先向监理人提出,由监理人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证据材料。委托人权利第十七条委托人有选定项目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十八条委托人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十九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一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项目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191-6-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二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项目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赔偿额按实际损失额乘以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率。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有关的事宜,监理人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t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应当将影响监理的重要信息、资料等及时通知并提供给监理人。:-7-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项目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项目保修责任书,被监理的项目终验合格结束,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贵任,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三十一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F第三十二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第三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三十四条委托的项目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三十五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项目实施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8-/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项目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三十九条由监理人负责做好承建系统及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全过程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履行好数据安全职责,如承建单位未及时全面履行数据安全保障职责,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条因一方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9-1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19668.1-2014)。第二条委托监理人的协调工作和报酬为:¥40,800.00(人民币大写:肆万零捌佰元整)。第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费用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第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条件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监理合同总金额的10%,即:¥4,080.00(人民币大写:肆仟零捌拾元整);2.合同生效且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后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启动政府采购流程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80%,即:¥32,640.00(人民币大写:三叁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监理人相应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13项目阶段验收合格且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后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启动政府采购流程向监理人支付合同阶段验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20%,即:¥8,160.00(人民币大写:捌仟壹佰陆拾元整),监理人相应提供等额增值税正式发票;4被监理项目阶段性验收合格、终验合格、审计工作结束,监理人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合同违约、无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委托人将向监理人全额无息退还本条1.所涉金额。第五条监理项目验收监理人应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检查被监理的项目文档的齐备性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验收。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被监理的项目终验合格、审计工作结束后,视为监理工作终验合格。否则监理人应当继续完成监理工作,协助委托人使项目尽快通过终验和审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10-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通知,贵单位在我公司组织的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项目编号:BJJQ-2024-758/02)公开招标采购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为本项目第2包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零捌佰元整人民币小写:¥40800.00请贵单位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持此通知书与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洽谈合同事宜并签订采购合同。.请贵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一份到我公司办理合同备案。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Z十五日招标专用-11-/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附件2:廉洁工作承诺书廉洁工作承诺书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为配合和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作风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风险防控的文件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我公司作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一、我公司为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保证为合作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我公司保证向合作单位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并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三、我公司保证坚持依纪、依法经营宗旨,自觉遵守廉政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坚持公平竞争、廉洁守信、诚信为本。四、我公司保证在提供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过程中不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对在合作过程中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五、我公司指定(姓名:李博彦联系电话:010-84255688)作为项目负责人洽谈、处理业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工作时间到合作单位或合作单位指定地点联系商谈、处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到合作单位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形式的优惠或好处。六、我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中的暗示、索要和收受贿赂的行为。合作单位发现我公司存在贿赂行为的,亦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七、合作单位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权解除与我公司的购销、工程建设、运维、监理等合同,停止一切业务往来,并且我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与合作单位开展任何经营业务。八、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九、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购销、工程建设、运维、监理等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该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章):Iir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HC签项目负责人2024年10月09日-12-/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附件3: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电话:010-85979246乙方: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R29电话:010-84255688鉴于:1、甲乙双方合作开展“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1规达成本协议。2、在合作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需保密性数据(“保密数据”),且该保密数据属甲方掌握。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数据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保密数据1.1保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事系统的各个应用产生的数据及衍生内容。1.2上述保密数据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述等视听方式传递。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保证该保密数据仅用于与甲方“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工作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数据用于甲方“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甲方“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工作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数据进行复制。2.2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数据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2.1保密数据被窃取、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丢失、篡改。-13-1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2.2.2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数据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合作方等对保密数据未经授权的披露。2.3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甲方保密数据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甲方“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工作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数据,且对保密数据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数据前,应向其说明保密数据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数据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则需对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甲方“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工作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数据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L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6.3保密数据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2.6.4该保密数据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数据中获益。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数据(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数据)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数据,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2.8甲方不保证保密数据的精确性与合理性。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数据,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1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大数据工作的商谈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数据,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同等保密义务、承担责任。-14-/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第三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展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第四条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承诺。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6.1合作协议或大数据工作合同中未明确数据保密有效期的,有效期默认为自双方协议或大数据工作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有效期满后继续履行数据保密义务三年。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数据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数据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6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首部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双方同意该地址作为接收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15-117委托监理合同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T淀恒通汇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北京R/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R合同专T0743签约日期:2024年10月09日签约日期:2024年10月09日-16-/17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委托监理合同文附件4:人员派遣要求人员派遣要求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将就“2024年朝阳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第2包监理服务”开展合作,结合甲方工作制度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派遣甲方的技术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确保完全满足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要求乙方应确保被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且被派遣人员年龄为: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二、心理健康要求乙方应确保被派遣人员的精神健康,能够胜任项目相关岗位工作,且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三、岗位工作要求1.被派遣人员必须经过乙方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相关人员在法律、道德、信用以及胜任力等方面均具备优良的个人素质。2.应确保被派遣人员为乙方正式员工,且具备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3.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4.被派遣人员应具备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相关文件或接触到的相关信息。5.被派遣人员应遵守甲方及下属用户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6.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7.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不应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8.如派遗人员因离职、请假等原因离岗,务必选派熟悉本岗位职责的人员履职,储备人员可立即上岗,避免人员或岗位的交接不利,公司做好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有项H人人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拍导中心乙方: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枚代日期:2024年16月09日期:2024年10月69110105100-17-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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