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2N99780017X20241204                     

二、合同名称: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4-C2-240268-GXYT                         
四、项目名称: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169号                        
   联系方式:0775-3778506                         
   供应商(乙方):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750号(贵港市交投大厦)701号                         
   联系方式:0775-42916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385717.5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位于广西玉林兴业,主要内容为除草、修补路面基层、面层,清理和修复路肩及清理路面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工期:270日历天项目经理:陈传波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12201303)  

    2.合同金额(元):1385717.5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施工合同.pdf

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1日一、施工合同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磋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位于广西玉林兴业,主要内容为除草、修补路面基层、面层,清理和修复路肩及清理路面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补遗书;(4)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柒元伍角壹分(¥1385717.51)。4.承包人项目经理:陈传波,注册编号:桂245212201303;承包人项目总工:梁江波,职称证编号:1575049。5.工程质量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安全目标:零伤害、零事故、零损失。不允许发生安全事故,即使发生,承包人须对事故负责。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2%签约合同价(待全部工程完工经交工验收合格并按约定缴纳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工程开工预付款为30%签约合同价;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为砂、碎石、水泥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70%;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支付,但每次工程进度款申请付款证书的最低限额为30%签约合同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的1%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注:如农民工工资缴存到三方监管专户的,农民工工资具体的缴存及退还方式以三方监管相关规定为准。)工程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90%时扣完。(2)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回: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成交施工企业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成交施工企业向保证金开设帐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监管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向账户开设银行出具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资金监管通知银行据此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中的资金解除监管。(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施工单位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和农民工工资相关资料移交手续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发包人应按规定程序核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施工单位扣回的款项后,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施工单位)。7.在到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70日历天。11.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按签约合同价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28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竣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12.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设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每期的计量支付工程款按比例(不得低于行业个人工资的平均比例)进行分账,把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进度款分账申请,通过专用账户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确保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13.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1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单位盖章)乙方: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单位地址:兴业县兴业大道169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750号(贵港市交投大厦)701号电话:0775-3778506电话:0775-4291629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分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23657491882传真号:传真号:0775-429162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7100日期:2024年10月11日日期:2024年10月11日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发包人: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1日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发包人: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1日四、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兴业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发包人全称)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陆正代表本单位委任工程部职员、陈传波、桂245212201303为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陈传波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陆正(姓名)(签字)2024年10月11日中标(成交)通知书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评定,2024年兴业县农村公路县道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编号:YLZC2024-C2-240268-GXYT)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伍仟柒佰壹拾柒元伍角壹分(¥1385717.51)。工期:270(日历天)。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达到合格。项目经理:陈传波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12201303)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广西云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5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