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膳食中心材料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 [230001]zzgj[GK]20230021-2
二、合同名称: 膳食中心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 [230001]zzgj[GK]20230021-2
四、项目名称: 膳食中心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联系方式:82103751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沃德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7室
联系方式:15546628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鲜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及禽类)、干调、蛋及其他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2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20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和平路2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中医药大学合同.pdf
中医药大学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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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沃德隆供应链管理有蜀签订地点香坊区和平路26号,中医药内附属第一医院采购计划号黑财购核字[2023]07025号招标编号号[230001]zzgj[GK]20230021-2签订时间2024年02月0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idc error#3、乙方保证合同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商品(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物资,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物资,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有包装,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5、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物资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商品(并承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相关费用)。6、乙方保证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更新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7、乙方保证提供每批次肉类检疫合格证等先关手续。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损耗。4.本合同所产生的运费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因质量问题所产生退换货等事项发生的运费。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搬运到甲方指定仓库)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对照随货单进行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乙方所供肉类品种必须具有SC认证,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质检报告》,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材料。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77、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乙方应在5日内开具税务:局正规发票交由甲方,最晚不得超过每月2自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永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无。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自筹。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自筹。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月底结算,支付比例100%。4、结算金额:结算按商品到货前一日市场零售价格下浮15%以上作为结算依据。按照实际入库量*中标单价支付货款。5、合同起止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10.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12、合同到期,甲乙双方无任何纠纷,甲方应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页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闩备案。-7D甲方(章)2024年02月06日营DL2024年02月06日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7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方东军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刘鑫食委托代理人:子孔庆辉委托代理人:刘鑫电话:82103751电话:15546628617电子邮箱:98713671@qq.com电子邮箱:287042117@qq.com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果戈里大街支行账号:23100073601801000207账号:451903838710301邮政编码:15001邮政编码:15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2024年2月6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2024年2月6日合同附件一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签订合同后预包装类食品须提供一年内检测报告。(品牌包装类商品仅需提供厂家检测报告即可)2:供货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3:若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达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损失。4: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院方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府有关规定;如发现供货商提供假冒产品、贴牌产品、以次充好等作假行为,本单位有权终止所有合作,并要求供货商补偿所有损失,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6:所供品种必须具有SC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产品合格证。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7:运送的食材食品应按照种类的不同进行单独包装,不得混装,需要叠放的食材食品应按照食材食品的耐压程度进行叠放。8: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成品食用方法。9:供应商应对食品提供保护措施,保证原包装无压坏、破裂、变形等缺陷。10:食品配送完成后不能对采购人周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2:若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达两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损失3:如供应商提供食材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如造成甲方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立刻权终止该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3、保修期责任:1:采购人对食材食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采购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退货处理。22: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B常使用的其他情况,按照“问题”食材食品3倍货款在月底结算时予以扣除并书面警告供货方,造成其他损失供货方仍应继续赔偿。4、其他具体事项1:供应商应对每批次提供的货物列出清单,作为双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提交给采购人。2:采购人发出订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1小时内确认并回复采购人。4小时内完成送货上门:临时加急订单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3:供应商对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有权拒收。应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保证原包装无压坏、破裂、变形等缺陷。4:供应商应自行具备所投项目服务品类的存储环境及配套设备,采购人提出需要存储时(一般不超过一周),由供应商提供免费存储。5: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品牌、质量、数量、单价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2:采购人发出订单,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1小时内确认并回复采购人。4小时内完成送货上门:临时加急订单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3:供应商对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有权拒收。应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保证原包装无压坏、破裂、变形等缺陷。4:供应商应自行具备所投项目服务品类的存储环境及配套设备,采购人提出需要存储时(一般不超过一周),由供应商提供免费存储。5: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品牌、质量、数量、单价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2024年02月06日合同专用章乙方(章)2024年02月06日.合同附件(二)产品名称下浮率产品品牌生产企业猪肉15%五方肉黑龙江五方肉业有限公司羊肉15%佳丽牧业吉林佳丽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牛肉15%佳丽牧业吉林佳丽牧业集团有限公司鲜鸡肉15%天润食品安丘市天润食品有限公司鲜鸭肉15%天润食品安丘市天润食品有限公司面碱15%三金面碱哈尔滨市呼兰区三金面碱厂精盐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淀粉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17公司味精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白糖15%盛鸿食品大连盛鸿食品有限公司紫菜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大粒盐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榛蘑15%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北奇神集团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辣椒段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香油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大料15%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哈尔滨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品有限公司子弹头辣椒片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9度米醋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红麻椒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4公司1腐竹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J粉条15%洋洋手工粉条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洋洋粉条加工厂银耳15%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北奇神集团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绿麻椒15%潘世家食品哈尔滨市潘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磨豉酱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鸡汁15%锦喜顺食品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辣根15%锦喜顺食品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芥末油15%锦喜顺食品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辣鲜露15%锦喜顺食品黑龙江锦喜顺食品有限公司面包糠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麻辣鲜15%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哈尔滨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品有限公司酵母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马丽家酵母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十三香15%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哈尔滨一罐芗五洲调味料品有限公司红99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灯笼椒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咖喱膏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柱候酱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海鲜酱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蒜蓉酱(统)15%天成居调味品天津市天成居调味品厂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膳食中心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