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智管应用采购合同公告(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7352120243201
二、合同名称: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QCGC2024007
四、项目名称: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联系方式:0570-3890197
供应商(乙方):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5层北塔
联系方式:134263752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671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671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采购项目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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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采购项目合同一、通用条款合同编号:QCGHT+QCGC2024007甲方(货物及服务购买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乙方(货物及服务提供或出让方):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拉公司丙方(货物及服务提供或出让方):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货物和服务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相一致。2.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标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及相应的国际标准。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3.专利权乙方和丙方根据各自责任部分对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4.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4.1项目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支撑开发平台软件(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的专有技术及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确保所使用的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安全可靠,与其他单位无纠纷,甲方完全拥有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在本项目中的使用权。4.2甲方拥有本项目数据和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全部知识产权,乙方和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图文资料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图文资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赔偿因各自责任造成的损失。5.风险责任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各自责任承担相应损失。6.无瑕疵条款乙方和丙方在交付各自责任部分的货物和服务后发现有瑕疵或漏项的,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7.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分包给合同外的第三方。8.合同修改甲方与乙方和丙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三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在合同鉴证时由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原则性条款不允许修改。9.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拒付货物或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共计捌万肆仟元整(¥84000元整),其中乙方(¥75000元整),丙方(¥9000元整)。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和丙方支付货物或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偿付滞纳金,每逾期1天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0.3如乙方或丙方不能交付各自责任部分的货物或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其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未交付自己负责部分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的工作量情况,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支付。10.4乙方和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向甲方偿付各自责任部分合同金车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乙方和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或丙方按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担;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和丙方时生效。10.5方或丙方所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和丙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由责任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支付。10.6在乙方和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和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10.3款处理,同时,乙方和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7乙方和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由责任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承担。10.8乙方和丙方在承担上述10.4-10.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和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和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9乙方或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和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责任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承担。11.争议的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2)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2.验收的标准和方式项目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及项目需求报告所列的功能要求,系统稳定并正常使用,满足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验收。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后1个月内,甲方没有提出异议,也未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验收的,视同项目验收通过。二、专用条款甲、乙、丙三方根据(项目编号:QCGC2024007)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三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13.合同文件13.1本合同书13.2中标/成交通知书13.3中标/成交单位投标文件13.4变更补充文件13.5招标文件13.6联合体协议13.7本合同专用条款13.8本合同通用条款)13.9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L13.10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14.合同金额:壹佰陆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1671600元整)乙方负责除合同贷模块的所有功能建设共计(¥1492500元整),丙方负责合同贷模块的功能建设共计(¥179100元整)。合同总金额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检查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另验收未通过的,验收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支付。15.乙丙方责任划分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16.质量保证(合同签订后9个月完成项目验收,项目终验以后提供1年项目免费运维服务。)17.付款方式17.1乙方和丙方于合同签订后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共计壹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6716元整),其中乙方(¥14925元整),丙方(¥1791元整)17.2甲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40%支付首付款,共计陆拾陆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668640元整),其中乙方(¥597000元整),丙方(¥71640元整)17.3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系统各方面性能均达到合同要求。经三方初验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0%付款,共计伍拾万零壹仟肆佰捌拾元整(¥501480元整)其中乙方(¥447750元整)丙方(¥53730元整)17.4系统终验通过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0%付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需支付金额为:伍拾万零壹仟肆佰捌拾元整(¥501480元整)其中乙方(¥447750元整)丙方(¥53730元整);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共计壹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6716元整),其中乙方(¥14925元整),丙方(¥1791元整),甲方需在乙方和丙方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的三十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终验。17.5正式发票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17.6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号:4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8102026033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户号码:020004930900479715817.7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号: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330102MACEM20234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9520007880190000386418.培训环象18.1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采购人确定的时间进行。19.售后服务19.1售后服务内容以乙方和丙方《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诺及相关要求等为准。备品备件的替换应按同等性能、同等配置要求进行。19.2乙方和丙方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9.3质保期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采购需求表中另有约定的例外)。在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20.工期要求20.1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成功并交付使用。20.2工期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21.单位变动情况处理乙方和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等单位变动情况,责任顺延至收购方、兼并方、重组方等新主体。22.合同的生效22.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丙方叁份。(此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曹之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电话:0570-3890287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年9月30日乙方(公章):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5层北塔电话:010-8801826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号:0200049309004797158签订日期:204年9月了。日丙方(公章):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C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土山一弄2号501室1A电话:18069893938Y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5200078801900003864签订日期:2024年月30日衢州市政府合同履约智管应用采购项目合同一、通用条款合同编号:QCGHT+QCGC2024007甲方(货物及服务购买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乙方(货物及服务提供或出让方):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拉公司丙方(货物及服务提供或出让方):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1.货物和服务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相一致。2.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标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及相应的国际标准。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3.专利权乙方和丙方根据各自责任部分对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4.知识产权和技术保密4.1项目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支撑开发平台软件(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的专有技术及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确保所使用的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安全可靠,与其他单位无纠纷,甲方完全拥有ECA云计算平台系统V2012在本项目中的使用权。4.2甲方拥有本项目数据和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全部知识产权,乙方和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图文资料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图文资料。若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赔偿因各自责任造成的损失。5.风险责任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各自责任承担相应损失。6.无瑕疵条款乙方和丙方在交付各自责任部分的货物和服务后发现有瑕疵或漏项的,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7.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将合同内容分包给合同外的第三方。8.合同修改甲方与乙方和丙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三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在合同鉴证时由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原则性条款不允许修改。9.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拒付货物或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共计捌万肆仟元整(¥84000元整),其中乙方(¥75000元整),丙方(¥9000元整)。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和丙方支付货物或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偿付滞纳金,每逾期1天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0.3如乙方或丙方不能交付各自责任部分的货物或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其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未交付自己负责部分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的工作量情况,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支付。10.4乙方和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和丙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向甲方偿付各自责任部分合同金车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乙方和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或丙方按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担;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和丙方时生效。10.5方或丙方所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和丙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由责任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支付。10.6在乙方和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和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10.3款处理,同时,乙方和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7乙方和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由责任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承担。10.8乙方和丙方在承担上述10.4-10.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和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和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9乙方或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和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责任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乙方和丙方均有责任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占比分别承担。11.争议的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2)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2.验收的标准和方式项目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及项目需求报告所列的功能要求,系统稳定并正常使用,满足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验收。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后1个月内,甲方没有提出异议,也未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验收的,视同项目验收通过。二、专用条款甲、乙、丙三方根据(项目编号:QCGC2024007)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三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13.合同文件13.1本合同书13.2中标/成交通知书13.3中标/成交单位投标文件13.4变更补充文件13.5招标文件13.6联合体协议13.7本合同专用条款13.8本合同通用条款)13.9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L13.10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14.合同金额:壹佰陆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1671600元整)乙方负责除合同贷模块的所有功能建设共计(¥1492500元整),丙方负责合同贷模块的功能建设共计(¥179100元整)。合同总金额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检查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另验收未通过的,验收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支付。15.乙丙方责任划分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16.质量保证(合同签订后9个月完成项目验收,项目终验以后提供1年项目免费运维服务。)17.付款方式17.1乙方和丙方于合同签订后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共计壹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6716元整),其中乙方(¥14925元整),丙方(¥1791元整)17.2甲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40%支付首付款,共计陆拾陆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668640元整),其中乙方(¥597000元整),丙方(¥71640元整)17.3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系统各方面性能均达到合同要求。经三方初验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0%付款,共计伍拾万零壹仟肆佰捌拾元整(¥501480元整)其中乙方(¥447750元整)丙方(¥53730元整)17.4系统终验通过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0%付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需支付金额为:伍拾万零壹仟肆佰捌拾元整(¥501480元整)其中乙方(¥447750元整)丙方(¥53730元整);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共计壹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6716元整),其中乙方(¥14925元整),丙方(¥1791元整),甲方需在乙方和丙方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的三十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终验。17.5正式发票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17.6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号:4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8102026033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户号码:020004930900479715817.7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号: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330102MACEM20234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9520007880190000386418.培训环象18.1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采购人确定的时间进行。19.售后服务19.1售后服务内容以乙方和丙方《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和义务”、承诺及相关要求等为准。备品备件的替换应按同等性能、同等配置要求进行。19.2乙方和丙方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保证,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9.3质保期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采购需求表中另有约定的例外)。在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20.工期要求20.1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成功并交付使用。20.2工期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21.单位变动情况处理乙方和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等单位变动情况,责任顺延至收购方、兼并方、重组方等新主体。22.合同的生效22.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丙方叁份。(此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曹之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电话:0570-3890287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年9月30日乙方(公章):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5层北塔电话:010-8801826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账号:0200049309004797158签订日期:204年9月了。日丙方(公章):众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C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土山一弄2号501室1A电话:18069893938Y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5200078801900003864签订日期:2024年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合同履约智管应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