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音乐学院2024)



一、合同编号:SNCG-FM-2024093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NCG-FM-2024093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音乐学院
地址:长安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029-88667100
供应商(乙方):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295号曼城国际四楼
联系方式:133092818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音乐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1(项)
¥1,771,200.00
¥1,771,200.00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 1,77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HT2024035 2024年度安保服务合同.pdf
西安音乐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合同编号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合同甲方:西安音乐学院乙方: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目录3第一条服务地点和期限..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标准.........3.7第三条合同价款...第四条款项结算...……………….7..8第五条服务保证...第六条服务承诺....9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9.12第八条违约责任.......14第九条争议解决......14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第1页共15页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合同甲方:西安音乐学院法定代表人:王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负责人:高学飞联系电话:15129269418电子邮箱:baoweichu@xacom.edu.cn乙方: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余庆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295号曼城国际四楼负责人:王余庆联系电话:13309281890电子邮箱:sxqzdba@163.com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NCG-FM-2024093)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商。为了维护甲方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确保校园内部的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页共15页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按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保安岗位人员,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甲方指定范围的安保服务工作,特签订《安保服务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服务地点和期限(一)服务地点:西安音乐学院(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合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服务满意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服务内容1、门岗管理(东门、北门、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按照甲方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校外人员入校检查、登记、有效证件查验工作、门卫值守、来访通报、校门内外秩序维护、车辆管理、安全检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严格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2、安全巡逻巡查:全面负责校区内24小时巡逻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查采点不流于形式。坚持“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合理部署,做到校园全覆盖、无死角,对重点要害部位要重点巡逻检查,巡逻记录详细,台账健全,妥善保存备查。第3页共15页3、监控及消防管理:监控室及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熟悉消防报警及监控设备的基本功能,做到会操作使用、会排除一般故障,具有相关技能与水平,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接受报警师生报警求助,并通过安防管理平台操控实施视频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校园异常情况,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置;发现重大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4、其他服务:西安音乐学院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如: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各级各类招聘和考试、演出集会、外事活动、重要来客来访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人员增派,费用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要求据实结算。(二)服务要求1、依照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具有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质量保证的措施、方法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2、建立服务品质和质量反馈机制,定期面向甲方征求意见,并留存工作痕迹。管理人员须与保卫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周向保卫处汇报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4、保持安保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安保人员更换。若乙方人员变动,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变动后,方可变动,并将更新的名单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人员变动须事先安排岗位培训和任务交接,不得影响甲方安保工作的正常进行。A5、安保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乙方应与派驻的安保队员建立劳动合同,并第4页共15页报送甲方备案。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犯罪记录。6、派驻甲方的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安保从业规范,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7、做好详细的日常工作和执勤记录,原始记录、资料保存完好,以备甲方核查。=8、甲方遇有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各级各类招聘和考试、演出集会、外事活动、重要来客来访等大型活动时根据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活动规模提前安排组织安保人员,制定工作预案和实施方案,报甲方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服务标准1、艺术中心作为校内演出场馆,人流量密集,安全保卫责任重大,为做好艺术中心安保服务工作,保障艺术中心及艺术博物馆的安全运转及演出秩序。2、其他管理(1)负责西安音乐学院东门、北门、安消指挥中心、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安保备勤工作;(2)负责西安音乐学院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3)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4)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交办的其他任务。3、重点部位要求(1)艺术中心南门门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负责艺术中心南门物品、设备出入的验证、查验、登记工作;防止危险物品带入中心。中心内物资、设备需运出或搬出时,凭中心出具的有效证件放行;②负责进入南门人员的扫码、测温、查验、登记工作,避免闲杂第5页共15页人员进入中心;③负责演出期间演员进出的证件登记、物品查验、秩序疏导工作。(2)艺术中心西门门岗防护时间:演出及参观时段负责艺术中心演出及参观任务时的安检、证件登记、物品查验、安保及场地、秩序疏导工作。(3)艺术中心巡逻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负责艺术中心区域内的巡查、巡逻任务,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临时处理并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助排除;②负责艺术中心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③每日按固定的线路巡逻,防盗防火、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检查、巡查、维护中心消防设施器材,排查消防隐患并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突发的火灾、火险、火情。(4)艺术博物馆门禁岗防护时间:开馆时段。①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开馆时,入馆门禁、查证验票、参观秩序维护及艺术博物馆的安全。②预防、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文物、物品万无一失。(5)艺术博物馆外围巡逻岗防护时间:24小时负责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博物馆外围区域常态化巡查、巡逻工作,确保艺术博物馆及馆内物品的安全。(6)安消监控室岗防护时间:24小时①监控人员严格落实中心交办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②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第6页共15页④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巡逻人员进行处置,确保中心治安稳定;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不得私自拷贝、拍照监控录像;值班保安员不得泄露监控录像的任何内容;⑦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的人员(监控值机)。(三)服务范围乙方派遣保安员共36人,负责西安音乐学院东门、北门及安消指挥中心;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艺术中心正负零以上整栋楼)安保服务。其中西安音乐学院东门、北门及安消指挥中心17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副队长1人,保安人员11人,消防监控室人员4人);西安音乐学院艺术中心及博物馆(艺术中心正负零以上整栋楼)19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保安副队长2人,保安人员12人,消防监控室人员4人)。备注:磋商文件中有关服务要求也是该条约定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合同价款(一)服务总价款:全年12个月服务费为1771200.00元(即147600元/月),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第四条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第7页共15页开户行:建行西安雁塔路支行开户名: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1001905200052507887乙方对前述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贵。乙方账户发生变更的,须提前10日书面告知甲方。若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未及时书面告知账户变更等,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乙方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考核文件,由甲方在相关考核文件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上个月相应金额的服务费用(按实际考勤保安人员数量及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2、付款条件:安保服务费用根据每月甲方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及结算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月经考核合格,凭发票支付上个月费用。第五条月服务保证(一)人员雇佣及工资标准1、乙方须保障所有人员待遇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缴纳额。2、乙方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劳动关系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二)乙方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10第8页共15页1、乙方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2、乙方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落实,具体人员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第六条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用工关系,甲方不承担除甲方未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的安保服务费用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和关联责任。2、鉴于甲方的工作环境、业务性质等特殊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服务提出全方位配合的要求,包括驻厅人员的选配以及重大活动时的相应配合等。3、甲方向乙方提供安保服务区域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质量进行验收、评估、考评。每月甲方根据磋商文件、合同服务要求对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安保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4、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消极怠工、相互推诿,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整改,或予以更换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安保培训计划,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安保培训计划提出意见或建议。6、甲方或该安保服务区域客观情况发生改变时(包括但不限于第9页共15页甲方业务突发增加或减少、相关领导或单位进行检查、安保服务区域组织相关活动等),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调配人员满足甲方要求。乙方不得因人员的缺失造成甲方损失。7、甲方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作为乙方工作环境和组织学习、训练、培训的基本场所,并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包括床位等)。8、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及履行本合同期间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合法的身份,并承诺履行国家工商、税务、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之义务。2、乙方安排在该安保服务区域提供安保服务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在岗人员需持保安证上岗,特殊岗位要求的消防资格证,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操作安保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3、乙方安排至该安保服务区域的人员,须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并提供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乙方更换人员时,须向甲方另行提供人员名单。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4、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乙方人员的劳动关系,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并提供证明乙方人员与乙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和所有安保人员清单供甲方备案。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准时向乙方人员支付工资。5、乙方人员在进入该安保服务区域前,乙方须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并负责做好人员选择、进场交底、现场规范、服务强化、技能考核、人员优化、服务提升等工作。iC第10页共15页6、因本合同属于全部安保业务整体外包,具有常年持续性等特点,因此乙方应当保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设备要素等在本合同期限内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在任何状况下保证前述要素的快速补充、增加到位,不得因前述要素缺失导致无法有效为甲方提供安保服务。7、乙方应严格对其人员进行培训,并结合甲方要求对其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安保服务等相关培训。乙方应约束其人员禁止接受馈赠,遵守甲方、乙方及本合同所涉的相关规章制度、合同义务。8、乙方及乙方人员在违反甲方及本合同所涉的相关规章制度、合同义务,甲方可视情节轻重要求要求乙方限期整改。9、乙方人员在安保服务区域服务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安保冬、夏服装统一由乙方提供)、规范着装。10、乙方人员在安保服务区域服务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及公用设施、设备,严禁野蛮服务和不履行责任,如造成损毁、损坏乙方负责赔偿。11、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过错、过失、失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伤亡的,乙方应按工伤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概与甲方无关。1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13、如遇节假日或甲方组织相关活动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人员的增派,费用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要求据实结算。14、保安员作为乙方员工,接受乙方检查促进乙方所组织的学习、工作培训、奖惩等;同时接受甲方安排的有关任务,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等。所有人员的岗位调动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第11页共15页15、乙方指定安保队长负责安保服务区域现场管理,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安保服务工作,巡检现场安保服务情况,及时处理甲方的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沟通,以便工作配合与协调。16、若甲方师生、工作人员与乙方安保人员发生争执,乙方应积极处理、解决该事件,保证甲方校园安全。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安保服务进行检查、抽查和监督。如甲方发现不合理之处或乙方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配置安保人员、完成安保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到位。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作出相应改正。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予答复或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予以改正或甲方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总计超过3次(包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支付任何安保服务费,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若乙方更换安保管理人员,必须提前7日向甲方书面报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人。(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派驻保安提供服务的,每延迟一日,按每月服务费用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服务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由于乙方安保人员个人作风问题(如打架、斗殴、酗酒等),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人。第12页共15页(五)因乙方保安人员工作严重失职导致甲方发生治安、刑事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扣取当月服务总额3%-10%的违约金,且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乙方及其安保人员的行为遭受损失的,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损失(该损失额包括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鉴定金、评估金、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公证费等费用)。(六)校园内发生盗窃案件,因乙方安保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起向甲方支付当月服务总额10%的违约金;属于乙方安保人员监守自盗行为的,除依据物品价格和所受影响赔偿相应损失外,甲方可要求乙方开除涉事人员,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七)安保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出现睡岗或脱离岗位等现象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人。若发生等级事故事件的,按照事故、事件的损失和造成的危险及影响程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件违约金。(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出现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第13页共15页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十)甲方有权从乙方每月的安保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罚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予补足。(十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就其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乙方赔偿的全部损失范围包括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及追究对方违约、赔偿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十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外,乙方有权就其全部损失向甲方追偿。甲方赔偿的全部损失范围包括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及追究对方违约、赔偿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安保区域面积增加,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增加人员数量并达成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约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2、甲方与乙方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履行地(即甲方所在地西安市雁塔区)的人民法院(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第14页共15页1、双方确认以本合同上载明的联系地址作为通知送达地址,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可以书面的形式(信函、电子邮箱)送达至对方联系地址,拒收或因地址变更未通知而无法送达的均视为有效送达。如一方的联系人或地址有变动,需提前10日书面向另一方说明,否则,守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联系方式通知行为有效。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甲方:西安音乐学院(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202年8月0日乙方: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保庆日期:204年8月30日第15页共15页补充协议甲方:西安音乐学院乙方:陕西秦之盾安保服务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2024年8月30日签订的《西安音乐学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就服务期等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服务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二、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外,双方其余权利与义务仍严格按照原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西安音乐学院(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负责人(签字):部日期:2028月1日乙方:陕西秦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余日期:20年8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