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紫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紫阳县-2024-00377
二、合同名称: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三、项目编号:ZCSP-紫阳县-2024-00550
四、项目名称: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红广路
联系方式:13891537238
供应商(乙方):恒纳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电子一路西段西部电子社区B 座1107室
联系方式:185917500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1(项)
¥261,000.00
¥261,000.00
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26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docx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
字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施工图设计文件4//概算文件第四条2//号-61协作事项为保证设计人有效进行设计工作,发包人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下列协作事项:4.1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如:项目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4.2提供工作条件:现场4.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行约定。五条设计费与付款方式5.1本合同设计费为_大写:贰拾陆万壹仟元整(小写:261000.00元)民币。5.2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每次付款前设计人提供等额发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50130500文件交付后7日内第二次付费3078300项目实施工程进度60%以上后7日内第三次付费2052200交工后7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3一5合同编号: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紫阳县工程地点:紫阳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陕西恒纳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计人:2024年10月/2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名称:紫阳县交通运输局设计人名称:陕西恒纳尔工程科技有限盖章)公司合同专田音(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安康市紫阳县环城路与紫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府路交叉路口向北约100米新街139号24层2402室邮政编码:725399邮政编码:710065电话:0915-4421374电话:029-8730593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二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299072322109197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设计,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第八条不可抗力8.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延误,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8.2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九条其他9.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9.2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执二份。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9.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6其他约定事项:无9.6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有66.2设计人义务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执行国家设计标准。6.2.3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设计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5价第六条双方义务6.1发包人义务:6.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2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2341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市询进水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设计人。若51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4发包人:紫阳县交通运输局设计人:陕西恒纳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工程项目批准文件。第二条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紫阳县;2.2建设内容: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滚子垭公路改建工程;2.3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至流子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干紫阳县东三岔路口路线自西向东~布设,经过火车站,楠木村,终点位于滚子垭顺接旧路,其中K0+000K0+670段东三岔路口至火车站进站道路完全利用,本项目路线长度11.580Km,建设里程10.912Km。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委托要求,路线严格沿旧路布设,不单独进行设计,平纵指标不做调整,局部弯道处平面有条件改善路段适当优化弯道半径,改善视距;路面宽度维持原旧路宽度不变。本次设计一般路段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7.0m两侧各0.25mC20混凝土路边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勺/万元。2.4项目总投资:约第三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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