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采购合同公告(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杭锦旗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杭锦旗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ESZCHJS-G-F-240015-HT-2403039

二、合同名称:杭锦旗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ESZCHJS-G-F-240015

四、项目名称:杭锦旗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联系方式:15134924240
供应商(乙方):鄂尔多斯市青菲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吉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水源元亨小区6#酒店7#办公楼
联系方式:15149551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杭锦旗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绿化项目(第一包)
1(项)
¥2,150,512.00
¥2,150,512.00


合同金额: 2,150,51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杭锦旗锡尼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df91a7df3c1c2e5e06d2133dc4e2aa.pdf
4df91a7df3c1c2e5e06d2133dc4e2aa.pdf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4df91a7df3c1c2e5e06d2133dc4e2aa.pdf4df91a7df3c1c2e5e06d2133dc4e2aa.pdf

#idc error#甲方(委托方):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乙方(受托方):鄂尔多斯市青菲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杭锦旗2024年义务植树绿化项目苗木采购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一、采购苗木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该项目总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贰佰壹拾伍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小写2150512元。苗木采购72866株,苗木详情见下表。名称数量(株)品牌、规格、标准金额(万元)樟子松40466苗高2-2.5米,土球30cm215.0512榆树3700裸根,胸径W3cm,定杆2.5米215.0512小美旱杨7700裸根,胸径W4cm,定杆2.5米215.0512旱柳13500裸根,胸径W4cm,定杆2.5米215.0512山杏3750裸根,地径≥3厘米,分枝点高60厘米215.0512山桃3750裸根,地径≥3厘米,分枝点高60厘米215.0512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须于2024年4月8日开始苗木调运,供苗日期截止2024年4月30日,苗木运至: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方。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1、乙方负责苗木运输并负担其全部费用,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负责苗木卸车费用及苗木假植、看护浇2水等后期费用。2、苗木调运必须附带植物检疫证、苗木检验合格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所有调运苗木均不得带有林木病虫害,一旦发现所调运苗木带有病虫害,甲方将移交相关部门,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苗木包装:1、包装方式:按照招标标准要求及相应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对所调运苗木进行全程保湿处理。2、包装费用:乙方承担五、苗木检验:1、检验时间:到地检验2、检验地点: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方3、检验数量:随车检疫检验数量4、检验机构: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5、方式:苗木外观检查、数量验收、质量验收、苗木规格验收。六、付款时间:所有苗木调运完毕后,一次性付款。七、付款方式:根据项目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一次性付清全部项目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当为甲方开具等额的3增值税普通发票。八、项目监理本项目由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如乙方出现进度慢,不按甲方要求调运苗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九、安全施工本协议价款内已含乙方施工人员相关保险费用,如出现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乙方若不能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项目造价20%的违约金。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无条件及时返工,造成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争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履行地杭锦旗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两份、乙方一份。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付清款项后自动失效。【以下无正文】4·甲方:(公章)杌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乙方:(公章)**人一场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人:路未进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14991000.5#idc error#甲方(委托方):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乙方(受托方):鄂尔多斯市青菲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杭锦旗2024年义务植树绿化项目苗木采购事宜达成合同如下:一、采购苗木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该项目总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含税)贰佰壹拾伍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小写2150512元。苗木采购72866株,苗木详情见下表。名称数量(株)品牌、规格、标准金额(万元)樟子松40466苗高2-2.5米,土球30cm215.0512榆树3700裸根,胸径W3cm,定杆2.5米215.0512小美旱杨7700裸根,胸径W4cm,定杆2.5米215.0512旱柳13500裸根,胸径W4cm,定杆2.5米215.0512山杏3750裸根,地径≥3厘米,分枝点高60厘米215.0512山桃3750裸根,地径≥3厘米,分枝点高60厘米215.0512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须于2024年4月8日开始苗木调运,供苗日期截止2024年4月30日,苗木运至: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方。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1、乙方负责苗木运输并负担其全部费用,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负责苗木卸车费用及苗木假植、看护浇2水等后期费用。2、苗木调运必须附带植物检疫证、苗木检验合格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标签,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所有调运苗木均不得带有林木病虫害,一旦发现所调运苗木带有病虫害,甲方将移交相关部门,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四、苗木包装:1、包装方式:按照招标标准要求及相应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对所调运苗木进行全程保湿处理。2、包装费用:乙方承担五、苗木检验:1、检验时间:到地检验2、检验地点: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方3、检验数量:随车检疫检验数量4、检验机构: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5、方式:苗木外观检查、数量验收、质量验收、苗木规格验收。六、付款时间:所有苗木调运完毕后,一次性付款。七、付款方式:根据项目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一次性付清全部项目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当为甲方开具等额的3增值税普通发票。八、项目监理本项目由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如乙方出现进度慢,不按甲方要求调运苗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九、安全施工本协议价款内已含乙方施工人员相关保险费用,如出现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乙方若不能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项目造价20%的违约金。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无条件及时返工,造成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争议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履行地杭锦旗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两份、乙方一份。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付清款项后自动失效。【以下无正文】4·甲方:(公章)杌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乙方:(公章)*标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联系电话:11499100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季义务植树绿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