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智慧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2024)



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采购合同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38778002

公告内容

北京市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8778002 ),确定 北京市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项目 的合同,现公示如下:

招标人: 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113MA006KNB0H )

合同名称: 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采购合同

合同期限: 115 (日历天)

价款形式: 金额

合同金额: 4174281.64 元

合同签署日期: 2024-10-1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60406097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列表:

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采购合同(2).pdf

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采购合同买方: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卖方: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市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0日买方: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0000092742H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胜利街道建新西街3号院邮编:101300卖方: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6KNBOH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海洪段18号邮编:101300买卖双方就合作进行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项目的采购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1.一般规定1.1词语定义1.1.1工程1.1.1.1工程:北京市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项目1.1.1.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约定: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在本供货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供货合同实质性约定的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1.3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3.1合同生效的约定: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3.2合同变更的约定:合同变更经监理人及建设单位进行回复、审批或确认后,当事人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1.4联络刘国峰、010-604060951.4.1买方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卖方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涛、152106069771.5联合体1.5.3牵头人行为效力的约定2.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2.1本合同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根据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智慧农业的需求,对项目区内所实施的灌溉、施肥、四情等装备全面联网,运用农业墒情、气象、长势等农情探测装备,构建数据实时汇聚、依托市农业农村局智能模型为核心的智慧农业系统,形成集探测、决策、执行于一体的数字农田管理系统。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四情四合一合杆1套、墒情仪5台、小麦赤霉病测量仪1台、智能性诱捕捉仪3台、土壤全项目速测仪1台、全景细节摄像机45台、多光谱摄相机3台、北斗基准站1台、水肥一体机45套、智能机井控制柜45套、喷灌机控制器4套、变量灌溉喷灌机控制器1套、卷盘喷灌机控制器3套、阀门控制器51套,边缘计算网关5套等。所建设系统将监测、控制2024年顺义区赵全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中灌溉工程部分拟建设的机井灌溉控制器、卷盘灌机、指针式大型喷灌机和智能水肥机等。2.2买方责任1(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买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刘国峰】联系电话【010-60406095】,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2)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卖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场所;并允许卖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上述信息、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否则,项目实施交付期时间顺延;(3)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4)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5)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买方负责项目运行所需的其他软硬件设备、通信线路、系统安全设施等运行所依赖的环境;2(6)买方同意,本合同签署后买方授权卖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买方的名称、域名、标识等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系统建设项目;(7)买方须及时配合卖方对项目进行测试和试运行,并在【5】日内反馈修改意见给卖方,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接受卖方成果;(8)买方应积极督促财政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结算评审。2.3卖方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项目的技术服务内容;(2)根据买方的实际情况,为买方提供可行性技术解决方案,并组织卖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3)做好必要的系统备份(包括用户文件、数据和程序),如有丢失,卖方应负责重建;(4)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全部内部资料卖方应予以保密,卖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买方的业务机密。2.4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项目实施交付期为115日历天,总体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且园区具备实施条件起至项目验收通过;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174281.64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柒万肆仟贰佰捌拾壹元陆角肆分。3.1.2签约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最终以财政局评审中心结算评审报告为准。3.2合同价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买方支付卖方合同价款总额的30%,人民币1252284.4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贰仟贰佰捌拾肆元肆角玖分。卖方完成物联网工程施工、集成实施工作,通过买方组织验收合格后【7】日内,买方支付卖方费用总额的40%(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即:支付人民币1669712.6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玖仟柒佰壹拾贰元陆角陆3分。买方组织验收后,进行结算评审工作。买方组织对卖方定制软件开发、物联网工程施工、集成实施工作进行验收完成后,进行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工作。待财政部门完成结算评审后【7】日内,卖方应向买方申请结算合同价款,卖方向买方申请后【7】日内,买方以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支付卖方剩余30%金额。卖方收到剩余合同价款后,将本合同的款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8714.08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柒佰壹拾肆元零捌分,以电汇形式支付买方,质量保障期自验收合格后为期2年。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5】日内,买方无息返还本合同款项的5%质量保证金。①质量保障期满;②质量保障期内无质量问题或卖方全面履行了质量保障责任;③卖方向买方递交书面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卖方在收到买方付款后应向买方提供等额国家正规发票。买卖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买方取得发票不代表买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买方款项全部到达卖方开户帐户为准。3.3卖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及采购内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3.1定制化软件平台开发部分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2硬件或软件购置部分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3集成实施服务部分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4其他:视频监控工程施工、视频链路租用、监控链路租用,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买方开票信息:企业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纳税人识别号:11110110000092742H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胜利街道建新西街3号院电话:694413654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账号:08010001030000424793.5卖方账户信息:企业名称: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13MA006KNBOH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曦路9号院3号楼1至2层2-5电话:010-89456829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账号:0801000103000049327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是否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回否口是。对合同设备监造的具体约定14.2交货前检验是否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回否口是,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的特别约定: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3包装物处理方式的约定:包装物不退还给卖方,包装特殊要求: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小件合同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整车发运。5.2标记5.2.1进行标记的约定:卖方应在技术资料及材料包装外标记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5.2.2超大超重件包括:55.3运输5.3.1装运方式的约定:5.3.2卖方通知的约定:除通用部分约定外,卖方采用航空或铁(公)路零担方式送货的,卖方应随货提供《发货通知单》。卖方应在货物送达后3日内到达货物交接地点办理交接手续。5.3.3超大超重包装的约定:5.4交付5.4.1交付合同设备的约定: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技术资料短缺和(或)损坏的约定: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开箱检验时间:合同设备交付时口合同设备交付后。具体时间要求:/6.1.2开箱检验地点的约定: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应当提前【10】日通知卖方货物交付及检验地点)。6.1.3合同设备交付后进行的开箱检验中发现相关问题时相关处理方式的约定::16.1.4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的约定:6.2安装、调试6.2.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照第(1)种进行方式(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采用第(2)种方式时,相关责任划分的约定:6.3考核66.3.1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承担主体及方式的约定:由实际使用的管护主体负责。6.3.3卖方应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的约定6.4验收6.4.1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时间的约定: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2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时间的约定:卖方收到全部合同价款后,将本合同款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买方,买方在卖方电汇银行回执单盖章。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卖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约定:质量保障期自验收合格后为期2年。质量保障期满后【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本合同款项的5%质量保证金。6.4.3因买方原因未能及时组织考核的约定:买方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等对产品采购部分进行调试及验收。买方应在卖提交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后【5】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或逾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的,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之日为验收合格之日,产品采购验收应具备如下条件:(1)所采购的产品与甲方做到货验收;(2)所采购的产品已正确安装部署;(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归档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7.相关服务7.1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承担的约定:18.质量保证期8.1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起算、截止日期的约定:8.2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的特殊要求8.3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时间的约定8.4结清款支付函签署时间的约定:一9.质保期服务79.1质保期服务响应的约定:9.2卖方记录质保期服务情况的约定:/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的约定:卖方收到全部合同价款后,将本合同款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买方,买方在卖方电汇银行回执单盖章。质量保障期自验收合格后为期2年。质量保障期满后【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本合-同款项的5%质量保证金。11.保证11.1对合同设备品质的约定: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或高于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11.2合同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保障买方获取备品备件的约定:12.知识产权12.1买方对卖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享有相关知识产权的约定:12.2买方应对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约定:13.违约责任13.1卖方延迟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的约定:买方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天向卖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13.2买方延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的约定:买方延迟付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按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4.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约定:卖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交相应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专业检测报告。15.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8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16.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补充条款17.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17.3《顺义区智慧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系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7.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部分).9买方:北京真司(签字页,无正文)卖方: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70年明签约日期:2024年10月0日..10(签字页,无正文)买方:北京真卖方: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司可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70年明签约日期:2024年10月0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