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机设备 自助机软硬件采购合同公告(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
合同编号
0773-2441GNJLHWGK1245
合同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SJLDL20240618002GKXM1
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供应商(乙方)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区域
吉林省·省本级
所属行业
医院
合同金额(元)
2061200.00
合同期限(年)
3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附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助机软硬件购置项目合同.pdf
来源:
初审:
复审:
终审:
24258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助机采购”项目销售合同甲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卫宁健康医院信息管理软件V5.0”软件、硬件产品及软硬件实施、维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向乙方购买“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应用软件、应用硬件费用详见“三、应用硬件1.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2.甲方购买的是乙方的成熟产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内产品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若甲方将来有新的功能需求,需另行购买乙方与该需求对应的其他产品。3.甲方须在实施计划定稿前,将相应的硬件设备、硬件设施、备件材料等准备到位,并应提供乙方符合信息系统软件安装、实施要求的工作环境、运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地、工作电脑、模拟调试网络、检验联机所需通信线、万用表、电烙铁等材料及工具,并对乙方实施工作给予支持。4甲方须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协调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专门机构须负责落实医院内部各部门、组织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人员准备应用软件系统所需的各类基本信息及数据,并按乙方指定的格式按时完成录入及复核工作;票据报表的收集整理和复核、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完成培训工作、软件流程/功能/准确性的确认工作、硬件准备工作、信息科人员的日常维护等工作,并保证所承担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5.项目实施主要分为:项目启动、环境搭建、流程功能确认、上线准备(软件、硬件、接口、培训、数据、报表)、模拟运行、上线评估、上线部署、系统切换、系统稳定、项目验收等阶段,每一阶段结束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的阶段文档。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在乙方提供的对应的阶段文档及《项目实施进度表》中签字确认。6.为保证医疗保险接口的顺利上线,门诊和住院医保接口的实施工作须同时进行。且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医保中心和医保开发商,并准备好医保测试环境、相关文档、接口政策等相关实施条件。7.甲方在每个软件子系统实施结束后,将得到乙方提交的软件《使用手册》。第1页8.甲方对本合同中的各子系统具有使用权。9.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10.若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实施计划,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意见存档备案(计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实施计划搁置或推迟并造成乙方实施及项目建设成本增加的,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补偿办法另行商议。11.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实施情况反馈表(包括《项目周工作报告》、《工作底稿》等)中的意见认真讨论并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并将按此意见采取相应措施。12.甲方承诺仅将本合同的信息系统用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无分院,不得将本信息系统销售或用于其他单位。13.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0天内完成本合同,若60天内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甲方有权与乙方确认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14.乙方有义务将自身软件的运行环境的一般要求提供给甲方参考,但对于甲方将来整体硬件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先进性和扩展性等系统运行性能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15.甲方已使用或将使用的第三方软件(即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软件)的运行情况及结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提供的自助机服务管理系统与第三方软件发生冲突,无法进行使用,乙方应免费进行解决修复,并提供解决方案。、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购买的应用软硬件与服务,产品清单与价格、实施培训费用详见“三、应用硬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2.乙方仅提供甲方所购买的“自助机服务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系统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由甲方另行购买,不在本合同之列。3.乙方应帮助甲方整理“用户需求”,并按需求为甲方设置相应的功能。4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0天内完成本合同,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60天内完成合同,甲方可变更或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因延期完成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及衍生损失,对于已完成部分,乙方按照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可向甲方进行主张对应款项。若60天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并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5.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软件的《实施计划书》,与甲方讨论后定稿,并按计划进行各子系统的软件实施。6.任何原因导致需要更改实施计划,乙方须与甲方商议并经同意后调整,并提交相应的变更意见存档备案(计划变更也需要双方签字敲章)。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实施计划搁置或推迟并造成甲方实施周期增加的,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补偿办法另行商议。0第2页7.乙方将在甲方所在地建立模拟网进行系统调试,并与甲方有关人员一起根据《实施计划书》中所确定的《项目功能范围确认单》逐一核对软件功能,并确认之。8.乙方应在各子系统实施结束后向甲方提交相关技术文档。9.由甲方操作引起的系统问题,相同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将其排除在免费维护项目以外。10.乙方负责对甲方应用软件中的潜在错误提供修改。11.如因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法规政策变更导致的软件功能需求变化或无法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2.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对应款项。13.乙方将根据软件实施进度计划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专门负责机构的配合下进行项目实施。14.乙方拥有乙方编制的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15.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信息系统且由甲方提供的数据标准、专有方法、模板、专有数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对其进行保密。三、应用产品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产品使用位置产品型号产品说明数量单位1自助服务终端(21.5壁挂)Bc03-2121.5寸触控显示屏+热敏凭条打印机+身份证读卡器+医保卡读卡器+扫码模块15台2自助服务终端(43寸落地)LCO1-B-BZ43寸触控显示屏+热敏凭条打印机+激光打印机(惠普)身份证读卡器+医保卡读卡器+扫码模块30台3自助服务终端(43寸医保终端)定制43寸触控显示屏+热敏凭条打印机+激光打印机(惠普)身份证读卡器+医保卡读卡器+扫码模块+医保终端12台4自助服务终端(报告打印终端)Lc0921.5寸触控显示屏+激光打印机(惠普)+扩容纸仓(惠普)+医保卡读卡器+扫码模块+身份证读卡器2台5自助机服务管理系统(57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含第三方接口费用及检验报告打印模块)1套上述价格在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启动实施有效,否则可能导致价格上升,乙方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四、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为¥2061200.000(人民币贰佰零陆万壹仟贰佰元整);2.在设备进场后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软件总金额的65%。即¥1339780.00(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玖仟柒佰捌拾元整);3当硬件安装完毕以及子系统完成模拟网调试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额的25%,即¥515300.00(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4当设备上线第三年开始连续支付四年,每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额的2.5%。即¥51530.00(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5.发票: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格,乙方因本合同而须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向甲方收取。乙方须在要求甲方支付每期合同款项时,按甲方要求开具对应的发票。乙方应保证对应的税费支付符合国家规定,且与最终提供的发票税率一致。6.非因乙方原因(国家政策、甲方要求的票种税率等原因)而调整的税率/税费,仅为税额与不含税价的比值调整,不涉及合同总金额变更调整。7.如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未在约定时间付款应与乙方书面沟通,重新确定付款时间。8、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共和新路支行账号:310066221018010028951五、验收条款1.乙方代办运输,运输方式:物流,甲方指定收货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收货人名称:胡灏收货人电话:17790077729;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82第4页112.甲方按“三、应用硬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中确定的硬件清单对乙方提供的硬件进行验收,甲方按“四、应用软件与服务产品清单及价格”中确定的产品功能模块清单对乙方提供的软件进行验收。3.甲方在签收物流送货时,应认真核对货物件数是否正确,由甲方工作人员按照乙方书面或者短信告知货物数量进行清点,如因乙方书面告知错误,导致甲方缺失货物,乙方应及时进行补发,货物外包装是否破损,如发现货物丢失或外包装破损,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协助现场取证,如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货物验收,可另行确认验收时间,产生的货物托管费用由乙方承担。4货物签收后,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其请求验收的报告进行设备验收,甲方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如期正常验收后,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在验收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验收异议,出现产品型号错误或产品质量问题,经乙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负责及时提供需调换的产品或配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配合指导甲方进行更换。验收标准严格依据合同所列项目,一般包括:外观、硬件配置等。5项目开发和服务具备完工(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其请求验收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验收条件核实已完成情况,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并派有关人员参加,甲方应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6.双方约定,系统集成验收的范围仅包括《附件:设备产品清单》内的设备或产品,以及双方确认的集成方案内容。其中,设备或产品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进行签收/验收确认。根据甲方要求,在未验收前的试运行,相应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六、维护条款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上线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该项目软件系统为期一年的免费纠错性维护。硬件提供六年产品质保,前两年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后四年提供9*7小时驻场一名工程师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书面的、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同时在设备使用前和设备使用中对甲方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电话支持和培训。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更换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部件。乙方承担往返寄出配件运费;如果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零部件、配件寄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等。第5页七、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违约的,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若乙方违反合同第六项“维护条款”内容,年度内未派驻人员驻场或驻场人员到岗天数少于法定工作日天数的,对于“付款方式”第4条内容,作为惩罚措施,当年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实施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乙方产品。无故拖延时间的,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无故拒绝付款的,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时完成各类约定的工作任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按计划执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承担违约责任。4若乙方按实施计划完成合同,本合同的全部款项应在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的,应承担由此而导致项目延期的违约责任。6.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责任1.货物交期为甲方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2.乙方应在甲方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周内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若未及时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而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须按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项目拖延,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应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须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瓜6.乙方未对甲方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可7.乙方若无故不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子第6页8.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八、其它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甲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签字:金庆东法定代表签字:日期:2024日期:2024.821.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助机设备 自助机软硬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