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办公用房采购合同公告(吕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05286320241403

二、合同名称: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992024CDY00209
四、项目名称: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吕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联系方式:0358-8235342
供应商(乙方):李翠娥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路335号
联系方式:185152839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01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标准:保质、高效的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度

2.合同金额(元):1001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合同(11NMB005286320241403).pdf

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租赁办公用房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005286320241403承租方(甲方):吕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2300MB0052863F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建峰单位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出租方(乙方):李翠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单位地址(住址):离石区马茂庄路335号使用方(丙方):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2300MB0289430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占平使用方主管部门(丁方):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2300012635257T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力单位地址:离石区国投支付中心C座12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使用方及使用方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经四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一、租赁范围及用途乙方同意将位于离石区马茂庄路33号,面积共计2345.51㎡(不动产权证书等留档备查),出租给甲方(吕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同意丙方吕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于业务办公。二、租赁期限租赁期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3.1全年房屋租金为人民币1001500元(大写:壹佰万零壹仟伍佰元整),房屋租金为含税价(其中:房屋租金单价为1.1698元/㎡/天)。租金在租赁期内固定不变,按年支付,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甲方按照财政预算和拨款进度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出具有效税务发票。乙方账户名称:李翠娥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账号:6222080509000501251四、甲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财政预算及拨款进度支付租金。4.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安排丙方使用办公用房,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法律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失,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而对乙方的赔偿。4.3在承租期间,甲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4.4甲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两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五、乙方权利和义务5.1乙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需留存甲方备案,乙方保证房屋不存在任何共有产权人纠纷,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及抵押、买卖、转让等任何情形,承租前和承租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甲方、丙方无关,且不得影响丙方承租期内的正常使用,否则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时交付房屋且按照甲方、丙方要求达到可使用状态,交接时做好房屋设施设备明细,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负责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5.2承租期间,乙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外墙的维护维修,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纠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现有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日常保养,因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满后,丙方将所属乙方之设施设备全部清点交给乙方。设施设备移交明细由乙、丙双方签收并留档备查。5.3乙方负责楼内院外管理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因乙方管理不当和不及时缴费致使丙方无法正常使用、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提供停车、安全等服务。承租期间的消防安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定期检查更换消防设施设备,以保证丙方正常使用。因乙方消防不到位及不过关给丙方造成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5.4乙方可在征得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5.5非因甲方、丙方或与甲方、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六、丙方权利和义务6.1事先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承租期间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有按照办公需求装饰装修的权利,租赁期满,丙方将可移动装饰装修物品搬离,无需恢复原状。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间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6.2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租给任何第三人使用,不应存放法律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失,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而对乙方的赔偿。6.3丙方应爱惜使用乙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至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折旧磨损除外。丙方对场所如需进行更新改造,应与乙方提前沟通,其所有费用由丙方自理。双方达成共识后,丙方才可施工,乙方也相应给予必要的配合。6.4丙方应保证办公单位人员遵守乙方停车、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因丙方原因,在丙方承租使用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丙方负责。6.5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七、丁方的权利和义务丁方作为房屋使用方(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批准丙方的租房申请,对丙方正确、合理、安全使用该房屋具有指导义务。在日常工作中要督促丙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注重包括消防在内的各种安全责任落实。在对丙方工作督导中发现的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隐患,可以向甲、乙、丙三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并要求改正。八、特别约定8.1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租赁期间以及丙方在使用期间的一切事宜。8.2合同期满双方履行交接手续后合同终止。如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贰个月内提出,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8.3合同期满后,甲、乙、丙、丁四方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就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进行协商。承租期内,甲方只负责租赁期间租金的支付,因房屋使用发生的所有事宜均由乙方和丙方具体对接,由此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和解除合同。9.2乙方未按照约定标准交付房屋,经甲方通知仍不能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房屋,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9.3丙方在租赁期间经乙方同意进行的装饰装修或改造增设,在合同终止后,除丙方搬离所属可移动、可拆卸的设施设备外,无需对使用后的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十、违约责任10.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如甲方对乙方所提要求不予整改或整改时效滞后,乙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据实结算租金,退还甲方多余款项。10.2乙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的,甲、丙双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如乙方对甲、丙双方所提要求不予整改或整改时效滞后,甲、丙双方有权自行解决,费用从租赁费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10.3丙方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整改要求,如丙方对乙方所提要求不予整改或整改时效滞后,乙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十一、保密条款甲、乙、丙、丁四方均应对本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的国家、政府、企业及其他涉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约定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仍然有效。十二、禁止商业贿赂条款甲、乙、丙、丁四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十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毁损等损失由乙、丙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约定15.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经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贰份。15.3四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租赁期内若遇市政或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收回房屋及场地时,乙方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可解除合同,丙方应在30日内将房屋及场地归还,房屋租金甲、乙双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李翠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高绳平,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9月18日签订日期:2024年9月18日丙方(签章):,丁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吴占平,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9月18日签订日期:2024年9月18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办公用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