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一、合同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23
2、采购代理编号:TCZY-2024SY005
三、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
供应商(乙方):湖南星辰时空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8号贺龙体育场5043房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合同扫描件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合同扫描件
主要标的单价: 详见合同扫描件
合同金额:10798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扫描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下载:
合同公告---2024年度河湖评价.zip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合同公告一、合同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232、采购代理编号:TCZY-2024SY005三、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四、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供应商(乙方):湖南星辰时空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8号贺龙体育场5043房五、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扫描件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扫描件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10798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扫描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六、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1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23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委托人(甲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受托人(乙方):湖南星辰时空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23采购人(全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星辰时空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2024年9月2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在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湖南星辰时空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2)委托代理编号:TCZY-2024SY005(3)项目内容:按照邵阳市2024年度实施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要求,完成通道河、岩背水、玉溪、芙蓉河、清溪、平水、汀坪溪、小言溪、大坪水9条河湖健康评价任务。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079800元整大写:壹佰零柒万玖仟捌佰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方式: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健康档案的编制,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河长同意,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河长办。4.付款: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工作经费;乙方完成健康评价报告方案成果并通过县级技术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50%;乙方完成健康评价报告方案修改,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并修改提交审定稿通过后10第1页共5页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20%。采购人提供开票信息,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真实、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动品法定代表人凤武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印德话:13789132812电话:凤武法定代表人:动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印德话:1378913281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南门口支行帐号:1901005009200121390第2页共5页附件一: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二、项目背景根据办河湖【2022】32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和湘河委[202312号文“关于湖南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按照邵阳市2024年度实施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要求,城步县需要完成通道河、岩背水、玉溪、芙蓉河、清溪、平水、汀坪溪、小言溪、大坪水9条河湖健康评价任务。三、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健康档案的编制,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河长同意,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河长办。四、项目总体要求4.1编制目的河湖健康评价是掌握河湖健康状态、分析河湖问题的重要手段,是编制“一河(湖)一策”实施河湖系统治理的重要依据,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检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为深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科学、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为管理、保护、治理河湖提供有力支撑。4.2评价单元河流健康评价,原则上以整条河流为评价单元,根据评价单元长度,可划分多个评价河段,分段评价后,综合得出整体评价结果。湖泊健康评价,原则上以整个湖泊为评价单元,可分区评价后,综合得出整体评价结果。跨省份河流,可以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河段为评价单元;各省份之间的省界河湖,不可划分为不同评价单元。4.3评价指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可选用水利部河长办印发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中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也可选用其他相关推荐性标准。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应包括岸线自然状况、生态流量/水位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鱼类保有指数、防洪达标率、公众满意度等6项指标,湖泊健康评价指标应包括岸线自然状况、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第3页共5页程度、湖泊营养状态、浮游植物密度、公众满意度等6项指标。监测设施不完善、监测数据无法获取的河湖,各地可因地制宜,采取简化评价指标、监测方法、评价方法等方式,探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4.4评价结果分类河湖健康状态按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劣态5个等级划分。非常健康指河湖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均处于最佳状态,社会服务功能均能满足需求,应严格执行现有管护措施;健康指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均处于良好状态,社会服务功能可满足需求,应进一步强化管护措施;亚健康指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仍处于较好状态,社会服务功能基本满足需求,但某些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实施局部治理,补管护措施短板;不健康指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出现明问题,或部分社会服务功能明显不能满足需求,需实施针对性理,全面提升管护能力;劣态指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均现严重问题,失去社会服务功能,需实施全域治理,重构管护机制。4.5评价结果公布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由相关河长制办公室经该河湖最高层级河湖长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由流域管理机构确立评价方案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报最高层级河湖长前,须经流域管理机构审核。4.6健康档案建立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后,同步整理形成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湖名称(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录一致)、最高层级河湖长、河湖代码、河流长度、河流流域面积(泊水面面积)、流经县级行政区域、健康评价依据、健康评价指标健康评价得分、健康状态等。水利部将在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统设置河湖健康档案模块,建立全国河湖健康档案库。河湖健康评价主体负责组织填报相应河湖健康档案。五、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O5.1河湖健康评价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河湖健康资料收集、基本情况、河湖健康评价方案、河湖健康调查监测、河湖健康评价结果、河湖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5.2河湖健康评价专题图:①河湖水系图,同时包括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区划、行政区划、重要水利工程布置等信息:②河湖流域地形图、土壤类型图、植被类型图、土地利用图等:河湖健康调查监测方案专题图,包括评价河段及评价湖泊区位置图,常规水文、水质站位置图,监测点位、监测断面及样方分布图等。5.3河湖健康评价报告附表包括评价河段、湖泊分区、监测点位、样方信息、调查表、第4页共5页生物物种名录及其照片等附表。六、成果验收6.1提供健康评价方案成果文件纸质版1式4份,装订成册,提供电子版1份。6.2健康评价方案方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办河湖【2022】32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和湘河委2023]2号文“关于湖南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湘河委办[2023]5号、湘河委办[2023]6号等的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在交付之前《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等其他相关推荐性标准有调整或有新的标准和规范,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新的标准和规范提交正式成果并达到交付标准。七、项目服务团队本项目项目服务团队人数需配备六人及以上。八、保密要求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方案以外的项目,九、服务响应要求服务响应时间:本项目的咨询与相关技术服务期间,采购人若有咨询与相关技术服务要求时,中标方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合同履约期间,投标单位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陈怡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十、版权问题及法律10.1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实施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署名权归中标方所有,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或未中标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10.2采购人有权使用中标方方案成果,包括公布(公示)评审成果,或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方案作品及评价方案作品。10.3方案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均由中标方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规划活动的资格,所有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0.4本项目无方案编制补偿费。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湖健康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