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复合肥 叶面肥 有机肥 硫酸钾采购合同公告(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2024)
合同编号:
4530828HT2024012930101
合同名称:
澜沧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530828JH202401293
项目名称:
澜沧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供应商(乙方):
普洱辰元农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普洱市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合同金额:
646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6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4
代理机构:
云南淳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澜沧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澜沧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3612
中标、成交公告:
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澜沧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合同.pdf
#idc erro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一览表1、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复合肥(大洋芋)40kg/袋1725云南/昆明福尔威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80310500/2叶面肥(施博利)50ml/袋7000河南/河南地势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3500014有机肥(德伶牌)40kg/袋1600云南/澜沧叶氏肥业有限公司110176000/5硫酸钾(凯瑞华丰)20kg/袋500四川/四川凯瑞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9124500/合计(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合计(投标总价)小写:646000元(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小写:646000元(大写:陆拾肆万陆仟)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乙方送货后农药、肥料存放和发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2、负责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接收农药、肥料,并邀请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乙方一起进行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3、负责农药、肥料的发放,并按照乙方提供的肥料使用说明或使用技术指导项目区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农药、肥料和投标文件上承诺的售后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在报账划拨到资金后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售后服务:乙方对农药、肥料提供使用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资料,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和甲方一起指导使用该农药、肥料的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按照投标文件上的承诺做好售后服务。2、保证甲方在合同农药、肥料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澜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进行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以备在货物使用后有质量纠纷时进行质量检验。负责提供随机抽样封存(每批1次)的油菜种子、农药、肥料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进行质量检验所产生的费用。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第四条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第五条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指定的时间。第六条农药、肥料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和乙方一起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照合同提供农药、肥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农药、肥料后因农药、肥料质量问题产生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拨付50%预付款,供货完成后剩余部分一次性付清。第九条履约保证金L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迎完毕后二一西小6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4%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4%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3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合同组成及解释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含采购答疑)、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甲方确认采购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2)甲方确认的采购要求;(3)合同附件;(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5)采购文件(含答疑);(6)符合采购要求的竞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设计工作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5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国云甲方(章)上居2024年4月2日本品法效为,采购代构一,市方一方目乙方(章)2044年9月26日单位地址:53单位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华庭四号地4-2号商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格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287688417电子邮箱:电子邮箱:83185283@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账号:460002656151001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8MACA1Q899C邮政编码:665600邮政编码:66560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复合肥 叶面肥 有机肥 硫酸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