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档口 饮食中心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工业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 B05220240090
二、合同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档口招标第17包
三、项目编号: 4000169841722476162179
四、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部分档口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 合肥工业大学
联系方式:055162901760
供应商(乙方):安徽好仕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玉兰大道14 号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8715069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档口招标第17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0000.00
合同金额: 4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9.5-2025.8.20,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7包:沁园10号好仕来.pdf

17包:沁园10号好仕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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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合同审签单RO40090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档口招标财务项目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合同类别合同类别支出一后勤服务合同金额(元)400000400000400000合同经办情况(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合同经办情况合同经办情况合同经办情况合同拟定人合同拟定人姓名何强何强合同签约人姓名姓名何春华,汪朝杰合同经办情况合同拟定人合同拟定人职务合同签约人职务职务合同审签情况审签环节审签环节审核人审核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时间审核时间合同审签情况经费负责人确认经费负责人确认何春华何春华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512:53:572024-09-1512:53:57合同审签情况归口部门审批归口部门审批钟军钟军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808:51:022024-09-1808:51:02合同审签情况招采办审批招采办审批韩丽丽韩丽丽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2024-09-1809:58:382024-09-1809:58:38合同审签情况财务审查财务审查李楠楠李楠楠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2024-09-1910:14:142024-09-1910:14:14合同审签情况合规性检查合规性检查林燕林燕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910:36:062024-09-1910:36:06合同审签情况法务审查法务审查杜健杜健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2024-09-2514:52:332024-09-2514:52:33备注:合同编号【B05220240090】该审签单为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依据,请盖章人员将虚线下方部分裁下,粘贴在合同文本封面上盖章地点总务部-办公楼(三)308室(合肥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3)签约人、合同承办人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口口扫描全能王创建合同编号:合肥工业大学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采购人(甲方)合肥工业大学供货人(乙方)安徽好仕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签订地点::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部分档口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FUT-DX-2024-007/ZB202405170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费金额(元)1屯溪路校区沁园食堂10号档口炸鸡类、炸串类、煎饼类1年本项目餐饮服务费按中标费率*营业额,全年最高限额400000.00元。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服务项目详细服务内容、时限、完成标准、服务费见合同附件1。1.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并就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3乙方的服务承诺:(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1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应在接到甲方请求后24小时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若乙方未予以响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请求执行。(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3)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甲方功能、技术、服务等要求和验收标准。1.41.服务地点、期限月2.1服务地点:屯溪路校区沁园食堂10号档口2.1服务期:按下述第(1)条约定。(1)服务期1年,自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止。(2)服务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年度合同执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保证前提下,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3)其他:2.3服务方式3合同总价款3.1合同总价:本合同价为据实结算,服务费累计支出总金额不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3.2本合同约定服务费仅包含合同附件1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对于增加工作部分,双方应及时协商,无论服务费是否发生变更,均需签署《项目变更补充合同》作为依据,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合同以外的服务费。3.3本合同价款为:餐饮服务费(含税)餐饮服务费(含税)=月营业额*餐饮服务费中标比例-原材料成本高于营业额50%部分-水电气成本高于营业额6%部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成本高于营业额1%部分-日常考核违约扣款。原材料成本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50%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水电气成本按营业额比例分摊,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建创6%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1%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日常考核违约扣款凭《违约扣款通知单》逐月按实扣减。餐饮服务费核算为负数的,乙方须在核算当月将补亏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如未及时补亏,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本项目为自营,采购餐饮单位提供餐饮服务。本合同餐饮服务费中标比例23%。4付款方式4.1.本合同按以下第(3)种方式支付:(1)一次性付款:服务完毕,且甲方按照本合同服务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在完成服务或交付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每月双方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次月20日前办理结算(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4.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按上述期限向乙方付款。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6984P地址合肥市屯溪路校区193号电话号码0551-62901135开户行中行宁国路支行开户行账号1767034689884.3结算方式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且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安徽好仕来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银行账号:12281301040006886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1.服务质量保证5.1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服务质保期为上年,自甲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2乙方按照本合同前款所述的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更换、补齐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5.3乙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所载服务应当具有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操作,安全服务;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5.4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未尽安全义务,有可能出现伤害自身或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以及相关人员有权立即要求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5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5.6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本项目中所含货物类产品免费提供维护、维修或更换,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不能解决的故障需要返回生产厂家维修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7服务期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做出服务响应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或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照实际费用补齐。5.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杜绝一切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服务期内对食品卫生、饭菜质量、经营场所安全等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或其他第三人索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证据保全费用等)5.9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主、独立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因用工问题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必须按要求办好相关证照,费用由乙方承担;必须在开业前提供上岗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等;要加强自聘人员的管理,对自聘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5.10乙方须在规定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品类,改变经营方式。如因举办各种美食文化节临时占用经营场所或者新增经营品种需要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5.11乙方须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设摊点和窗口,乱贴乱放宣传广告扰乱校园秩序。5.12乙方各项服务价格按规定的成本进行控制,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涨价,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5.13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对交接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对经营场地和现有的装修装潢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增添,如确需改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服务期结束,按清单将设备、用具等完好地交给甲方,若有损坏照原价赔偿。服务期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等,期满后自行处置。5.1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原材料成本不得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50%,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5.15乙方需加强设施设备爱护和管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成本不得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1%,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低值易耗品指:工作服、卫生保洁用品、口罩等,零星维修指生产加工炊事设备的维修。5.16乙方须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工作。水电气成本不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6%,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5.17乙方须遵守财务制度,窗口不得收取现金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方式(特殊情况,经申请,学校同意的除外)。5.18乙方全体员工须统一着装(可穿乙方公司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用语。5.19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5.20乙方对经营场所装饰及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可在服务期满后带离经营场所。装饰时,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私自挪动、损毁经营场所现有的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承重墙等)确保建筑安全。乙方在装饰过程中必须按规范做好施工过程安全防范,甲方不承担装饰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装饰用到的材料必须符合食品、消防安全及环保相关规范要求。5.21乙方应负责经营场所各种设施以及合同期内自行添加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正常运转。5.22乙方主动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5.23学校实行原材料统一采购,乙方所需原材料须按学校供货周期表进行要货,乙方不得私自从市场购买并使用。品牌专供原材料、特殊原材料,或帮扶县的“面向采购”农产品,由乙方提出需求,学校酌情审查后,实施采购。5.24假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5.25不得损害就餐者的利益,杜绝不良操作(包括多打卡、打别人丢失的卡),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5.26.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等如下:(1)营业额考核依据档口营业额、经营类型及经营面积,按照经营面积核算经营档口每平方米最低月营业额: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不得低于3500元(其中水吧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不得低于3000元);经营档口营业额考核(一、二、七、八月不含),六月按半月计算。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低于标准要求,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整改,三次解除合同。(2)满意度考核每月对经营档口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一、二、七、八月不含)满分100分,小于80分的,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整改,三次解除合同。5.27所有经营品种、价格等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售卖。6.验收标准6.1验收标准:6.2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组织、乙方参与方式进行验收。6.3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2)技术资料;(3)功能、服务标准等指标。6.4验收合格的确认:经甲方确认通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7.培训1.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8.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不可抗力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9.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0.合同生效与终止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10.2本合同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1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10.3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1.争议解决方式11.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属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或甲方委托社会检测机构鉴定。服务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1.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12.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12.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文件、数据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技术和业务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12.2无论本合同是否因变更、解除而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12.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其他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发生其他方指控甲方在使用由乙方提供的服务侵权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1.合同终止与解除13.1本合同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13.2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合同款,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3.3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负责赔偿责任。1.乙方自接到学校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7天内无条件全部搬出经营场地,若不搬出,每延误一天,学校收取50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内拒不搬出,学校有权强行收回经营权,并不负责乙方的财物保管,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2.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学校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经营部位须改变用途时。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区级以上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被区级以上市场监督部门处罚累计2次以上的,终止日期为市场监督部门下达处罚单执行之日。4.乙方出现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5.乙方出现食物中毒的。6.乙方因擅自提价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7.乙方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8.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经学校限期整改无效的。9.乙方出现用工纠纷,造成较大影响的。10.乙方员工在工作场所因违法,被***门拘留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1.乙方将委托经营场所转租、转让、转包或将经营场所财产转移的;12.在学校组织的定期综合测评中,乙方不合格的。13.乙方存在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14.履约保证金14.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40000.00(人民币肆万元整),收受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为合肥工业大学。收受方式:转账/电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14.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4.4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其他:服务期满后,乙方按照甲方退履约保证金程序要求提交材料,甲方审核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15.通知15.1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甲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甲方收到变更通知后生效。1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邮递、传真、邮件、微信等任一方式通知,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者任何其他通讯系统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15.3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是法院向乙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递、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通知的通讯地址的,以乙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乙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三日(同城)/第五日(异地)视为送达日。16.附则16.1在不侵害乙方正当权益和商业秘密情况下,乙方应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取消乙方参与甲方学校项目的资格。16.2下列关于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磋商/谈判等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合同附件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16.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月年月日年日扫描全能王创建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合同审签单RO40090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档口招标财务项目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888-011006/饮食中心(采购及合同审批专用)合同类别合同类别支出一后勤服务合同金额(元)400000400000400000合同经办情况(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概况描述、立项依据、资金来源、招标与采购方式等,合同附件)合同经办情况合同经办情况合同经办情况合同拟定人合同拟定人姓名何强何强合同签约人姓名姓名何春华,汪朝杰合同经办情况合同拟定人合同拟定人职务合同签约人职务职务合同审签情况审签环节审签环节审核人审核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审核时间审核时间合同审签情况经费负责人确认经费负责人确认何春华何春华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512:53:572024-09-1512:53:57合同审签情况归口部门审批归口部门审批钟军钟军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808:51:022024-09-1808:51:02合同审签情况招采办审批招采办审批韩丽丽韩丽丽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正文中3.1与3.3均涉及合同总价款,建议3.1可删除。本项目经学校决策同意执行采购,并已完成采购程序,经审核,合同模板与采购文件一致,合同中主要条款,如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收取、售后要求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此合同为政府采购合同2024-09-1809:58:382024-09-1809:58:38合同审签情况财务审查财务审查李楠楠李楠楠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1.合同价款中计算方式与营业额考核条款为业务单位调研结果,财务无法判断,请经办人确保和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退还条款建议明确无息退还。2024-09-1910:14:142024-09-1910:14:14合同审签情况合规性检查合规性检查林燕林燕同意同意同意2024-09-1910:36:062024-09-1910:36:06合同审签情况法务审查法务审查杜健杜健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建议同财务处。另删除对方违约责任限额等条款2024-09-2514:52:332024-09-2514:52:33备注:合同编号【B05220240090】该审签单为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依据,请盖章人员将虚线下方部分裁下,粘贴在合同文本封面上盖章地点总务部-办公楼(三)308室(合肥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3)签约人、合同承办人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口口扫描全能王创建合同编号:合肥工业大学服务类采购合同模板采购人(甲方)合肥工业大学供货人(乙方)安徽好仕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签订地点::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沁园、馨园食堂部分档口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FUT-DX-2024-007/ZB202405170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费金额(元)1屯溪路校区沁园食堂10号档口炸鸡类、炸串类、煎饼类1年本项目餐饮服务费按中标费率*营业额,全年最高限额400000.00元。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合计(大小写)服务项目详细服务内容、时限、完成标准、服务费见合同附件1。1.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并就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3乙方的服务承诺:(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1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应在接到甲方请求后24小时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若乙方未予以响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请求执行。(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3)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甲方功能、技术、服务等要求和验收标准。1.41.服务地点、期限月2.1服务地点:屯溪路校区沁园食堂10号档口2.1服务期:按下述第(1)条约定。(1)服务期1年,自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8月20日止。(2)服务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年度合同执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保证前提下,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3)其他:2.3服务方式3合同总价款3.1合同总价:本合同价为据实结算,服务费累计支出总金额不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3.2本合同约定服务费仅包含合同附件1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对于增加工作部分,双方应及时协商,无论服务费是否发生变更,均需签署《项目变更补充合同》作为依据,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合同以外的服务费。3.3本合同价款为:餐饮服务费(含税)餐饮服务费(含税)=月营业额*餐饮服务费中标比例-原材料成本高于营业额50%部分-水电气成本高于营业额6%部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成本高于营业额1%部分-日常考核违约扣款。原材料成本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50%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水电气成本按营业额比例分摊,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建创6%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按结算周期核算,高于营业额1%部分在餐饮服务费中扣减。日常考核违约扣款凭《违约扣款通知单》逐月按实扣减。餐饮服务费核算为负数的,乙方须在核算当月将补亏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如未及时补亏,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减。本项目为自营,采购餐饮单位提供餐饮服务。本合同餐饮服务费中标比例23%。4付款方式4.1.本合同按以下第(3)种方式支付:(1)一次性付款:服务完毕,且甲方按照本合同服务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在完成服务或交付服务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每月双方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于次月20日前办理结算(不可抗力等因素顺延)4.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按上述期限向乙方付款。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6984P地址合肥市屯溪路校区193号电话号码0551-62901135开户行中行宁国路支行开户行账号1767034689884.3结算方式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且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安徽好仕来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银行账号:12281301040006886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1.服务质量保证5.1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服务质保期为上年,自甲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2乙方按照本合同前款所述的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更换、补齐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5.3乙方应具有提供本合同所载服务应当具有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明操作,安全服务;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5.4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未尽安全义务,有可能出现伤害自身或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以及相关人员有权立即要求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5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5.6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本项目中所含货物类产品免费提供维护、维修或更换,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不能解决的故障需要返回生产厂家维修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7服务期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做出服务响应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超出履约保证金部分或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照实际费用补齐。5.8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杜绝一切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服务期内对食品卫生、饭菜质量、经营场所安全等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或其他第三人索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证据保全费用等)5.9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主、独立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因用工问题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增加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必须按要求办好相关证照,费用由乙方承担;必须在开业前提供上岗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等;要加强自聘人员的管理,对自聘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5.10乙方须在规定的经营项目范围内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品类,改变经营方式。如因举办各种美食文化节临时占用经营场所或者新增经营品种需要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5.11乙方须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设摊点和窗口,乱贴乱放宣传广告扰乱校园秩序。5.12乙方各项服务价格按规定的成本进行控制,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涨价,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5.13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对交接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对经营场地和现有的装修装潢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增添,如确需改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服务期结束,按清单将设备、用具等完好地交给甲方,若有损坏照原价赔偿。服务期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等,期满后自行处置。5.1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原材料成本不得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50%,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5.15乙方需加强设施设备爱护和管理,低值易耗和零星维修等其他成本不得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1%,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低值易耗品指:工作服、卫生保洁用品、口罩等,零星维修指生产加工炊事设备的维修。5.16乙方须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工作。水电气成本不高于本项目营业额的6%,超出部分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服务费中扣减。5.17乙方须遵守财务制度,窗口不得收取现金或私自使用各类收款码收费,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方式(特殊情况,经申请,学校同意的除外)。5.18乙方全体员工须统一着装(可穿乙方公司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用语。5.19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5.20乙方对经营场所装饰及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可在服务期满后带离经营场所。装饰时,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私自挪动、损毁经营场所现有的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承重墙等)确保建筑安全。乙方在装饰过程中必须按规范做好施工过程安全防范,甲方不承担装饰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装饰用到的材料必须符合食品、消防安全及环保相关规范要求。5.21乙方应负责经营场所各种设施以及合同期内自行添加的各类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正常运转。5.22乙方主动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5.23学校实行原材料统一采购,乙方所需原材料须按学校供货周期表进行要货,乙方不得私自从市场购买并使用。品牌专供原材料、特殊原材料,或帮扶县的“面向采购”农产品,由乙方提出需求,学校酌情审查后,实施采购。5.24假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5.25不得损害就餐者的利益,杜绝不良操作(包括多打卡、打别人丢失的卡),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5.26.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等如下:(1)营业额考核依据档口营业额、经营类型及经营面积,按照经营面积核算经营档口每平方米最低月营业额: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不得低于3500元(其中水吧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不得低于3000元);经营档口营业额考核(一、二、七、八月不含),六月按半月计算。每平方米月营业额低于标准要求,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整改,三次解除合同。(2)满意度考核每月对经营档口进行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一、二、七、八月不含)满分100分,小于80分的,一次给予警告,二次整改,三次解除合同。5.27所有经营品种、价格等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售卖。6.验收标准6.1验收标准:6.2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组织、乙方参与方式进行验收。6.3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质量:(2)技术资料;(3)功能、服务标准等指标。6.4验收合格的确认:经甲方确认通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7.培训1.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8.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不可抗力9.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9.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0.合同生效与终止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10.2本合同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1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10.3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1.争议解决方式11.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属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或甲方委托社会检测机构鉴定。服务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1.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12.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12.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文件、数据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技术和业务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12.2无论本合同是否因变更、解除而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12.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其他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发生其他方指控甲方在使用由乙方提供的服务侵权时,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1.合同终止与解除13.1本合同的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13.2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合同款,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3.3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负责赔偿责任。1.乙方自接到学校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7天内无条件全部搬出经营场地,若不搬出,每延误一天,学校收取50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内拒不搬出,学校有权强行收回经营权,并不负责乙方的财物保管,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2.乙方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学校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经营部位须改变用途时。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区级以上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被区级以上市场监督部门处罚累计2次以上的,终止日期为市场监督部门下达处罚单执行之日。4.乙方出现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5.乙方出现食物中毒的。6.乙方因擅自提价或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就餐人员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7.乙方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8.乙方未按合同经营,经学校限期整改无效的。9.乙方出现用工纠纷,造成较大影响的。10.乙方员工在工作场所因违法,被***门拘留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1.乙方将委托经营场所转租、转让、转包或将经营场所财产转移的;12.在学校组织的定期综合测评中,乙方不合格的。13.乙方存在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14.履约保证金14.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40000.00(人民币肆万元整),收受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为合肥工业大学。收受方式:转账/电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14.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4.4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其他:服务期满后,乙方按照甲方退履约保证金程序要求提交材料,甲方审核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15.通知15.1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甲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甲方收到变更通知后生效。1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邮递、传真、邮件、微信等任一方式通知,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者任何其他通讯系统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15.3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是法院向乙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递、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通知的通讯地址的,以乙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乙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三日(同城)/第五日(异地)视为送达日。16.附则16.1在不侵害乙方正当权益和商业秘密情况下,乙方应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取消乙方参与甲方学校项目的资格。16.2下列关于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磋商/谈判等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合同附件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16.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月年月日年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档口 饮食中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