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与应急用车采购合同公告(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合同编号:
4530621HT20240105701201
合同名称:
采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合同
项目编号:
4530621JH202401057
项目名称:
采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采购人(甲方):
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乙方):
昭通市俊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昭通市
所属行业: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合同金额:
249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2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4
代理机构:
鲁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鲁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采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的询价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4793
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合同.pdf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合同项目编号:ZTZC2024-X1-00789-LDXZ-0010合同编号:4530621HT20240105701201甲方(采购人):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供应商):昭通市俊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委托鲁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活动。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并经甲方确认,确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合同文件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为准。1、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改等: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没清、说明、补正等:3、成交通知书;K4、本合同及附件;5、其他相关资料,如:补充合同等国二、合同金额迎1、合同金额:小写:¥249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元整)2、该合同金额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分项金额:(如有)/三、合同标的1、供货清单(含: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价等)广汽传祺E9商务车(行政版)壹辆,白色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3、交货地点昭通俊程4S店内4、售后服务整车需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首任车主)混合动力三电提供终生质保:除首保外赠送三次基础保养。5、其他(如: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辅材配件、备品备件、培训指导等)1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0元。(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向甲方长提交履约保证金。3、如果乙方未能按约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和损B失赔偿。4、在扣除甲方应得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五、履约验收1、验收时间:2024年10月25日2、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标准等事项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外观内饰,功能随车工具、文件等进行验收,完全满足合同参数及投标标准为验收合格。此次采购车辆的票开具方必须与中标供应商一致,供应商应当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金中标金额一致。六、付款1、完成支付时间:年月日或验收(交付)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支付。2、付款进度安排:计划付款时间计划付款金额备注验收(交付)后30天之内2490003、其他事项:成交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合同的签订1、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二)合同的履行1、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甲方应当按照采购的规定,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如有),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对货物(服务)进行验收。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三)不可抗力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四)知识产权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五)保密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商业、国家等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泄露,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六)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部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者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北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区按合同继续履行。3、因货物(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服务)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损失赔偿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拒收通知之日起7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逾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组织验收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须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款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3%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0%。。5、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九、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4、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其他事项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含骑缝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及鲁甸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各执一份。甲方(采购人)(盖章)地址:鲁甸县文屏镇保健路2号Ho邮政编码:6571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1340887860开户名称:鲁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行账号:7400022960130012开户银行: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屏分社签订日期:084年10月11日乙方(供应商)(盖章):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延长线东段邮政编码:657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15752182319开户名称:昭通市俊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aI银行账号: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开户银行:840011010000014986签订日期:252年0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讯与应急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