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
中环城购物中心12台电梯更新项目
合同编号:
2024AFFWZ01868-001
合同名称:
中环城购物中心12台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FFWZ01868
项目名称:
中环城购物中心12台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00779066344E
中标人(乙方):
安徽银胜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395507817L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339.600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5年04月12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代理机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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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环购物中心合同.pdf
#idc error#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等,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3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4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4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5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6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标记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3运输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起装运。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5.4交付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7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8倾斜角:30°提升高度:10.80m99北侧大厅1-3西侧东梯北侧大厅1-3西侧东梯宽度:1000mm倾斜角:30°提升高度:10.80m0.5m/s根据实际情况1010北侧大厅1-3西侧西梯北侧大厅1-3西侧西梯宽度:1000mm倾斜角:30°提升高度:10.80m0.5m/s根据实际情况1111北侧大厅3-4东梯北侧大厅3-4东梯宽度:1000mm倾斜角:30°提升高度:5.4m0.5m/s根据实际情况1212北侧大厅3-4西梯北侧大厅3-4西梯宽度:1000mm倾斜角:30°提升高度:5.4m0.5m/s根据实际情况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技术要求序号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技术及功能说明技术及功能说明技术及功能说明技术及功能说明1电源电源动力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照明电源:交流,单相,220V(土10%),50Hz配双电源插槽(轿厢照明、风扇等增设“漏电保护”)动力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照明电源:交流,单相,220V(土10%),50Hz配双电源插槽(轿厢照明、风扇等增设“漏电保护”)动力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照明电源:交流,单相,220V(土10%),50Hz配双电源插槽(轿厢照明、风扇等增设“漏电保护”)动力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照明电源:交流,单相,220V(土10%),50Hz配双电源插槽(轿厢照明、风扇等增设“漏电保护”)2环境温度为环境温度为-5℃~+40℃-5℃~+40℃-5℃~+40℃-5℃~+40℃3工作环境湿度工作环境湿度0~90%RH0~90%RH0~90%RH0~90%RH4噪声噪声≤55dB≤55dB≤55dB≤55dB5曳引机曳引机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6门机门机变频门机变频门机变频门机变频门机7门保护门保护采用红外线光幕(不小于150束)采用红外线光幕(不小于150束)采用红外线光幕(不小于150束)采用红外线光幕(不小于150束)8操作系统操作系统全集选全集选全集选全集选9开门方式开门方式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10厅外召唤及显示厅外召唤及显示配有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等。配有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等。配有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等。配有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等。11轿厢操盘、讯号装置轿厢操盘、讯号装置一体式操纵盘: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等。操作盘面板为发纹不锈钢。一体式操纵盘: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等。操作盘面板为发纹不锈钢。一体式操纵盘: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等。操作盘面板为发纹不锈钢。一体式操纵盘: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等。操作盘面板为发纹不锈钢。12轿厢内通风、照明轿厢内通风、照明配有灯具(LED)同时轿厢内要光线明亮:通风道及低噪音横流式风扇。配有灯具(LED)同时轿厢内要光线明亮:通风道及低噪音横流式风扇。配有灯具(LED)同时轿厢内要光线明亮:通风道及低噪音横流式风扇。配有灯具(LED)同时轿厢内要光线明亮:通风道及低噪音横流式风扇。13轿厢内指示器轿厢内指示器轿厢内指示器为液晶显示轿厢内指示器为液晶显示轿厢内指示器为液晶显示轿厢内指示器为液晶显示14尺寸规格尺寸规格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现场尺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现场尺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现场尺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现场尺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9527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功能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功能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功能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基本功能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21起动补偿功能2超载保护功能22运行次数显示功能3超载报警功能23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24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25轿厢照明自动控制功能6层高自测定功能26轿厢通风自动控制功能7电动机过热保护功能27故障自动检测功能8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28故障自动存储功能9五方通话功能29控制柜检修操作功能10警铃报警联络功能30门过载保护功能11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31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功能12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32开门异常自动保护功能13泊梯功能33待机定期自检功能14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34门停止运行功能15停电应急照明功能35消防员专用功能16轿顶检修操作功能36光幕保护17轿内检修操作功能37困人故障自动招修,物联网功能18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38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19满载直驶功能39预留视频电缆20误登记指令取消功能40消防迫降功能9628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装潢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装潢要求乘客电梯、观光梯、货梯装潢要求序号部位装潢要求1轿厢顶轿厢内净高度不低于2300mn2轿厢壁电梯四壁均为发纹不锈钢面板(乘客电梯)、三面观光(观光梯)、钢板喷粉(货梯)3地板PVC仿大理石地板(乘客电梯)4轿门发纹不锈钢面板(乘客电梯)、钢板喷粉(货梯)5厅门层层发纹不锈钢(乘客电梯)、钢板喷粉(货梯)6门套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乘客电梯)、钢板喷粉(货梯)7轿厢地坎硬质耐磨铝合金8厅门地坎硬质耐磨铝合金9厅外召唤箱采用发纹不锈钢10轿厢操作盘发纹不锈钢,微动按钮11井道照明提供井道内永久照明,要求为一线品牌LED照明灯具。12整体式样要求简洁、大方、美观。13机房空调有机房电梯提供机房空调9729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本(2024年版)扶梯基本技术要求扶梯基本技术要求扶梯基本技术要求扶梯基本技术要求序号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技术及功能说明1驱动系统驱动系统VVVF驱动系统2环境温度为环境温度为-5℃~+40℃3工作环境湿度工作环境湿度0~90%RH4噪声噪声川55dB5倾斜角度倾斜角度30°6名义宽度名义宽度1000mm7提升高度提升高度10.80m、5.40m8尺寸规格尺寸规格满足招标文件和现场实际尺寸要求,现场尺寸由投标人自行踏勘。910扶梯装潢要求扶梯装潢要求扶梯装潢要求扶梯装潢要求序号序号部位装潢要求11梯级压铸铝22内侧板玻璃板(透明),厚度8mm33裙板长发纹不锈钢44盖板长发纹不锈钢55扶手带聚氨酯66扶梯安全防护围栏9830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本(2024年版)扶梯基本功能扶梯基本功能扶梯基本功能扶梯基本功能序号功能简称序号功能简称1主轴直接检测的超速及非操纵逆转保护25梯级链安全装置2驱动站和转向站急停安全装置26梯级去静电装置3工作制动器动作监测27错、断相保护4附加制动器动作监测28运行方向指示5安全装置代码显示29盖板防盗报警6检修盖板安全装置30制停距离监测7电气安全回路保护31紧急停止按钮8扶手带去静电装置32电源相位监测91.2倍超速保护33梯级缺失保护101.4倍超速保护34运行方向可选11扶手入口安全装置35工作制动器12乘客感应装置故障36欠电压保护13逆向进入警告运行37过电流保护14围裙防夹安全装置38过电压保护15梯级下陷安全装置39过低速保护16启动开关粘结监测40附加制动器17变频装置过热保护41检修操作18非操纵逆转保护42轻载节能19梳齿板安全装置43自动运行20接触器动作监测44自动加油21驱动链安全装置45后备启动22扶手带速度检测46直接启动23电动机过载保护47旁路变频24电动机过热保护48蜂鸣器9931附件三:分项报价表二、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2.分项报价表表1分项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中环城购物中心12台电梯更新项目序号表号名称合价(元)1表1-1货物及安装(如有)报价3396000.002表1-2暂定金(如有)/3表1-3其他(如有)/投标总报价等于序号项之和,转入投标函中(等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等于序号项之和,转入投标函中(等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等于序号项之和,转入投标函中(等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3396000.00注1:货物及安装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培训等内容。注2: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注3:本表供招标人参考,可根据项目情况按照设A4备件等分项分别报价。32表1-1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制造商/生产商制造商/生产商单位数量设备单价(元)安装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观光电梯观光电梯1000kg-1.0m/s-5/4/4三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I189500550002446002观光电梯观光电梯1000kg-1.0m/s-5/4/4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8950055000245003乘客电梯乘客电梯1000kg-l.0m/s-i/6/6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70500475002180004乘客电梯乘客电梯1000kg-1.0m/s-6/6/6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70500475002180005货梯货梯2000kg-l.0m/s-4/3/3三萋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82100521002342006货梯货梯2000kgl.0m/s-4/3/3三菱上海三菱电梯上海三菱电梯1182100521002342007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0.5m/8-30°三菱上海三菱电2425001188003613008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0.5m/-30°三菱上海三菱电台A12425001188003613009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0.5m/s-30三上海三菱电梯公司上海三菱电梯公司124250011880036130010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m-0.5m/s-30°三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24250011880036130011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r0.5m/s-30°三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925008620027870012自动扶梯自动扶梯1000m-0.5m/8-30°三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台119250086200278700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合计(转入表1)3396000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注:货物及安装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转入表1,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第483装48633附件四: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安徽银胜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卖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中环城购物中心12台电梯更新项目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卖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买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卖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34(六)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卖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买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卖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买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卖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卖方的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买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卖方不得与买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卖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买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卖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买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买方有权对卖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354.卖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买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买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项目投标。买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买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盖章):C盖章)卖方(盖章):州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0722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换挂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更新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