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印刷服务 办公室印刷费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MGKCHT-150101-202410004995
二、合同名称: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410150101004385
四、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刷服务直接选定(办公室印刷文件、材料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大楼740办公室
联系方式:13739912343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千年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0471-2391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办公室印刷费
1(项)
¥18,973.43
¥18,973.43
印刷文件、材料等。
合同金额: 18,973.43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肆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呼和浩特市千年龙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101-202410004995合同金额(元):18973.43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玖佰柒拾叁元肆角叁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基础单价:24017.00元报价优惠:优惠率21.00%报价单价:18973.43元数量:1服务价格:18973.43元服务内容:一、印刷服务与结算(一)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免费送货。(二)供应商按第二阶段的印刷合同约定,凭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直接结算货款。二、相关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一)《印刷业管理条例》;(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三)《出版管理条例》;(四)《纸质印刷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GB/T34053-2017;(五)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六)其它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版执行。三、供应商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印刷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以及印刷的场地、安全保密仓库、安全保密设施、安全保密制度等。(二)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四、相关手续(一)校对服务1.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采购人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2.入围供应商应将出样送交采购单位校对,采购单位应对出样认真校对,入围供应商必须与采购单位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二)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1.入围供应商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第1页-点。2.采购单位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合理,采购单位应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合理,采购单位应立即向入围供应商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采购单位可拒绝签字,并可报请法定第三方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三)费用结算手续(1).入围供应商结算时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完整的第二阶段印刷合同。(2)采购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五、服务要求(一)基本服务要求1.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3.对采购单位的印刷业务建立采购单位档案,开展跟踪服务。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二)售后服务要求1.入围供应商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入围供应商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承诺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3.入围供应商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入围供应商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入围供应商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负担。根据法定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提出索赔。4.如果入围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六、管理和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究其相应责任:(一)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单位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四)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七、分项报价应报折扣率。最高限价见附件表格,最终总体折扣率作为报价依据。总价应包含制版费(或菲林制版及设计费)、纸张费、印刷工费、装订费、特殊工艺费及配页折页费、税金、管理费、包装费、送货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响应内容:一、印刷服务与结算(一)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免费送货。(二)供应商按第二阶段的印刷合同约定,凭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直接结算货款。二、相关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一)-第2页-《印刷业管理条例》;(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三)《出版管理条例》;(四)《纸质印刷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GB/T34053-2017;(五)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六)其它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版执行。三、供应商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印刷所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以及印刷的场地、安全保密仓库、安全保密设施、安全保密制度等。(二)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四、相关手续(一)校对服务1.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采购人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2.入围供应商应将出样送交采购单位校对,采购单位应对出样认真校对,入围供应商必须与采购单位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二)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1.入围供应商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采购单位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合理,采购单位应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合理,采购单位应立即向入围供应商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采购单位可拒绝签字,并可报请法定第三方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三)费用结算手续(1).入围供应商结算时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2)完整的第二阶段印刷合同。(2)采购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结算。五、服务要求(一)基本服务要求1.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并在不超过承诺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2.应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3.对采购单位的印刷业务建立采购单位档案,开展跟踪服务。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二)售后服务要求1.入围供应商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入围供应商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承诺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3.入围供应商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质量和性能的要求。入围供应商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入围供应商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入围供应商负担。根据法定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提出索赔。4.如果入围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六、管理和监督有下列-第3页-情形之一的,究其相应责任:(一)未按采购结果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或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的;(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单位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四)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七、分项报价应报折扣率。最高限价见附件表格,最终总体折扣率作为报价依据。总价应包含制版费(或菲林制版及设计费)、纸张费、印刷工费、装订费、特殊工艺费及配页折页费、税金、管理费、包装费、送货费等一切费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文件排版、校对、打印。。2.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大楼740办公室。三、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验收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付款方式:对公转账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的经济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第4页-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王孛甲方联系人:李月仙联系电话:13739912343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张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银行行号:102191000530银行账号:0602005309200009050乙方联系人:袁翠芳联系电话:0471-2391023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 办公室印刷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