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 展览策划、展品征集、编制展览大纲及陈列布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01991633186117406722024003603
二、合同名称: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XZB2024-076
四、项目名称: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阳市教育局
地 址:市级行政中心2期A栋2楼
联系方式:15185132580
供应商(乙方):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中路6号世纪文化广场21层5号
联系方式:166855199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522168.94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展览策划、展品征集、编制展览大纲及陈列布展服务。服务要求:按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5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2.合同金额(元):2522168.94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师德师风教育基地(政府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市教育局供应商: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7NQ签订时间:2024年10月12日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教育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李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009400289C联系电话:0851-87987806地址:观山湖区高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二楼贵阳市教育局供应商(简称乙方):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俞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KL954L联系电话:16685519955地址:贵阳孔学堂研修园2号楼甲、乙双方根据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7NQ)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7NQ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服务内容:完成贵阳市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项目展览策划、编制展览大纲及陈列布展服务。5、项目地点:贵阳市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玖角肆分(小写¥2522168.94元)六、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10月12日订立。七、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采购人地址)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生效。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3-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以下为合同签署页)甲方:贵阳市教育局(盖章)乙方: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杰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009400289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KL954L地址:贵阳观山湖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大楼A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中路6号世纪文区2楼化广场21层5号电话:0851-85840381电话:0851-8798780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遵义路支行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402006709008805743账号:16810120540017086费的市教的签约时间:2024年10月12日签约地点:-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贵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招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5-3.1乙方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服务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甲方。3.2甲方或者甲方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人为损坏的除外。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本次不提供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6-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7-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8-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9-(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2.乙方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乙方或制造商应当为甲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援助电话:罗老师,15286021210),解答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设备采购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4.产品质量保证期:乙方应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期,自项目竣工并验收之日起计,人为损坏的除外。三、服务标准(一)展览大纲深化: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梳理与优化,确定各章节内容及展品、展示方式等;大纲内容符合逻辑顺序文字简练、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布展需求。(二)展览主题明确,整体协调,应遵循布局合理和空间利用的原则进行布展策划,布展实施。(三)布展所用材料、设备、布展工艺满足国家及贵阳市有关验收规范。(四)安全性和可靠性:布展要充分考虑参观人流的疏密程度,展项的稳固、安全并便于操作。四、合同价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贰万贰仟壹佰陆拾捌元玖角肆分(小写¥2522168.94元)-12-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元零陆角捌分小写:¥756650.68元;(二)乙方完成展陈文本撰写、基础展墙及多媒体设备到场等,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经甲方内部审核,支付合同金额50%作为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肆元肆角柒分小写:¥1261084.47元;(三)项目完工,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经相关部门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100%。(四)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16810120540017086乙方应保证上述收款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若有错漏或者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应自行承担款项丢失的责任。六、合同价款结算(一)按乙方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清单及采购需求完成布展实施内容;(二)认价原则:按投标清单认价,清单中已明确单价的按清单单价执行,清单中未明确单价的,有类似项目子项-13-时,则参照类似项目子项的单价执行;无类似项目子项时,以市场价格为计价基础,根据实际实施内容据实认价。(三)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现场签证、施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差异、新增工程量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漏(缺)项的内容按实调整,据实进行调整后的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七、验收标准、方法(一)验收主体: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验收。(二)验收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申请后7天内组织验收。(三)验收程序:甲方组织参建单位等现场验收,按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遵守法律: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承担因甲方违反法律给乙方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项目质量、安全、环保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或者降低工程质量。(二)甲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三)提供项目现场和工作条件1.提供项目现场甲方应按合同条件约定向乙方移交项目现场,给乙方进入和占用项目现场各部分的权利,并明确与乙方的交接界-14-面,上述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乙方独享。如合同条件没有约定移交时间的,则甲方应最迟于计划开始现场实施日期三天前向乙方移交。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按合同条件约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合同条件对此没有约定的,甲方应负责提供开展本合同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项目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作业所必需的条件接至项目现场内,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由甲方缴纳;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常作业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按照合同条件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四)其他义务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停建、缓建的,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项目停建、缓建确认后的20个工作日内确认工程量并完成支付结算。(五)除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行业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质保期内承担保修义务(人为损坏的除外),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项-15-目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且应及时支付其雇佣人员(包括工人)工资;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公共设施,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九、违约责任(一)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延期达到10日,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延期达到2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非甲方造成的延期原因除外。(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无故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延期达到10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加快施工进度;延期达到2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后续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非乙方造成的延期原因除外。-16-(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服务清单(以下为合同签署页)甲方:贵阳市教育局(盖章)方:贵阳孔学堂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母E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100009400289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DKL954L地址:贵阳观山湖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大楼A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富水中路6号世纪文区2楼化广场21层5号电话:051-8798780b电话:0851-8584038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遵义路支行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402006709008805743账号:16810120540017086劳的市教韵签约时间:2024年/月12日签约地点:-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师德师风教育基地 展览策划、展品征集、编制展览大纲及陈列布展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