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测量采购合同公告(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91101000015696430
五、合同编号:11N91942959K20242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包含勘测定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图编制、技术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
92000
9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雯雯
联系电话:13999003580
传真:/
地址:尉犁县尉犁镇文明路1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尉犁工业园区道路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及申报技术服务合同(11N91942959K20242802).pdf

尉犁工业园区道路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及申报技术服务合同编号:11N91942959K20242802采购单位(甲方):尉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包含勘测定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图编制、技术咨询服务---1项92000.0092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92000.0092000.0092000.0092000.0092000.0092000.0092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玖万贰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乙方在提交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结清技术服务费用,即¥92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元整)。三、服务条款(一)项目内容对尉犁工业园区道路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及申报工作。(二)技术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44、《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5、《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8、《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14912-2017);9、《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39616-2020)。10、《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12、建设项目其他相关报告及文件;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资料等。(三)乙方应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纸质)1、《尉犁工业园区道路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5套;2、用地勘测定界图5套。3、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3套。4、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套。5、地理位置示意图3张。6、建设用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及申报。(四)乙方应完成成果的期限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发改委立项文件、用地蓝线图等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测定界成果。自甲方提供项目申报相关支撑文件齐全之日起,乙方开始启动建设用地组卷及逐级申报工作,90个日历日内申报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五)费用计算经费概算依据:1、财建【2009】17号文件、《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尉犁工业园区道路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技术服务总费用为¥92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元整),其中:勘测定界费用为¥7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壹仟元整),建设用地组卷技术咨询服务及申报费用为¥21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因政务退件或要求补正材料的,本年度可循环再次上报,跨年上报需另行收费。2/4(六)甲方权利和义务l、甲方在乙方工作开展前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所需要的与用地有关文件或其他文件图件资料。2、甲方在乙方对项目开展逐级申报工作前,应提供开展落地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相关支撑文件:发改部门批准或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压覆或未压覆矿产资源函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纸质版及电子PDF格式)、工程平面布局图、勘界报告及地理位置图、现状规划图各两套;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需提供人民政府出具的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公示、听证等相关资料;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出具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使用耕地的出具缴纳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涉及占用生态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区)的,相关部门出具同意使用的批复文件。3、在乙方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时如有需要,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辅助,费用由乙方自付。4、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现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技术服务工作。2、将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3、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八)技术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l、乙方负责保守本项目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公开本项目内容。2、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归甲方。(九)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战争、暴乱、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造成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双方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工作开展后期,因上级部门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而延误成果提交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十一)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3/4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项目验收期限,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于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超过支付日每推迟支付合同价款一日,按未付款金额的0.5‰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致使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付款的,则延期至国家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开始计算付款期限);如果逾期超过30日以上,视情形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技术成果并交付成果,每延期一日视情形乙方按已付款金额的0.5‰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2、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文化路(兵团)支行账号:,账号:307694010400023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地测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