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路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祁连县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1503756XN20247001
二、合同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竞磋(工程)2024-088
四、项目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祁连县财政局(本级)
地 址:祁连县新城区广场西路财政局
联系方式:0970-8672859
供应商(乙方):陕西卓瑞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路西咸青年创业园8号楼A141
联系方式:1520817676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48983.7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陕261181908682
2.合同金额(元):948983.7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已压缩)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扫描件——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P采购项目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竞磋(工程)2024-088采购合同编号:QHSGFJC(GC)2024-088采购单位(发包人):祁连县财政局成交磋商人(承包人):陕西卓瑞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玖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叁元柒角贰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竞磋(工程)2024-088采购合同编号:QHSGFJC(GC)2024-088采购单位(发包人):祁连县财政局成交磋商人(承包人):陕西卓瑞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玖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叁元柒角贰分发包人(全称):祁连县财政局承包人(全称):陕西卓瑞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61019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项且。2.工程地点: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5.工程内容:按四级公路(I类),设计速度15Km,路面宽4.5m对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5.8Km道路路面工程,并同步完成路基、涵洞及安全设施。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祁连县央隆乡夏尔格村塘池沟砂路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捌仟玖佰捌拾叁元柒角贰分(¥948983.7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14558.13(¥14558.1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乙方施工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的85%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合同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再支付剩余金额。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金。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9月30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签订。祁连县财政局_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三份。发包人(全称):(签章)承包人(全称):陕西卓瑞凯兴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章)地址:祁连县广场西路5号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路西咸青年创业园8号楼A141江袁法定代表人:袁万法定代表人610197055标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咸宁路支行账号:账号:3700025609200075626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2020年10月14日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工程》【2020】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支付至85%,停止付款,待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审核后扣除3%质保金,支付剩余资金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提交上月完成进度工程款申请(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采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采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承(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按通用条款担;承(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按通用条款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C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无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0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采用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不采用(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不采用(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采用(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不采用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不采用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不采用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不采用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按通用条款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按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砂路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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