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2024)
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府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ZTDY-FG-240730-FW
二、合同名称:府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ZTDY-FG-240730-FW
四、项目名称:府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地址:府谷县
联系方式:15091662561
供应商(乙方):大连东方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南路115号楼14层03室
联系方式:135913032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府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项目
1(项)
¥378,000.00
¥378,000.00
提供数据采集、数据校验、数据查看、数据统计分析、均衡监测服务。
合同金额: 3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9月2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优质均衡软件项目.pdf
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合同书采购人(全称):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中心供应商(全称):大连东方之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府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内容:为府谷县提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永久使用权及相关服务。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合同金额即成交价(包含服务项目本身价格、税费、资料及人员等一切费用)。其金额不受市场和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序1软件产品名称东方之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V1.0数量1套价格(元)378,000.00备注永久使用权四、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货币单位:人民币/元。3.合同款项的支付及结算方式1(1)结算单位:由采购人以人民币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五、服务内容1.终身质保服务,提供软件全生命周期版本统一免费升级服务;2.终身咨询服务,提供全年7*12小时系统使用与应用技术支持服务;3.提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远程安装、调试和用户数据初始化服务;4.提供当年度(2024年)优质均衡数据监测报告编撰服务;5.提供一次专家指标解读及系统操作培训服务(包括系统的使用操作和数据维护等内容);6.提供2025年、2026年、2027年每年一次年度优质均衡数据监测报告编撰服务;后续优质均衡监测报告编撰服务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协商。六、交付期限交付期限:3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在接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完工)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及相关资料;(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和款项及时向乙方付款;(3)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涉及乙方范围内的工作,指定专人配合。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乙方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交付的全部工作;(2)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3)确保工作成果;(4)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款额付款,乙方可视情节推迟或停止履行乙方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或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八、验收方式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部门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2.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15日内进行返工或调整,并重新提交甲方验收。九、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承诺等内容将列入合同。十、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是乙方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或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十一、违约责任1.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均设法补偿。如仍无法履约协议,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协议,双方责任免除。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府谷县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监测中心甲方(盖章):府谷县教育质量评估技术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大连东方之星信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府县教育局和件有局卫楼联系人:张琳电话:15091662561开户银行:府告县超行农业银行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南路115号楼14层03室联系人:薛芳电话:0411-83773936开户银行:建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6066701049200249税号:12610822.436741835签订日期:702年8月账号:21250117006000000889税号:91210231740935514G签订日期:2024年8月19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软件系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