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电缆分支箱 终端充电桩 1kv电缆 1kV电缆 10kV电缆采购合同公告(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257370X7202419804
二、合同名称: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JY2024-087
四、项目名称: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2-5041460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东侧3号
联系方式:0571-858721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2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82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荒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pdf
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pdf
├V-V3Y采购合同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甲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名称: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JY2024-087甲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且的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甲乙双方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文件1.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乙方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4.投标文件;5.补充文件;6.招标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大写):捌佰贰拾万元整(¥8200000元)人民币,包含设备及耗材、辅材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试验以及配套管线、基础等制作、施工、以及路面、绿化等的开挖和修复的全部工作量,所有报价项目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并组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及质保、售后维护服务等费用。乙方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已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乙方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费用最终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如超过中标总价,超出部分不得高于中标总价的10%。2.付款条件:1、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为准)2、方案经过深化设计且货物到场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3、项目验收合格且最终数量经采购人审核后,采购人按实际审核的数量按实付清剩余款项。注:结款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备注:工程款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9%)。3.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000kVA座541600020800002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630KVA座13550003550003分体式直流充电机480kW台1028700028700004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1000V,250A台8025502040005电缆分支箱1进6出台552026006终端充电桩(慢充)单枪(7KW)台30250750071kv电缆ZC-YJV-0.6/1kV-3×10千米0.510500525081kV电缆ZC-YJV-0.6/1kv-4×50+1×25千米0.25824002060091kV电缆ZC-YJV-0.6/1kV-3×240+2×120千米1.58350001252500101kv电缆ZC-YJV-0.6/1kv-3×95千米0.82845002276001110kV电缆ZC-YJV22-8.7/15kV-3×70千米2.227250059950012电缆保护管MMP,50*4mm米1000101000013电缆保护管MMP,100*8mm米7025175014电缆保护管MMP150*12mm米2500358750015电缆命名牌PVC材质块4200.521016防火堵料封堵泥公斤1001.212017电缆标志桩100×100×600mm块2025500天21w18箱变基础(含围栏)镀锌钢管座63250019500019电缆分支箱基础(含围栏)镀锌钢管座5250125020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基础450*450*300mm座8055440021落地式交流充电终端基础250*350*500mm座302060022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基础(含围栏)480kW座101280012800023电缆井0.6*0.6m座185085024电缆井1*1.2m座732002240025电缆井1.6*1.3m座465002600026电缆井2.5*2.5m座6120007200027电缆沟0.8*0.7m米20140280028电缆沟0.6*0.55m米1601201920029安装调试及验收包括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测试试验、直至通过验收等项12870287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82000008200000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项目要求1.工期要求:60日历天。2.实施地点:天荒坪镇。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4.项目负责人:张奥列,联系电话:1530572188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无法胜任工作,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项目2负责人;乙方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乙方违约。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制作服务、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本项目建设为含系统施工设计的交钥匙项目。设备安装所需的线缆、管线及其它安装材料、辅材均根据现场条件自行核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该项报价。六、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及参数: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2.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或服务等优于招标文件的,按其投标文件要求执行。3.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项目实施要求1.乙方对质量、工程材料的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且满足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实施,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成品保护,减少对周围群众工作及生活的影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陪偿。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并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其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进行监督和管理。4.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罚款和停工整改,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整改费用。5.项目实施期间乙方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未及时清理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八、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项目整体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或施工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货物和施工保修。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单独另行支付。2.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凡履行任务所需使用的机械,应做到持证操作,并及时保养、维护。3.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十一、验收1、乙方按规范进行供货、安装及调试、配套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项目安装过程中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设备及材料进行点箱点检初验,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认可的方案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未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项目最终验收以确保通过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正式通电投入使用为准。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与电力部门的沟通、申请、审批、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验收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检验检测测试报告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十二、甲乙双方责任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1.1逾期完成合同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1.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1.3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1.4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1.5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2.1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款项的。2.2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十三、违约处理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乙方每日应按项目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为止。2.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甲方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该原因造成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出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款项的,非甲方原因的除外,甲方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十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公司执一份。天甲方:安青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t人公司湖州市分公司311((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110E-出迎管项immmm合同专用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72-2118881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荒坪支行开户行:湖州市工商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231000000359942账号:1205220009001044701地址:安吉县天荒坪镇山河村地址:湖州市二环北路1988号1幢-2签字日期:年月日质量反馈邮箱:kefu.zhejiang@chinaccs.cn20241010├V-V3Y采购合同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甲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名称: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JY2024-087甲方: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田园综合体研究中心项目之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且的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甲乙双方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文件1.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中标通知书;3.乙方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4.投标文件;5.补充文件;6.招标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大写):捌佰贰拾万元整(¥8200000元)人民币,包含设备及耗材、辅材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试验以及配套管线、基础等制作、施工、以及路面、绿化等的开挖和修复的全部工作量,所有报价项目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并组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以及质保、售后维护服务等费用。乙方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已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乙方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费用最终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如超过中标总价,超出部分不得高于中标总价的10%。2.付款条件:1、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为准)2、方案经过深化设计且货物到场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3、项目验收合格且最终数量经采购人审核后,采购人按实际审核的数量按实付清剩余款项。注:结款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等额的税务发票(备注:工程款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9%)。3.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000kVA座541600020800002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630KVA座13550003550003分体式直流充电机480kW台1028700028700004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1000V,250A台8025502040005电缆分支箱1进6出台552026006终端充电桩(慢充)单枪(7KW)台30250750071kv电缆ZC-YJV-0.6/1kV-3×10千米0.510500525081kV电缆ZC-YJV-0.6/1kv-4×50+1×25千米0.25824002060091kV电缆ZC-YJV-0.6/1kV-3×240+2×120千米1.58350001252500101kv电缆ZC-YJV-0.6/1kv-3×95千米0.82845002276001110kV电缆ZC-YJV22-8.7/15kV-3×70千米2.227250059950012电缆保护管MMP,50*4mm米1000101000013电缆保护管MMP,100*8mm米7025175014电缆保护管MMP150*12mm米2500358750015电缆命名牌PVC材质块4200.521016防火堵料封堵泥公斤1001.212017电缆标志桩100×100×600mm块2025500天21w18箱变基础(含围栏)镀锌钢管座63250019500019电缆分支箱基础(含围栏)镀锌钢管座5250125020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基础450*450*300mm座8055440021落地式交流充电终端基础250*350*500mm座302060022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基础(含围栏)480kW座101280012800023电缆井0.6*0.6m座185085024电缆井1*1.2m座732002240025电缆井1.6*1.3m座465002600026电缆井2.5*2.5m座6120007200027电缆沟0.8*0.7m米20140280028电缆沟0.6*0.55m米1601201920029安装调试及验收包括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测试试验、直至通过验收等项12870287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82000008200000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项目要求1.工期要求:60日历天。2.实施地点:天荒坪镇。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4.项目负责人:张奥列,联系电话:1530572188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无法胜任工作,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项目2负责人;乙方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乙方违约。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计制作服务、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本项目建设为含系统施工设计的交钥匙项目。设备安装所需的线缆、管线及其它安装材料、辅材均根据现场条件自行核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该项报价。六、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及参数: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2.乙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或服务等优于招标文件的,按其投标文件要求执行。3.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项目实施要求1.乙方对质量、工程材料的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且满足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实施,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成品保护,减少对周围群众工作及生活的影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陪偿。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并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其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进行监督和管理。4.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罚款和停工整改,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整改费用。5.项目实施期间乙方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未及时清理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八、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项目整体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或施工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货物和施工保修。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单独另行支付。2.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凡履行任务所需使用的机械,应做到持证操作,并及时保养、维护。3.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十一、验收1、乙方按规范进行供货、安装及调试、配套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相关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项目安装过程中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设备及材料进行点箱点检初验,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认可的方案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未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项目最终验收以确保通过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正式通电投入使用为准。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与电力部门的沟通、申请、审批、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验收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检验检测测试报告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十二、甲乙双方责任1.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1.1逾期完成合同内容的,不可抗力除外。1.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1.3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1.4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1.5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2.甲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2.1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款项的。2.2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十三、违约处理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进度,乙方每日应按项目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为止。2.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甲方将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该原因造成所受损失的,应赔偿损失。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出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款项的,非甲方原因的除外,甲方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项目总合同款的/%。十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公司执一份。天甲方:安青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t人公司湖州市分公司311((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110E-出迎管项immmm合同专用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72-2118881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荒坪支行开户行:湖州市工商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231000000359942账号:1205220009001044701地址:安吉县天荒坪镇山河村地址:湖州市二环北路1988号1幢-2签字日期:年月日质量反馈邮箱:kefu.zhejiang@chinaccs.cn2024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电力配套设施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电缆分支箱 终端充电桩 1kv电缆 1kV电缆 10kV电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