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 综合平面索引标识 地下停车场指引标识 地下停车场标识 非机动车停车场标识 大堂楼层总索引标识采购合同公告(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54000024210200020148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藏财采54000024210200020148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南路2号
联系方式:0891-6817469
供应商(乙方):上海帝柯装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
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合同
合同金额:详见附件合同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8日采购人(甲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供应商(乙方):上海帝柯装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自治区医院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藏财采54000024210200020148)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8月至2029年7月止。1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3.1详见附件,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采购清单3.2负责拆除旧有楼顶字3.3按照甲方确认的开诊区域分批次安装标识标牌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3.394.500.00元)。4.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2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2)后续以采购合同约定单价为基准,由乙方按月完成工程量向甲方提报进度款申请(拨付第H一期进度款时抵扣30%的预付款),甲方收到请款申请后于20日内完成进度款支付;(3)项目整体安装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5%的进度款;(4)经组织专家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至审定值的100%,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3%的质量保函。4.3支付前提: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含税发票,供应商未提供发票前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相关款项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于对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拥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6.2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6.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7.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7.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2用。7.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7.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验收标准8.1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第九条验收9.1标牌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对标牌数量及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启动安装,但不能作为标牌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另外,乙方提供的货物尺寸规格、技术要求等不符合清单要求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返工,乙方负责调换,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2验收期限:本项目分批次验收,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9.3标识牌的安装调试验收由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验收。第十条质保10.1所有产品质保期含灯源的产品质保为2年不含灯源的产品质保为3年,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标牌产品性能如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1.1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安装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11.2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如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请甲方改进并调整;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12.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2.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3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2.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2.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甲方仍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12.6任何一方违约产生仲裁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为维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14.1种解决方式:14.1向拉萨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14.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甲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上海帝柯装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代表):郜常嵩U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南路2号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门路支行账号:账号:310066852013005957867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4年8月8日签约日期:2024年8月8日g5附件:工程采购清单序号标牌类型名称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外)1.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外)1.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外)1.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外)1外立面幕墙楼顶字(住院楼右侧)13854983854985综合平面索引标识213750275006方向指引标识79450661507地下停车场指引标识29250185008地下停车场标识585954297510非机动车停车场标识486003440011建筑名称标识794506615012建筑楼栋编号标识133000390002.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内)2.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内)2.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室内)1大堂楼层总索引标识217025340502服务、分诊台柜面标识57550313503服务、分诊台顶面标识5534901919504科室名称标识36950342005区域名称标识15950142506窗口服务标识718056807自助挂号缴费标识4150060008悬挂方向指引标识(大)6694506237009悬挂方向指引标识(小)31545016895010贴墙方向指引标识(墙面)236801564011地贴指引标识348551914012地贴指引标识10750750013地贴指引标识703752625014地贴指引标识15282423015立式扶梯索引标识14773010822016电梯厅楼层索引标识3551501802506.17电梯轿厢楼层索引标识963903744018宿舍楼房间号1061651749019电梯厅楼层号1592954690520电梯编号2181152507021贴墙门头标识5812787412422贴墙门头标识(手术室)1785144523门牌(物业)1555487464024门牌(管理类)42538016150025门牌(办公)2203808360026消防责任人标识505502750027门牌(设备间)813987967428卫生间门牌标识744353219029后场卫生间门牌标识772501925030步梯间标识1091001090031步梯间楼层号1191001190032消防疏散图标识(公共空间)704353045033消防疏散图标识(病房)3021905738034温馨提示标识(公区)185751387535温馨提示标识(病房)9023207036电梯厅按钮标识13115196537腰线1001001000038腰线8029523600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3.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清单(雕塑)1组件1花朵125302636242组件2花朵6035362121603组件3花朵393185124215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3394500总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总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总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总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总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WL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外标识系统制作安装服务 综合平面索引标识 地下停车场指引标识 地下停车场标识 非机动车停车场标识 大堂楼层总索引标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