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公益活动 心理矫治 心理健康测评 社工专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Z2024-5079
二、合同名称
司法社会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
CZ2024-5079
四、项目名称
司法社会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九号3座
联系方式:31147760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番禺区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亭南路15号化龙公园星光老年之家2楼
联系方式:181025913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番禺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
1(项)
3,700,000.00
3,700,000.00
合同金额: 3,7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柒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16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5554项目编号:CZ2024-5079项目名称:番禺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以下简称“甲方”)电话:020-31147760传真:020-84808692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番禺区司法局)乙方:广州市番禺区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以下简称“乙方”)电话:020-81799872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亭南路15号化龙公园星光老年之家2楼根据“番禺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叁佰柒拾万元(¥37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根据“番禺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Z2024-5079)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提供相应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结合本项目工作需要协同乙方对服务团队人员开展上岗教育及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服务人员,协同乙方对其开展岗前培训。1(2)协同乙方开展现场作业指导和监督,为乙方服务团队人员提供作业指导以及明确工作要求。(3)有权要求乙方与服务团队人员约定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服务费。本项目司法社工(服务团队)经费标准为10万/人/年。(5)对知悉乙方的工作秘密、内部资料和信息负保密义务。(6)因乙方或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因此导致甲方在上述程序中败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赔偿责任。(7)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以及服务完成质量进行考核评估。(8)协同乙方制定本项目的工作规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9)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在甲方指定工作场所内发生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就医,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个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协助处理。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组建一个不低于37人的司法社工服务团队,提供符合人员配备要求的服务人员名单供甲方书面确认,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安排人员到岗开展服务,项目岗位空缺超过15日的,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重新委派人员到指定地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2)乙方负责加强对服务团队人员的人身安全、规章制度、业务技能及保密培训,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3)乙方负责督促服务团队人员遵守项目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接受甲方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检查监督。(4)乙方是服务团队人员的雇主,应负责团队的组建、招聘、管理及监督。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用工,健全工资发放、计划生育管理、社保缴纳、意外事故处理等制度,避免出现劳动纠纷,以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顺利开展。(5)乙方与服务团队人员发生的各类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服务人员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非因甲方原因的事故等所产生的赔偿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6)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及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的违法违规或过失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各类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8)乙方应督促服务团队人员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各项工作秘密、内部资料和信息以及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并根据文件敏感程度、涉密程度的不同,在购买方指导下,将文件固定保管在不同的位置,并1确保项目资料的移交得到妥善处理。(9)乙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和谨慎态度,以确保甲方的工作。秘密、内部资料和信息以及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不泄露或被不当使用,除非是为了履行乙方的职责或按照甲方的指示而需要披露。(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委托他人。(11)如乙方团队服务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开展项目服务,乙方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积极寻找替代人员,乙方应确保替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符合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3(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经费预算。(13)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反馈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自我检查项目进展、服务成效、服务需求变动情况,提交所承办项目的服务进程简报给甲方;在项目实施中期及末期评估时,及时对本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自评报告,配合甲方或其所委托的机构开展的例行检查、中期及末期评估。(14)乙方应严格按项目约定及市、区相关规定使用好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项目人员工资,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乙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乙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司法社工人员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绩效、餐费补贴、交通补贴、工会费、加班费、体检费等)支出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金额的82%,同时,劳动用工费用、直接服务活动经费、督导培训经费三项合计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金额的85%。若未达到上述标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支付少支付的司法社工工作福利款项作为违约金。(15)乙方需确保不安排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开展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乙方如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派驻人员完成本项目以外事项的,需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派驻人员加班时间不超过法律规定和获得法定加班待遇,同时保证有关费用不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购买服务费用中列支。4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五、验收要求服务完成后,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验收依据,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组织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服务或产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六、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以下方式付款:1.第一笔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按合同要求配齐服务团队,提供按合同要求拟制的财务预算)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30%;办理首次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人员配备表、财务预算(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2.第二笔付款,项目履行三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二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3.第三笔付款,项目履行五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三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5(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4.第四笔付款,项目履行六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四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5.第五笔付款,项目履行八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五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6.第六笔付款,项目履行九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六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4)成交通知书7.第七笔付款,项目履行十个月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七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甲方公章)6(4)成交通知书8.第八笔付款,项目期末评估合格后,甲方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八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评估材料(4)成交通知书甲方应在收齐付款需提供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的审核的时间),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普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开户银行:中行广州林和西路支行银行账号:634058531198发票抬头: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发票项目:服务费开票类型:口增值税专票增值税普票七、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在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八、保密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程序要求进行对在工作中知悉的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7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一方过错,如违约或违法等,造成另一方或服务人员损失的,由过错方赔偿另一方或服务人员损失。2.乙方应与进场服务团队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及时处理团队人员的工伤事故,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报酬。因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且因乙方处理不善,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代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垫付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无条件承担。3.乙方如未能按约定足额派出符合条件的服务团队人员,或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整改通知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整改证明材料,未能按期整改完毕或经甲方检查确认整改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再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经甲方发出两次书面整改通知仍未完成整改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同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知悉的对方的工作秘密、内部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解除。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另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条款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8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有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因甲方采购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若服务期间,上级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金额少于本项目金额(370万/年)的,经甲9方与乙方商讨,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本项目合同内容及金额(本项目服务内容、项目指标、服务工时、配备人员数量按比例调整(实际合同金额与项目金额370万/年之比),但调整后实际合同金额不能低于上级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金额。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六份。附件:采购需求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zdf签订地点:番区胀田签订日期:2年10月15日签期:202年月月15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zdf签订地点:番区胀田H签订日期:2年10月15日签期:202年月月15日10#idc error#工时量≤63455小时/年)。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采购预算最低服务工时量最高服务工时量番禺区司法社会工作项目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人民币370万元58923小时63455小时★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项目司法社工(服务团队)经费标准为10万/人/年。(本项不参与价格分计算,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请填写固定报价10万/人/年)三、服务内容(一)调查评估(判前社会调查)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罪犯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及有无社会危险性进行调查评估,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参考依据;开展未成年人审前调查。(二)初始评估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接收过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和需求因素进行评估分析。(三)教育矫正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四)公益活动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五)心理矫治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测评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六)社工专业服务对有需求的个人或群体,运用个案工作法、小组工作法、心理干预法等专业方法,提供多元化矫治服务,帮助顺利回归社会。(七)未成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运用专业方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8至25周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治和帮教。(八)适应性帮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规、政策资讯,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为可能存在生活困难、疾病医治、就业援助、办理低保等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适应性帮扶服务;协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建社会关系网络。(九)安置帮教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跟进帮教服务。(十)党建引领、社工能力提升定期开展会议、培训、督导工作,保障社工专业服务输出。组织党员社工、司法社工定期学习党的主张、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党员社工按要求参加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培训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执行到位。(十一)实务研究及其他重点工作协助购买方针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实务研究和相关重点工作。(十二)特色服务项目。根据番禺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设计特色教育帮扶项目,提升教育矫正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十三)其他辅助服务协助购买方进行资料整理、档案制作、信息系统录入和协助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报告、实地查访及思想汇报等管理措施。四、项目指标12序号项目类型内容评估指标量化指标1调查评估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个数200个/年1调查评估未成年人审前调查个数200个/年2初始评估初始评估人次800人次/年3教育矫正个别谈话教育人次4500人次/年3教育矫正协助开展教育矫正场次依需开展4公益活动协助开展公益活动场次依需开展5心理矫治心理健康测评份数1300份/年6社工专业服务对有需求的个人或群体,提供多元化矫治服务,帮助顺利回归社会个数不少于16个/年7未成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运用专业方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治和帮教个数依需开展8适应性帮扶帮扶服务场次2场/年9安置帮教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区、融入社会,对有需求的人员提供救助帮扶服务或过渡性安置服务人次依需开展10社工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团队建设会议场次2场/月,每场半天10社工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团队建设专业督导与培训时数2664时/年10社工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团队建设组织司法社工定期对党的主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场次4场次/年10社工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团队建设设定相对固定的1天开展主题党日,重点围绕党员社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助推项目工作、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开展活动。场次党员社工每月一场,每场一天10社工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团队建设党员司法社工参加上级党委有关工作部署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培训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执行到位。时数依需开展11实务研究及其他重点工作根据采购方和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实务研究和相关重点工作。包括开展需求调研(调研覆盖十六个镇街,能够归类总结服务对象的“风险因素”及“需求因素”,并有规范的调研方案,形成调研报告);时数依需开展11实务研究及其他重点工作设计总体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需求分析、服务目标、理论依据、实施方案,并对调查评估、初始评估、教育矫正、公益活动、适应性帮扶、心理矫治、社工专业服务、未成年人青少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有详细工作方案);设计完善的保障制度(包含规范程序、质量控制、安全保障);服务计划具有工作量指标和效益效果指标;设计具有针对性的区级服务方案、镇街级服务方案等。时数依需开展13其他辅助服务信息化核查人次40000人次/年13其他辅助服务实地查访人次2500人次/年13其他辅助服务当面报告人次4500人次/年13其他辅助服务思想汇报人次4500人次年14项目宣传资料整理善于发掘工作亮点,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提供教育帮扶类生动经验或鲜活典型个案,向社会各界宣传番禺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件篇依需开展在市级以上有影响力的刊物、官方主流媒体网站(公众号)上至少发表1篇宣传稿件;在有公众影响力的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公众影响力的公众号、视频号等)上成功发布至少1篇宣传稿件。注:以上各项工作指标均为合同期内需要完成的指标,如实际工作需求指标超过本数,均按需开展。五、服务时间及服务对象1.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2.服务对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3.工作手法:协助番禺区社区矫正中心、镇街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服务目标1.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2.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14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达95%以上,对社工的投诉率低于5%,以及购买方和用人单位评价“合格”以上。七、人员配备★1.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时,中标人需组建一个不低于37人的司法社工服务团队(以下简称“服务团队”),项目岗位空缺超过15日的,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委派人员到指定地点工作。(投标时提供承诺函)2.服务团队成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于50%。服务团队应有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法律资格证或以上资格证书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5%,其中应至少有7人具备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级别的职业资格。服务团队配备项目主任(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工作)1名,具体岗位条件:具备社会工作师(中级)或以上级别的职业资格,研究生(含在读),具有6年以上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或具有3年以上司法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3.项目督导(兼职)2名,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具备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或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4.中标人应对服务团队开展人员培训和管理,并尽量确保服务团队的队伍稳定。5.团队成员应具有合法身份证明;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服务内容工作及具备完成具体指标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能接受驻点番禺区社矫中心或各街镇司法所开展工作。6.采购人、中标人双方负责督促项目社工严格遵守制定的工作制度,并要求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调遣,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应严格管理,要求项目社工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遵纪守法、着装规范、文明礼貌,项目社工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违规社工在本项目开展服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中标人及项目社工均需遵守保密协议,对在工作中知悉的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中标人要加强项目社工廉洁自律监督和教育,不得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便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7.中标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和要求,与所有该项目社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项目社工发生的事故,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8.中标人委派的社工需满足招标文件与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含辞退)、调配社工,应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因社工辞职等原因需更换社工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申请并获同意后更换调配。中标人应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人次的社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工时,若在评估中出现社工人次欠缺的情况,视为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和项目的需要将37名专职人员派驻番禺区司法局和下属基层司法所开展服务。九、评估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进和日常监督。(一)项目评估工作由采购人具体实施。在年度运营中期和末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服务评估报告和财务开支报告(中期还需提供下半年服务计划),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评估和检查,如有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根据需要,中标人需接受并配合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二)项目开展需完成如下考核指标:151、数量指标:根据服务量化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2、社会效益指标:重点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进行考核,协助采购人与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帮扶救助的管理工作。(三)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标准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评估报告为标准。十、项目费用和付款方式(一)项目费用(1)采购人本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总费用为370万元(叁佰柒拾万元),中标人确认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管理费、劳动用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遣散费及其他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福利待遇)、活动费、培训费、督导费、交通费、通讯网络费、办公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费用、中标费用、银行费用、风险金、租金及其他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追加任何费用。★(2)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若服务期间,上级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金额少于本项目金额(370万/年)的,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商讨,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本项目合同内容及金额(本项目服务内容、项目指标、服务工时、配备人员数量按比例调整(实际合同金额与项目金额370万元/年)之比),但调整后实际合同金额不能低于上级财政部门实际批复金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项目人员工资,且保证用于本项目司法社工人员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绩效、餐费补贴、交通补贴、工会费、加班费、体检费等)支出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金额的82%,同时,劳动用工费用、直接服务活动经费、督导培训经费三项合计不低于中标金额的85%。若未达到上述标准,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双倍支付少支付的司法社工工资福利款项作为违约金。(提供承诺函)(二)付款方式采购人按以下方式付款:1.第一笔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按合同要求配齐服务团队,提供按合同要求拟制的财务预算)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30%;办理首次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人员配备表、财务预算(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2.第二笔付款,项目履行三个月后,采购人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二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3.第三笔付款,项目履行五个月后,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164.第四笔付款,项目履行六个月后,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5.第五笔付款,项目履行八个月后,采购人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五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6.第六笔付款,项目履行九个月后,采购人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六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7.第七笔付款,项目履行十个月后,采购人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办理第七笔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财务进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成交通知书8.第八笔付款,合同期末评估合格后,拨付当期合同全额经费的10%;付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2)发票(3)评估材料(4)成交通知书9.采购人在收齐付款需提供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十一、其他(一)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二)采购人在中标人服务期间,发现服务工作内容、效果或派驻人员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需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三次要求整改还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公益活动 心理矫治 心理健康测评 社工专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