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4)



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维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YJ4200002400221635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维修服务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惠明路12号
3、联系方式:87237889
4、供应商(乙方):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6号
6、联系方式:13971063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6000元
5、合同金额:4.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31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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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昌通2024.10.15合同4.6万元).pdf

车辆维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承修方(乙方):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机动车辆定点管理方法,经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审查确定,乙方作为湖北省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机动车车辆定点维修厂,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车辆进厂维修,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二、乙方对进厂报修的车辆必须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包括报修单位、车名、车牌号、驾驶人员、修理项目明细费用及送修时间、提车时间、提车人等。三、乙方对甲方报送车辆的修理项目,要根据车况,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给予估价,乙方开通24小时全天候抢修热线027-87814800,随时提供应急服务,市内免费救援,免费上门接送维修车辆。四、乙方接收进厂维修的车辆时,大修车和大修总成件保修期一年或三万公里,如没有更换材料出了问题,材料费另收。五.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必须做到:热情承接车辆维修任务,认真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价格优惠。车辆维修出厂后,一年内属于修理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不再收费。如材料没有更换的,材料费应另收。六、在维修车辆的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送修的车辆报修的项目以外的车件损坏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加其项目,否则结帐时剔除。七、车辆维修完毕,修理厂需向修车单位提交维修清单和维修更换的废旧部件。八、送修车辆的结算方式,乙方与甲方核对车辆修理费情况后,由甲方据实与乙方结算,结算时工时及材料费在政府采购基础上优惠5%。九、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上条款经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金额: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合同有效期: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名称:武汉昌通高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帐号:3202005909200163527开户银行:工行水果湖支行1025210002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918913318甲方:水代人高伟乙方(委托)代表:时间:2024.10.15时间:20410.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