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 质量抽检采购合同公告(尚志市水务局2024)
尚志市水务局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抽检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183]JHGL[CS]20240006
原合同编号:[230183]JHGL[CS]20240006
二、合同名称: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抽检
原合同名称: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抽检
三、项目编号:[230183]JHGL[CS]20240006
四、项目名称: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抽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尚志市水务局
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1号
联系方式:0451-53395002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 88 号
联系方式:045153703116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合同支付计划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6-10标段范围的质量抽检
1(项)
¥334,000.00
¥334,000.00
无
合同金额: 33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尚志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尚志 质量检测合同正维.pdf
合同文件.pdf
尚志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合同编号:C-2HLC-207W(024技术服务合同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项目名称:量抽检(第2包)委托方(甲方):尚志市水务局24受托方(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2日3签订地点尚志市水务局有效期限项目完工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监制项目名称:量抽检(第2包)委托方(甲方):尚志市水务局24受托方(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2日3签订地点尚志市水务局有效期限项目完工填写说明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S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尚志市水务局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3-1号法定代表人:迟金生项目联系人:刘萌邮编:150600联系方式136545545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3-1号电话:传真:0451-53395002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88号法定代表人:邵宏飞项目联系人:刘学峰邮编:150300联系方式13155163222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88号行号电话:0451-53785116传真:0451-53785116电子信箱:zhengweijiance@126.com监理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3-1号法定代表人:迟金生项目联系人:刘萌邮编:150600联系方式13654554588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尚志大街3-1号电话:传真:0451-53395002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88号法定代表人:邵宏飞项目联系人:刘学峰邮编:150300联系方式13155163222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88号电话:传真:0451-537851160451-53785116电子信箱:zhengweijiance@126.com监理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尚水呈(2024)57号尚水呈(2024)60号黑龙江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质量抽检(第2包)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1)为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依据。(2)为工程质量评价提供依据。2.技术服务的内容:(1)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及部委与省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第三方现场见证随机抽样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报告建设单位。(2)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及部委与省厅有关规定要求,负责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抽检)计划书。(3)负责编制提交总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抽检)成果综合报告书。(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相应规模的工地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派驻相应的持证上岗专业质量检测人员与辅助力工,均以充分满足工地检测需要。(5)配合建设单位参与施工现场质量检测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6)协助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工地自检体系的建立情况进行核定与确认,并对其自检能力予以日常动态监管。(7)(如有必要)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料场复查,以核定土料的设计指标与储量;针对工程中应用的新材料(或特殊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进行设计参数的专项取样检测复核;在灌浆或桩基工程正式施工前,对试验段或试验桩进行施工参数的取样试验对比。(8)对在施工中出现的可疑部位(点)或可疑(争议)试件,实施加抽至少双倍样品,予以再次复检。(9)协助建设、监理单位核定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计划书及自检结果综合报告书。(10)配合建设单位参与工程质量事故(或缺陷)的鉴定、分析与处理。(本合同旨涵盖一般常规性质量检测,当遇到桩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非常规专项特殊检测项目时,甲乙双方尚需另行洽商)。3.技术服务的方式:(1)完成甲方委托的该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抽检任务,其检测项目及频次应遵守有关规定(具体的检测项目及抽检频次详见检测计划)(2)组织我单位以单凤花为首的现场检测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复核检测,检测工作与施工进度同步。(3)施工期适时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测结果:书面检测结果由甲方及时交给监理单位,以复核工程质量,全部检测工作结束且甲方全额支付检测费用后,向甲方提供装订成册的综合报告书2本。第二条施工现场实验室的设立及检测人员1.现场实验室设立:现场实验室的构成及主要仪器设备等详见检测计划。2.施工现场实验室的检测人员:施工现场实验室检测人员详见检测计划。第三条现场取样的相关约定:乙方按照检测计划进行现场取样,取样过程中,由乙方质量检测员、甲方现场代表和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见证取样,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试样进行编号、填写相关登记表。第四条检测计划的制订: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在工程开工前与现场监理共同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如工程建设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时,甲方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经和监理共同研究及时调整检测计划。第五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工程建设工地2.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项目完工3.技术服务进度: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试验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项目完工第六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工程设计说明书;(2)工程设计技术要求;(3)工程设计相关图纸(4)工程招标技术文件;(5)中标后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7)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自检)制订的《自检计划》;(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2.提供工作条件:(1)提供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自检)制订的《自检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以保证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2)支持乙方独立行使法定的公正性检测工作,保证其不受任何行政干预。(3)负责施工单位自检体系(机构)的建立与运行。施工单位自检体系(机构)建立与运行应满足有关规定,应遵守部委及省厅近期有关文件之规定,以便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单位的自检能力予以核定与确认。(4)负责提供乙方食宿、办公(含试验间)、现场检测工作用车等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条件。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无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70%,项目开工,检测人员到场,完成所有投入项目的原材料检测,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工,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且出具合格的检测成果文件。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户头: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阿城支行帐号:231000010018010042908(2)工程设计技术要求;(3)工程设计相关图纸(4)工程招标技术文件;(5)中标后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7)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自检)制订的《自检计划》;(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2.提供工作条件:(1)提供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自检)制订的《自检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以保证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2)支持乙方独立行使法定的公正性检测工作,保证其不受任何行政干预。(3)负责施工单位自检体系(机构)的建立与运行。施工单位自检体系(机构)建立与运行应满足有关规定,应遵守部委及省厅近期有关文件之规定,以便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单位的自检能力予以核定与确认。(4)负责提供乙方食宿、办公(含试验间)、现场检测工作用车等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条件。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无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70%,项目开工,检测人员到场,完成所有投入项目的原材料检测,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工,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且出具合格的检测成果文件。户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阿城支行帐号:231000010018010042908第八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服务期限有变化2.服务内容有变化第十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形式:即时提交检测报告及检测综合报告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工程设计文件、相关法规及规范。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依据本合同检验乙方提供的检测综合报告。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提供检测综合报告的时间和地点。第十一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服务期限有变化2.服务内容有变化第十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形式:即时提交检测报告及检测综合报告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工程设计文件、相关法规及规范。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依据本合同检验乙方提供的检测综合报告。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提供检测综合报告的时间和地点。第十一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约定,应当按违约时间赔偿损失,每违约壹年增加本合同额2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按违约服务内容占合同总量百分比扣减本技术服务合同额(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刘萌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刘学峰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监理单位为相关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代表本方沟通与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相关的信息;2.协助对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七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满足法规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工程质量检测(抽检)计划。第十八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2.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项目法人2份、检测单位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尚志市水务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2日(盖章)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4月2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尚志市水务局,采购计划号尚财购核字[2024]00208号供应商(乙方)黑龙江正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183]JHGL[CS]20240006签订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签订时间2024年04月0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6-10标段范围的质量抽检1.00项334,000.00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肆仟元整(¥¥3340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无。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项目开工至项目完工、地点:尚志市级管辖区域。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无。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无。-第1页-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无。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签订合同至项目完工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2024年04月02日乙方(章)2024年04月02日单位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1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金源嘉园88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迟金生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邵宏飞委托代理人:刘萌委托代理人:孙艳雪电话:0451-53395002电话:045153703116电子邮箱:shangzhishuibaoban@126.com电子邮箱:zhengweijiance@126.com开户银行:尚志工行开发区分理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阿城支行账号:3500064909219502761账号:231000010018010042908邮政编码:150600邮政编码:1503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2024年04月02日乙方(章)2024年04月02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 质量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