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定制剂中药饮片 饮片 墨旱莲 黄精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418662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418662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

供应商(乙方):

云南择则医药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中药批发

合同金额:

7053941.4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5

合同公告日期:

2024-10-16

代理机构:

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53106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17种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18662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乙方:云南择则医药有限公司1/22/2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地址:昆明市学府路139号邮编:650223单位负责人:张玉峰项目(技术)负责人:刘因华电话:0871-65188607签订日期:2024年10月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择则医药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抚仙路131号邮编:6531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王韬经办人:陶金芬电话:13987798242签订日期:2024年10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委托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2024年度固定制剂中药饮片采购(1包)”的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一、项目服务内容(一)乙方向甲方销售的中药饮片(以下简称:货物)明细见表1(所涉价款皆为含税人民币)。表1中药饮片明细序号品名数量(kg)单价(元/kg)金额(元)规格1紫花地丁532617.3092139.80饮片2墨旱莲408821.6088300.80饮片3桑白皮458818.2083501.60饮片4夏枯草394836.00142128.00饮片5紫草(新疆)3986379.201511491.20饮片6甘草642937.00237873.00饮片7黄精(滇)789574.90591335.50饮片8淫羊藿6525152.60995715.00饮片9黄芩483655.70269365.20饮片10女贞子91696.1055930.90饮片11菟丝子663041.30273819.00饮片12黄芪1212536.50442562.50饮片13姜黄456929.80136156.20饮片14茯苓451528.30127774.50饮片15白术8822178.601575609.20饮片16灵芝789533.10261324.50饮片17白花蛇舌草576529.30168914.50饮片合计合计1071117053941.4饮片(二)各品种数量为拟成交量,双方结算根据实际交付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三)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二、质量要求(一)白花蛇舌草的检验结果应符合《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DB50/YP004-2022》的规定,灵芝的检验结果符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灵芝片的规定。其余15个品种的检验结果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规定,其中,黄芪中的黄芪甲苷含量不低于0.1%。(二)每批货物均必须抽样送检,由州(市)级以上的药品检验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时提交检验报告书原件。(三)乙方投标时提供的货物样品作为交货验收时的性状验收依据,交货的货物性状质量不得低于该样品。(四)标准中未规定水分检验的品种,本合同约定如下:不得超过10.0%[《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832第二法)]。(五)货物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有害元素等质量方面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我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的标准。三、饮片加工及包装要求(一)乙方按饮片生产的相关规范生产、包装。甲方以实际收到的、质量检验合格的货物数量进行结算。(二)包装袋、标签内容等按甲方要求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包装袋:透明塑料密封袋。(四)包装规格:3-5kg/袋。(五)包装干燥度符合储存条件,不得有破损、污染、受潮等有损货物质量的现象。四、交货方式、地点(一)交货方式:分批次供货,直至全部货物交付完毕。乙方接到甲方书面交货通知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并返回给甲方(包括扫描文件),乙方须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二)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31号。(三)风险承担:交付甲方指定仓库以前的包括但不限于装载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毁损、灭失及正常耗损的风险与责任失及正常耗损的风险与责任,或由第三方承运人造成的损失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五、仓储运输(一)未交货的货物,由乙方按仓储规范进行养护,并确保质量稳定、合格。(二)交货前仓储管护及相关费用、运输费用等由乙方负责和承担。六、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货款拟采购成交总金额为:¥7053941.40元(大写:柒佰零伍万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整)。双方以表1的单价和实际收到并检验合格的货物数量进行结算。(二)分批次结算货款,每次交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批货款,收取货物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逾期支付违约责任。(三)在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货物交付并结算付清货款之日止)内,表1的各品种单价不得提高。(四)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700000.00元(大写:柒拾万元整)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若乙方存在违约、赔偿、补偿等情况的,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货物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全额或尚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并由此产生的退货费用和其他损失等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甲方有权对异常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检验结果与货物实际质量情况不符等情况)的检验项目提出重检,样品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义务对饮片加工和包装进行指导,并配合乙方交货。4.交货完成后,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货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交货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出货款的结算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抽样和送检工作。3.乙方有义务做好货物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提供货物的性状质量不低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性状质量。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交货通知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并返回给甲方(包括扫描文件),乙方须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5.乙方不得伪造、变造检验报告,所提供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应当在每批次结算货款时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乙方开具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不视为违约。八、违约责任(一)因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从第二候选供货商处采购货物的,产生的价差视为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的价差总金额进行赔偿。(二)每批交货的货物必须在交货期内交货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出现逾期交货或不按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每批逾期交货或不按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的,乙方需自交货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依当批次全部货物品种货款为基数,按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支付万分之十。(三)因包装破损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四)履约验收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供货,并确保每批次交付的货物通过甲方组织的履约验收。验收数量以甲方检验合格后实际入库数量为准,即双方按照实际入库数量进行结算。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的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货物,则有权退货给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或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结果和处理方式。因退货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对每批次交付的货物,按照本合同附件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3.验收不通过的,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甲方对不合格饮片品种的不合格项目进行再次验收。4.当批次的第一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乙方不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第二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且因乙方违约行为又造成甲方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每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为上次惩罚性违约金的两倍,并且因乙方违约行为又造成甲方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每次分别计算、赔付,自验收之日起5日内完成缴纳,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批次货物款。(五)若本批货物被药监部门“飞检”抽查不合格,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六)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对外披露,并报请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七)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遭受不可抗力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九、其他1.本合同未尽、变更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协议形式补充,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守约方因维权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乙方承诺其通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或知晓甲方的相关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计划、进展、组方、标识、生产计划等资料或信息,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5..本合同首页注明的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为本方提供的有效送达信息,一方根据该送达信息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EMS、短信等。无论该通知送达情况为拒收、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等,均视为该受送达方接收。一方变更送达信息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6.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共同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低于响应文件要求,按响应文件执行,若本合同约定高于响应文件的按本合同约定执行。7..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单位负责人:乙方(盖章):云南择则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中药饮片采购履约验收方案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验收依据依据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编号:4530000HT2024186620201-1)的相关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当批次饮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客观、公正地评判供货饮片的质量。二、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三、验收组验收组由熟悉掌握该政府采购项目技术需求的技术人员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工作情况代表采购人履行验收工作职责。验收组成员从备选成员名单(附件1)中确定。验收时由验收组成员推举1人担任验收组组长,主持验收工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验收组组长。四、验收项目1.交货时限2.包装3.质量检验报告4.现场抽样检查4.1性状4.2发霉4.3虫蛀4.4杂质五、验收前准备验收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掌握履约验收项目和标准、合同相关条款等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完成验收所需材料、器具的准备工作。六、验收程序及方法在采购人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按以下程序及方法进行验收。(一)交货时限、包装检查、质量检验报告的检查验收1.交货时限查看采购人的交货通知及供应商的确认回函,确定供应商是否延误交货。2.包装检查逐件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包装规格是否符合合同涉及包装的约定及交货通知的约定。抽样时检查内包装情况。3.质量检验报告查看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包括是否原件、检验机构资质、品名及批号与实物是否一致、检验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药典规定等。上述交货时限、包装检查、质量检验报告,不符合《合同书》约定的,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合同书》的相关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二)饮片取样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211中药饮片和饮片取样法”的规定进行取样,具体操作根据各品种件数,由验收组确定抽样件数及编号顺序。确定抽样的每件饮片中,从上、中、下三个部位抽取各1个小袋,每袋中抽取100g产品(无小袋包装的,每件上、中、下三个部位各取100g产品),混匀,按四分法操作数次,最终抽取三份样品(以下称为:抽样样品),每份200g,其中一份抽样样品称重并检查杂质含量,自然光下目视检查性状、霉变、虫蛀情况,另外两份抽样样品封存留样。(三)性状、杂质、发霉、虫蛀的检查验收1.性状检查抽样样品与投标样品在自然光下目视对比检查。各品种的性状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样品。2.杂质检查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301杂质检查法”的规定,对抽样样品进行杂质检查。检出的杂质,封装后与该抽样样品一同放入样品袋中密封保存备用,样品标签上标注:交货验收现场检查用样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212中药饮片和饮片检定通则”的规定,药屑及杂质不得过3%。3.发霉、虫蛀检查抽样样品在自然光下目视检查。个体大的饮片,必要时可破开,检查有无虫蛀、霉变情况。检出的虫蛀、霉变饮片,分别封装后与该抽样样品一同放入样品袋中密封保存备用,样品标签上标注:交货验收现场检查用样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0212中药饮片和饮片检定通则”的规定,不得有虫蛀、发霉现象。七、验收结论验收组根据性状、杂质、发霉、虫蛀的现场检查结果做出以下验收结论:每批次交货的饮片,每个品种抽样样品的性状、杂质、发霉、虫蛀的检查结果,全部合格的,视为合格品种;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不合格品种。每批次交货的全部品种均合格的,本次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每批次交货的任何一个品种不合格的,本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采购人对不合格饮片品种的不合格项目进行再次验收,直至通过验收。八、验收书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附件2),列明各项验收内容的验收结果、本次验收的验收结论;验收书一式两份,供需双方签署后各执一份。九、采购人与供应商发生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纠纷时,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进行协商处理。在验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以专家验收方式处理:即供需双方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以参与评标专家成立专家验收小组,由采购人负责主持验收工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现场监督,以专家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结果报告并经专家验收小组成员及供需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验收凭据。验收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支付。2.委托检验机构验收方式处理:即供需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3.法律解决方式处理:即按政府采购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制剂中药饮片 饮片 墨旱莲 黄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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