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烤片机 全自动封染一体机 冷冻切片机 普通离心机采购合同公告(松滋市中医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2024011
二、合同名称:松滋市中医医院医学装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Z-ZXFHCG-2024-12
四、项目名称: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松滋市中医医院
2、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93号
3、联系方式:13872263697
4、供应商(乙方):良药邦(湖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百灵路17号
6、联系方式:138726110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8台
4、主要标的单价:126750元
5、合同金额:101.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7日;履约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041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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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5_医学装备采购合同(数智化病理设备一批)检验科.pdf
松滋市中医医院医学装备采购合同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松滋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良药邦(湖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签订时间:1/9松滋市中医医院医学装备采购合同采购方:松滋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良药邦(湖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松滋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Z-ZXFHCG-2024-12,项目名称:滋市中医医院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相关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采购产品及价款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数量单位单价总金额质保期备注全自动组织脱水机KH-TS孝感阔海阔海1台1300001300002年无摊片/烤片机YD-AB3金华益迪益迪1台30000300002年无全自动封染一体机E7察微生物察微生物1台1100001100002年无冷冻切片机YD-1900金华益迪益迪1台1490001490002年无普通离心机L500-A湖南湘仪湘仪1台500050002年无病理切片扫描仪(60P)PRECICE610X2苏州优纳优纳1台5900005900002年无合计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101400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含增值税)女\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税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接口费、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培训及对接服务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签署合同价款或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额外承担任何费用。2/9二、交货时间及地点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在甲方所在地交货。三、价款支付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507000.00元整2、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设备运行满6个月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405600.00元整。3、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101400.00元,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贰】年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4、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5、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时间顺延。四、技术规范及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客户需求及招投标文件要求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五、交货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甲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1的最终检验。自甲方接收货物之时起,货物的所有权及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从乙方转移至甲13方。2、甲方应在货到后5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3、甲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交货验收仅是对货物数量、规格以及表面瑕疵的检验,并不构成对货物质量和隐蔽瑕疵的最终验收确认。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5、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3/9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或提出验收异议。甲方向乙方签发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方才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合同下的交货义务并由甲方接收货物。6、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六、包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七、检验、安装、调试1、甲方有权但非义务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处会同乙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2、乙方应在交货验收后5日内在甲方指定场所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3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4、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5、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4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D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936、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设备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7、甲方验收机构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保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4/9提出索赔。9、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货物的设计、制造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内容处置。处置完成,验收合格后,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日起重新计算。八、运输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松滋市中医医院,并承担运费。九、保险本合同下提供的设备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乙方可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十、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6)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7)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2、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十一、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2、质量保证期为贰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4、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乙5/9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5、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十二、索赔1、如果乙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和瑕疵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返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货款支付之日起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瑕疵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各项损失。十三、乙方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甲买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3、除非拖延是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十四、误期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时间完成交货、检验、安装调试6/9或提供服务的,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日1%承担违约金,直至完成交货、检验、安装调试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十五、乙方其他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1、乙方出现除第十四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2、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直接损失、第三方索赔和赔偿、行政处罚、预期利益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3、双方对损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主张债权支持的各项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十六、禁止商业贿赂条款1、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员工和或其关系人及或其指定人提供、承诺、期约任何贿赂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或给付礼品。如乙方或其员工向甲方、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相关人员)和/或其关系人及/或其指定人提供、承诺、期约任何贿赂或给付不正当利益或给予礼品的,甲方有权(但无义务)经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接受交付并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之货款除外),并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本条款下罚金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本条的罚金和违约金,同时累加适用。2、如果甲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相关人员)或其关系人和/或其指定人,向乙方及其1员工要求、期约任何贿赂或不正当利益或礼品的,乙方应及时主动向甲方检举。十七、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十三条第2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719(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款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十八、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甲方。十九、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和赔偿、行政处罚、预期利益损失、停产停业损失以及甲方支付的律师费、评估鉴定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由乙方赔偿。2、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款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自行与利害关系人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二十、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用书面、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8/9牛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二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十二、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等)。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松滋市中医医院乙方(盖章):良药邦(湖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乐乡大道93号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百灵路17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桔城路支行账号:42001626886053226760账号:17370501040024571电话:07166222258电话:0717-6489486传真:传真:签订时间:2024年6月13日签订时间: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烤片机 全自动封染一体机 冷冻切片机 普通离心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