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 居民健康信息共享调阅系统 健康数据采 健康数据管理系统 健康数据监测系统 健康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病案首页系统改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30162222520241

二、合同名称: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6000240311177169-16087392
四、项目名称: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
联系方式:021-57932103
供应商(乙方):上海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冀(男)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889号405室
联系方式:021-560371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25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金山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单位,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标准:(一)需要结合金山区业务实际和相关管理要求,确保上述所有系统运行平稳有序,运维年度内无严重影响业务有效性、连续性和安全性的事件发生。(二)运维年度内,项目组负责人的变动不得多于1人次,项目组运维人员的变动不得多于2人次。(三)运维结束后提交相关的运维报告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运维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期内经甲乙双方查实无误的严重投诉不得超过3次。 

2.合同金额(元):
25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的合同(11N30162222520241).pdf

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合同书合同统一编号:11N30162222520241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上海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冀(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889号405室电话:021-57932103,电话:021-56037111联系人:李征,联系人:张庆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基于金山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内容和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序号大类系统名称1区域卫生信息基础平台数据采集与交换平台1区域卫生信息基础平台数据质量控制与平台运行状态的跟踪管理1区域卫生信息基础平台注册服务1区域卫生信息基础平台信息资源中心1区域卫生信息基础平台与市级平台互联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居民健康信息共享调阅系统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智能提示应用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区域转诊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区域出院随访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区域检验共享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业务监管系统2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平台应用预约服务平台3家庭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健康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3家庭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健康数据管理系统3家庭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健康数据监测系统3家庭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健康数据统计分析系统4业务系统完善病案首页系统改造4业务系统完善健康体检4业务系统完善门诊分诊叫号系统5区域影像中心软件系统数据管理服务系统5区域影像中心软件系统应用管理服务系统5区域影像中心软件系统数据发布服务系统5区域影像中心软件系统远程会诊系统5区域影像中心软件系统影像诊断处理应用系统6区域卫生信息化总集成服务系统总集成、项目管理协调6区域卫生信息化总集成服务制订项目实施所需标准规范7移动患者服务平台移动健康服务平台7移动患者服务平台平台基础服务7移动患者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平台7移动患者服务平台统一支付平台7移动患者服务平台接口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报表编制与上报管理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健康教育管理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健康档案管理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中医管理系统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老年人保健管理8电子健康档案四级家庭病床服务9公立医院改革综合管理平台9公立医院改革合理用药监测9公立医院改革中医信息化建设10中药饮片配送平台中药饮片配送平台11前置审方系统前置审方系统12医药供应链信息平台医药供应链信息平台13远程心电b超中心远程心电b超中心14社区各接口运维社区各接口运维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第二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3、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保密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2、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第四条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1、需要结合金山区业务实际和相关管理要求,确保上述所有系统运行平稳有序,运维年度内无严重影响业务有效性、连续性和安全性的事件发生。2、运维年度内,项目组负责人的变动不得多于1人次,项目组运维人员的变动不得多于2人次。3、运维结束后提交相关的运维报告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运维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期内经甲乙双方查实无误的严重投诉不得超过3次。,3第五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购买应用软件的维护服务,服务范围及价格详见“合同价格及服务范围”。(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除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本项目相关的金山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泄露。(3)在维护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应用迁移和软件免费升级,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签署之时已开发的约定的产品,有权要求乙方对软件进行免费保障性维护。(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软件开发、实施、维护等事项转让给第三方承担。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对本维护项目及使用过程中积累的涉及甲方及金山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数据、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等进行保密,并与甲方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2)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服务,包括:乙方须对甲方的系统用户进行培训,应编写培训教材,提供用户手册(电子和纸质、视频),并提供师资,确保系统用户能够正确熟练地使用系统。(3)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服务承诺:软件系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对于电话或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在3小时之内派员到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维护。紧急事件工作日2小时之内到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节假日4小时之内到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4小时,固定客户经理。甲方用户登记在乙方客服系统中的各类业务需求,乙方在24小时之内通过客服系统答复响应。常规问题需求3天之内解决,其余问题解决最晚不超过2周。第六条服务范围三级医院1家: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二级医院6家: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金山区中心医院)、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金山区亭林医院、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院、金山区妇幼保健所、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亭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漕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吕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廊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专业站所: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七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第八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根据项目中标结果,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54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肆万捌仟元整万元整。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由甲方向财政请款,财政统一账户向乙方支付80万。(2)运维服务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一周内,由甲方向财政请款,财政统一账户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违约的,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1、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无故拒绝付款的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时提供各类必要的支持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未按计划执行导致乙方无法顺利进行的,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责任(1)乙方泄露甲方在应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编制及积累的数据、医院运作方式等业务信息,则甲方立即扣除剩余合同额,乙方并需向甲方赔偿损失,且金额不设上限,同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生主要业务中断2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则扣除合同总额1%。(3)关于维护响应时间和最终解决问题的时间,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实现承诺,出现甲方用户提出投诉的情形,发现一次,扣除合同总额0.5%。(4)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内约定的维护等事项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甲,5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转让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扣除合同总额的10%。(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中所承诺的情形提供服务,每出现一次扣除合同总额的1%。(6)在乙方本次实施工作范围内,若不配合甲方进行免费应用软件迁移和软件升级,或对于必须实现双机集群的系统,在软硬件条件满足集群热切换条件后,仍无法达到甲方的应用集群自动热切换的要求时,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额的1%。第十条其它事项1、本合同双方责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金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有效。4、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6、本合同中违约责任若因同一原因涉及多项条款时,则按最高扣款比例执行。甲方(盖章):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盖章):上海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庆翔签订日期:2024-06-19签订日期:2024-06-19签订地址:网上。,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维护 居民健康信息共享调阅系统 健康数据采 健康数据管理系统 健康数据监测系统 健康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病案首页系统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